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佳苑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辽河佳苑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60*****601


项目编号:*******
辽河佳苑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佳苑二期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隆台区辽河佳苑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 2015 】 5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格林隆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其中资本金由区财政划拨,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国开行贷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河佳苑二期消防工程(具体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北部牛官屯,北至沿河南街,南至新工街,西至盘石西路,东至盘石路。
2.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辽河佳苑二期工程( 1#-5# 楼、 6#-W1 网点、 7#-12# 楼、 13#-W2 网点、 14#-19# 楼、 20#-W3 网点、 21#-23# 楼、 25#-30# 楼、 31#-W4 网点、 32#-35# 楼、 37# 楼、 38#-W5 网点、 39#-40# 楼、 41#-W6 网点、 24# 社区中心、 36# 商业中心、门卫及垃圾转运站)( 1 )消火栓系统、(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5 )楼内正压送风系统、( 6 )室外消防水管网工程、( 7 )室外消防电气管网工程、( 8 )消防系统的预留预埋、( 9 )整个工程消防调试工作等。
2.3 项目合同估算价为: 2060 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16年 9月 1 0 日开工至 2018年8月3 0 日竣工,计划工期 720 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 项目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含二级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格,且经过 IC 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月10 日至 2016年8月 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30.9 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年8月10 日至 2016年 8月 1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 通过 CA 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 500 元 / 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 元 / 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0 元 / 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3 1 日上午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115 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格林隆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邮编: 124010 邮编: 125000
联系人:刘仁奎 联系人:王亮
电话: 188*****777 电话 : ****-*******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 ********0149
联系人:刘漫
电话: ****-*******





2016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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