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关于对2024年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致敬退役军人·共享关爱温情”项目拟帮扶对象情况公示
黔东南州关于对2024年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致敬退役军人·共享关爱温情”项目拟帮扶对象情况公示
为切实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工作,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致敬退役军人· 共享关爱温情—援助关爱年满60周岁农村籍困难退役军人”项目方案》,其中分配我州16万元关爱帮扶60周岁农村籍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经审核,近期拟对以下我州46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关爱帮扶,现将情况简要公示如下:
1.张某昌,男,64岁,于1980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本人因患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2型糖尿病周围神经病 、外周动脉粥硬化、痛风性关节炎、脑梗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张某昌医疗帮扶金3000元。
2.杨某海,男,69岁,于1978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本人因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失血性贫血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海医疗帮扶金4000元。
3.杨某治,男,76岁,于1969年入伍,197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凯里。本人因患大脑动脉闭塞梗死、大脑中动脉闭塞、高血压3级(极高危)、低钾血症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治医疗帮扶金4000元。
4.龙某洋,男,74岁,于1970年入伍,198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丹寨,低保户家庭。本人及妻子年迈无劳动力,主要靠低保金、农村养老金生活,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龙某洋关爱慰问金2000元。
5.龙某武,男,78岁,于1970年入伍,198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丹寨,低保户家庭。其本人与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儿子在外务工,儿媳因患病无劳动能力,孙子孙女分别就读高中、大学,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龙某武困难帮扶金3000元。
6.蒙某安,男,74岁,于1970年入伍,197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麻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本人及妻子患有高血压,且年迈无劳动能力,儿子患有脑梗,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蒙某安困难帮扶金4000元。
7.杨某普,男,72岁,于1971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黄平。其本人因患脑积水、高血压、肺病、肾囊肿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普医疗帮扶金4000元。
8.向某明,男,63岁,于1979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黄平。其本人因突发脑出血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向某明医疗帮扶金4000元。
9.杨某和,男,74岁,于1970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施秉。其本人因患脑梗、高血压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和医疗帮扶金3000元。
10.吴某贵,男,71岁,于1970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施秉。本人年迈无劳动力,妻子因摔伤造成左肩袖不能活动尚在康复期,医疗费用较高,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贵困难帮扶金3000元。
11.杨某斌,男,60岁,于1983年入伍,198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施秉。其本人因患脑梗,妻子因严重痛风导致左脚严重变形,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申请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帮扶。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斌医疗帮扶金3000元。
12.徐某和,男,76岁,于1969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低保户家庭。本人患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妻子患有脑梗,儿子患有精神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无劳动力,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徐某和困难帮扶金5000元。
13.姜某元,男,77岁,于1971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低保户家庭。本人及妻子均患有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仅靠低保金和优抚补助维持,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姜某元困难帮扶金4000元。
14.何某田,男,73岁,于1969年入伍,197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本人因患颊粘膜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医疗花费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何某田医疗帮扶金3000元。
15.陈某华,男,71岁,于1977年入伍,197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镇远,低保户家庭。本人因肢体二级残疾,长期卧病在床,无劳动力,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陈某华困难帮扶金4000元。
16.瞿某国,男,69岁,于1975年入伍,197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岑巩。本人因患糖尿病、支气管炎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瞿某国医疗帮扶金3000元。
17.陈某寿,男,79岁,于1963年入伍,196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岑巩。本人因患突发性急性高侧壁心肌梗塞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陈某寿医疗帮扶金3000元。
18.杨某良,男,72岁,于1973年入伍,197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岑巩。本人因患颞顶叶脑出血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良医疗帮扶金4000元。
19.刘某文,男,69岁,于1974年入伍,197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三穗,低保户家庭。本人及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儿子离异在外务工,长孙在读大学,长孙女辍学,次孙女在读初中,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刘某文困难帮扶金3000元。
20.龙某豪,男,77岁,于1971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三穗,特困人员。本人年迈无劳动力,系特困供养户,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龙某豪关爱慰问金2000元。
21.吴某兴,男,62岁,于1981年入伍,198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本人因交通事故造成脑部严重骨挫裂、颅骨多处骨折,医疗花费用较高,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兴困难帮扶金5000元。
22.龙某池,男,71岁,于1974年入伍,197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本人因中风入院治疗,医疗花费高,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儿子因需要照顾两位老人无法外出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龙某池困难帮扶金3000元。
