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拍摄河北省学校思政课教学辅助系列微视频项目采购任务书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拍摄河北省学校思政课教学辅助系列微视频项目采购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拍摄河北省学校思政课教学辅助系列微视频
二、项目报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7万元,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内容
拍摄河北省学校思政课教学辅助系列微视频为国家重点档案专题保护开发项目,拟结合中小学思政课的教学目标,选取馆藏档案中河北红色历史、英雄人物的相关素材,精心拍摄15集系列微视频,每集时长3分钟左右,将红色档案融入青少年思政教育。
四、项目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项目要求
完成15集微视频的拍摄、制作、发布、宣推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七、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0日17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八、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通过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69号河北省档案馆(省方志办)(收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11-********),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包括:采购供应商资料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相关业绩、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服务内容、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限、保密等事项)、报价单,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签章。其中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加盖单位签章。
经择优筛选后,我单位将主动联络符合条件的公司洽谈,不符合条件的公司不再通知,未被择优选用公司的材料恕不退回。
九、联系事项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 0311-******** 139*****6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河北省档案馆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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