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食堂运营服务 JSZC-******-JSCG-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五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CG-C2024-0019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食堂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5万元/年
采购需求:
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食堂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五楼)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开标一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五楼)
五、开启时间:2024-08-0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银行账号信息:
账户名: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账 号:0887 1020 1021 ******
开户行:南京银行广州路支行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汝宝
电话:025-********
标签: 食堂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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