23.杨某陆,男,62岁,于1982年入伍,1988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特困人员。本人年迈无劳动力,妻子出走,儿子早年夭折,系特困供养户,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杨某陆困难帮扶金3000元。
24.杨某良,男,62岁,于1981年入伍,198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本人因患双侧甲状腺滤泡性肿瘤、慢性闭角型青光眼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良医疗帮扶金3000元。
25.袁某和,男,70岁,于1972年入伍,198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天柱,低保户家庭。本人年迈无劳动力,妻子因患直肠癌,医疗花费较大,主要收入来源仅靠儿子在外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袁某和困难帮扶金4000元。
26.杨某根,男,82岁,于1959年入伍,196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锦屏。本人因患慢性肺阻塞、冠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妻子患有肺恶性肿瘤等疾病,视力一级残疾,无劳动力,儿子照顾家庭,儿媳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杨某根困难帮扶金3000元。
27.范某宝,男,75岁,于1971年入伍,197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锦屏。本人因患肝癌,妻子患活动性结核,医疗支出大,儿子儿媳照顾3个小孩读书,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范某宝困难帮扶金3000元。
28.陆某金,男,75岁,于1970年入伍,1974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本人因患脑梗、脑血栓、糖尿病、腰间盘突出瘫痪在床,无劳动能力,儿子儿媳照顾家庭,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陆某金困难帮扶金3000元。
29.胡某光,男,65岁,于1977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本人因患左腿骨头坏死疾病,医疗花费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胡某光医疗帮扶金3000元。
30.韦某仲,男,77岁,于1971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低保户家庭。本人系肢体四级残疾,妻子患有乳腺癌,医疗费用高,儿子打零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韦某仲困难帮扶金4000元。
31.龙某,男,68岁,于1974年入伍,198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低保户家庭。本人因病长期瘫痪在床,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儿子打零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龙某困难帮扶金4000元。
32.黄某光,男,96岁,于1951年入伍,195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低保户家庭。本人年迈无劳动力,儿子患智力疾病,孙女初中在读,家庭仅靠低保金、优抚补助维持,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黄某光困难帮扶金4000元。
33.吴某开,男,71岁,于1973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低保户家庭。本人系视力肢体一级残疾,因突发胃病疾病住院治疗,妻子在家务农,儿子在外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开困难帮扶金3000元。
34.卜某卫,男,68岁,于1977年入伍,1982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低保户家庭。本人及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儿子因患精神疾病住院,儿媳外出务工,两个孙子在上学,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卜某卫困难帮扶金3000元。
35.吴某忠,男,72岁,于1971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黎平,低保户家庭。本人及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儿子与孙子均患有精神类疾病,孙女外出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忠困难帮扶金4000元。
36.梁某大,男,68岁,于1976年入伍,198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低保户家庭。本人患有红皮病等疾病,妻子患有宫颈癌,医疗花费大,儿子外出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梁某大困难帮扶金4000元。
37.梁某全,男,70岁,于1973年入伍,197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低保户家庭。本人及妻子年迈无劳动力,女儿女婿因故去世,两个外孙在读小学,均由两个老人照顾,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梁某全困难帮扶金5000元。
38.兰某英,男,72岁,于1972年入伍,1977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本人因患前列腺恶性肿瘤晚期疾病,医疗花费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兰某英医疗帮扶金3000元。
39.陈某文,男,91岁,于1956年入伍,1959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低保户家庭。本人年迈无劳动力,儿子系当地护林员,儿媳因患有轻度智力障碍,无劳动力,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陈某文困难帮扶金3000元。
40.朱某海,男,60岁,于1981入伍,1986年退伍,户籍地贵州从江,低保户家庭。本人系肢体三级残疾,妻子年迈无劳动力,三儿子系一级视力残疾,二儿子外出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朱某海困难帮扶金4000元。
41.杨某权,男,73岁,于1975年入伍,198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榕江。本人因患肝占位性病变、肝功能不全等疾病,医疗花费较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杨某权医疗帮扶金4000元。
42.王某亮,男,65岁,于1978年入伍,1983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榕江。本人患有后循环缺血、帕金森、陈旧性脑梗死、等疾病,妻子年迈无劳动能力,孙女在上中学,儿子外出务工,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王某亮困难帮扶金3000元。
43.吴某宇,男,66岁,于1978年入伍,198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榕江。本人及妻子年迈无劳动能力,女儿患精神疾病,2024年初因冰雹天气导致房屋、农作物受损,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宇困难帮扶金4000元。
44.杨某,男,74岁,于1956年入伍,1961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台江,低保户家庭。本人肢体三级残疾,儿子因病过世,儿媳改嫁,孙女大学在读,即将毕业,家庭收入仅靠政府补助维持,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杨某困难帮扶金4000元。
45.刘某玉,男,71岁,于1976年入伍,1980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剑河。本人因患前列腺癌疾病,医疗花费大,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申请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情况,拟按照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予以一定资金资助,拟给予刘某玉医疗帮扶金3000元。
46.吴某学,男,74岁,于1971年入伍,1975年退伍,户籍地贵州剑河。本人年老多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儿媳长期在家护理,长孙在读高中,两个孙女在读小学,全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儿子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困难,根据基金有关规定和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具体情况,拟给予吴某学困难帮扶金3000元。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55—*******,或寄送书面意见至凯里市环城北路54号(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维护科收),寄送时间截止邮戳时限为2024年7月28日24时前。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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