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织物洗涤配送服务项目院内招标的公告
关于医院织物洗涤配送服务项目院内招标的公告
医院原织物洗涤配送服务期已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医院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进行医院织物洗涤、配送服务公司公开征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院织物洗涤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负责医院织物洗涤、配送服务,医院织物洗涤2023年工作量约为25万件次(不承诺业务量,洗涤织物品名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洗、消毒、烘干、缝补、平烫折叠、熨烫、下收下送等。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依据为洗涤各品种固定单价*实际发生数量。计算公式:每月织物洗涤费用=织物洗涤数量×织物洗涤品种固定单价。
3.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
4.报价说明:提供医院织物洗涤服务固定单价表(附件4)。
二、 服务标准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专用工作场所,所有设备必须能满足服务标准的要求,确保正常使用,保证洗涤物品的不中断供应(不可抗力除外);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洗涤场所各功能区平面图、设备清单及图片。
2.投标人应根据洗涤物品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WS/T508-2016《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标准》、《可重复使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
3.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根据上述管理内容及要求合理配备设备,洗涤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少于 3人(含项目经理,费用由洗涤服务机构支付),收送工作:每天收二次、送一次,具有特殊情况、特殊科室的,按科室要求收送。
三、参加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有从事医用织物洗涤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投标递交材料要求(有效密封,一正本两副本)
1.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洗涤场所基本情况;(含场地、设备、人员及车辆)
6.本项目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及供应方案)
7.报价文件(见附件4);
8.业绩(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五、递交材料期限
2024年7月29日18:00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旧住院部6楼招标采购科;联系人:蒋老师0771-*******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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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织物洗涤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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