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4-08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 元,招标人为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宿舍空气能热水供给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
报表或资信证明或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相应承诺。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
照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②网上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单位授权委托书
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转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 473338478@qq.com 邮箱,发送后电
话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海隆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4-084
2、项目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宿舍空气能热水供给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
件)
(2)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段。
(3)服务地点: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院内。
(4)承包经营服务年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30 年 7 月 14 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
报表或资信证明或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相应承诺。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5 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 2 号楼 13 层。
3、方式:
①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审验,
留复印件一套存档。
②网上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转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 473338478@qq.com 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经招标代理
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见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
不予认可。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秀水公园西畔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39706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5 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 2 号楼 13 层
联系人: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固始县秀水公园西畔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397062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5 号 2 号楼 13 层 1306 号
联 系 人: 黄少侠
电 话: 0371-55894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4-08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 元,招标人为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宿舍空气能热水供给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
报表或资信证明或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相应承诺。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
照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②网上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单位授权委托书
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转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 473338478@qq.com 邮箱,发送后电
话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海隆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4-084
2、项目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生活设施热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直饮水及宿舍空气能热水供给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
件)
(2)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段。
(3)服务地点: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院内。
(4)承包经营服务年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30 年 7 月 14 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
报表或资信证明或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相应承诺。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5 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 2 号楼 13 层。
3、方式:
①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审验,
留复印件一套存档。
②网上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转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 473338478@qq.com 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经招标代理
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见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
不予认可。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秀水公园西畔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39706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5 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 2 号楼 13 层
联系人: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固始县秀水公园西畔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397062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5 号 2 号楼 13 层 1306 号
联 系 人: 黄少侠
电 话: 0371-55894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