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农贸市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曹妃甸新城农贸市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农贸市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服务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招标人享有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青龙湖商业街广场以北、通海路以西约24.46亩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40年),招标人计划将该地块以零租金的形式,让出土地租金利润,中标方在该地块须融资不低于1000万元建设农贸市场,工程建设完成后运营、管理农贸市场,中标方须承诺经营期间纯利润不高于百分之八,以共同实现“惠民工程”的惠民利民目的;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由乙方融资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项目总占地面积*****.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56.11平方米,主要建设单层钢结构农贸市场,包括棚顶交易区、冷库、公厕、停车场以及配套室外管网、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内容。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通海路以西,青龙湖商业街广场以北;合作期限:自招标方立项后,正式交付时间为该项目竣工验收后起算20年,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本项目工程建设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全部完工,非招标方原因,中标方延误工期的,竣工验收日期以合同原定工期为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运营、管理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融资主体的项目负责人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融资主体,中标方的融资主体应与勘察、设计、施工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勘察费、设计费、施工费等全部费用;如非联合体,以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09:00至2024-07-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勘察设计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运营管理与移交为暗标评审),异地分散评标,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5-*******;邮箱:tslxz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
电话:0315-*******
电子邮箱:cfdkfj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曹妃甸新城农贸市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服务收费金额:200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会娜 | 联系人: | 陈冬烨 |
电话: | 0315-******* | 电话: | 031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sl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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