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关于购买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项目的公告

富民县民政局关于购买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项目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试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慈善爱心驿站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通知》(昆财社〔2024〕7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工作。经富民县民政局第十二次局务会议、党组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4年7月底开展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内。

(三)项目服务周期。1年(2024年8月—2025年7月)。

(四)项目资金安排。项目经费由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资金5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运营慈善爱心驿站,鼓励支持街道社区整合盘活


社区公共用房资源,利用现有社区公共用房及闲置空间资源,按照“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要求开展选点、建设和运营工作。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投身爱心事业。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慈善搭台+超市运营+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慈善爱心驿站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筹集社区资金、接收社会捐赠、链接慈善资源、整合基层公益资源的作用,整合社会力量,协调企业、基层力量、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等多元主体,为社区提供困难救助、公益活动、便民服务、社区微治理、人才培养社区自治组织培育等公益性服务。

(三)引导和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助推富民县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格局,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成立一年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且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且合格。

2.所从事业务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不以追逐商业利益为目标,所开展业务活动合法,并与社会工作密切相关。

3.具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4.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5.具有健全的项目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申报时限

2024年7月25日00:00至2024年7月31日24:00(5个工作日内)。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所有项目资金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应符合《昆明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财务规定,遵循“绩效优先、量入为出、公开公平”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1.项目资金可用于社区服务活动(占比75%),技术支持、督导、评估费(占比15%),站点文化墙制作(占比10%)。

2.项目资金不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人员工资、以及其他不符合福彩公益金使用的支出。

五、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项目征集

通过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购买公告。

(二)项目申报

各社会组织根据具体要求,结合以往项目工作经验及服务能力酌情申报项目。申报前须与项目实施街道、社区积极沟通,开展需求调研,拟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书。2.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扫描件。3.项目配备专职人员的简介、专业资质、身份证及劳动合同书扫描件。4.社会组织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5.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

(三)项目初审

项目申报截止后,由富民县民政局对申报机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评审名单。

(四)项目评审

由富民县民政局牵头,局相关科(室)、大营街道、大营社区等共同组成项目评审组,从申报单位承接能力、项目申报内容、项目预算合法合理性、项目完整性以及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立项评审,提出项目立项建议和资金预算建议。

(五)项目优化

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建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和报批。

(六)项目公示

拟立项项目经富民县民政局批准后,向社会公示立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结束后,富民县民政局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项目的时间、范围、资金、要求、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八)项目监管

富民县民政局、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将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绩效评价,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九)结项和验收

富民县民政局、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验收评估工作,累积项目经验,展示项目成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

五、项目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7月31日24:*******@163.com%EF%BC%89%E3%80%82">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lsq*******@163.com)。

联系人:李树奇 电话:0871—********

附件: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服务项目申报书

富民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

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慈善爱心驿站服务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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