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7号地块商业商务、住宅兼容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杭州江河汇东区块暂命名三期石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杭政储出27号地块商业商务、住宅兼容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杭州江河汇东区块暂命名三期石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9】27号地块商业商务、住宅兼容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杭州江河汇东区块暂命名)(三期)石灰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KXJ*********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石灰的供货、运输、装卸、验收、售后及质保服务。

标的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暂估数量

综合单价限价(元/吨)

备注

石灰

生石灰(块状)

550

508

执行标准: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内表7.2.1的规定。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货物费、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验收费、质保费、仓储费、清洁费、运杂费、服务费、技术支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元,超过单价限价或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均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结算时扣回),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若合同有效期内国家税率调整,则相应调整),结算价=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综合单价。每批次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供方提供该批次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结算价的100%。

十、服务要求:

1、供货:

供货方式:分批供货,接到需方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各批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需方书面供货通知单为准。

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后完成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4年7月29日17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时

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街266号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东楼二楼会议室。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其他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但报价明细表存在明显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3)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4)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但根据第(5)条款调整后的总价如果超过报价一览表总价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调高后的总价,高出部分的价格供应商按优惠条件给予采购人;如果调整后的总价比响应函总价低的,采购人接受调整总价。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街266号

联系人:王羽蓉、黄宏伟

联系电话:137*****221136*****396

监督人:吕燕

联系电话:193*****361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24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住宅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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