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法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新建总建筑面积约*****.04㎡,其中装备物资储备库三栋*****.04㎡,地上1层;维修保养厂房1006㎡,地上1层;生产生活用房4197㎡,地上4层;辅助及附属用房2389㎡,地上2层;地下室4180㎡;门卫室90㎡。

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地、临时装备停放场地、集结场地、综合管网、道路硬覆盖、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应急装备物资购置及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管理系统建设。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专业设计、电气专业设计、弱电工程设计、场区设计、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管理系统设计及其配套工程设计等),符合图审要求且满足项目工程需求。

2.4服务期限:60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必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财务

要求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者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企业

信誉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29日23时59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6.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2)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6.4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导致项目整体电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开启纸质交易。

6.5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6.6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6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www.lntb.gov.cn)发布。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9、联系方式

监督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电话:02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人: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2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编:******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4-********

传真:024-********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韩女士、石先生

电话:024-********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人:仇先生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73*****9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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