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小额工程】标段:1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小额工程】标段:1标段招标公告
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代招标文件)【小额工程】
项目编号:QJJS-G*******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2、计划施工工期:按施工招标工期为准。
3、招标项目名称: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招标项目规模: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各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全椒县襄河镇杨桥工业园区。
8、工程预算造价:投资概算约80万元。
9、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监理费率:固定费率1.0% 。监理费用=工程结算审计价×监理费率。中标后的监理费率不做调整。
11、工期要求: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工期为准。
1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全椒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小额工程企业名录库( 2015-2016 年度) A 库监理类(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入库单位参与。
2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3、如有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入库单位放弃本次投标,请于2016年8月16日17时前将放弃声明以加盖鲜章的纸质版形式送到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3#楼702室)。否则视为自动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签,中标后不得无故放弃中标。
4、本项目的操作程序如下:(1)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等(2016年8月10日)→(2)接受质疑(2016年8月15日9时前)→(3)答疑与澄清(2016年8月15日17时后)→(4)接受放弃声明(2016年8月16日17时前)→(5)开标(2016年8月17日15时 )→(6)中标公示(公示期1日)→(7)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齐投标文件→(8)交纳履约保证金→(9)交纳相关费用及发放中标通知书→(10)签定合同。
特别声明:本项目开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场,但欢迎各入库单位代表到现场参与监督!
招标单位: 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6年8月10日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中标单位提交)
1、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时间及地点
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
地点: 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全椒县城南小区69幢801室 )
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贰份(一正一副)(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 )封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总监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须加盖法人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监理组织架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得少于1人】(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原件;
(9)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按给定格式填写);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3、评标办法:根据《全椒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政办〔2015〕35号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单位先进行随机编号(声明放弃参加的除外),再由业主单位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日。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递交相关投标材料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保证金提交:
800元中标单位基本账号转入以下账号。
1、收款单位: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或2:收款单位: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84*****3915
5.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全椒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小额工程企业名录库征集项目入库协议》进行处罚。
5.3中标单位在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可以向招标人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
本项目中标单位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全椒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小额工程企业名录库征集项目入库协议要求。
6、监理酬金: 按工程结算审计价计取,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7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20%留作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无息)。
8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驻现场时间每周不少于2天,日常监理范围内的工作应随叫随到,其他监理人员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招标人将在现场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给予每人每天1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用中扣除。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拟定人员一致,(如作调整,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按挂靠处理。
9 、本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10 、合同版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以实际工期为准,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建设监理费用为:工程结算审计价* 1.0%_元,由发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9、 工程量变更处理安排必须经业主商量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11.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12.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要求完工(交货,交图)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认真工作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13.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14、监理人员均应每天按时填写监理日志,尽量避免事后补记,日志的记录人均应签名。
15、拟派人员名单:总监监理员;合同后附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监理工作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 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 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20%留作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无息)。
第五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监理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驻现场时间每周不少于2天,日常监理范围内的工作应随叫随到,其他监理人员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招标人将在现场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给予每人每天1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用中扣除。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拟定人员一致,(如作调整,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按挂靠处理。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6 年8月10日 |
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点 | 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 地点: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全椒县城南小区69幢801室 |
3 | 现场踏勘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4 | 答疑及澄清 | 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在 2016年8月 15日9时前发送到qjzbcgjyzhx@163.com(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箱)疑问不需署名。各投标人请于2016年8 月15日17 时后到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jzbcg.gov.cn)查阅招标人提供的网上招标解答。届时投标人不自行查阅,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5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 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 地点: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全椒县政务中心3#楼8楼) |
6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放 |
7 | 招标代理费用 |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000元,按全椒县政府招标采购收费指导价标准计算均含在投标方的报价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2 、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致(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对招标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响应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
3、我方承诺同意监理费率% ,不作调整。监理酬金= 工程结算审计价 ×监理费率。
4、我方资质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分包。
5、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6、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本条不采用)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全椒县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全椒县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本项目不采用)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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