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园林设备采购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园林设备采购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认[2016]-09406号文件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园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HTZC-15036-161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园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包括以下园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 |
1 | 除草机 | 5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 |
2 | 高压冲洗机 | 8 | |
3 | 绿篱机 | 3 |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货物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代理商;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3-2015年)承担过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
5.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关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6.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和依法缴税证明;
7.供应商须具有其单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资格文件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05室)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须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套,具体要求如下: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供应商交纳社保和缴税的证明材料;
4. 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 供应商类似供货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6. 外地供应商在本地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近两个月内)。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9日14时00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会议室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将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5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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