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租赁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租赁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HSDFY-2024-25
二、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租赁合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应当包含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无效者将做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人。
2、投标人需先经医院现场审核资格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竞标。
3、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
2)上述要求的各类资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针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及技术解决方案;
7)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配置(提供相应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优惠、服务承诺;
9)商务技术偏离表;
10)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11)标书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六、项目具体技术规格及商务要求:
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租赁合作服务项目,供应商须在院方指定地点进行共享充电宝的放置,定期维护保养,并提供日常相关运营服务。
2、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投放地点清单:
序号 | 位置 | 点位数量 (个) | 备注 |
1 | 门诊楼(2#楼)1-4楼 | 1个 | |
2 | 手术室等候区 | 1个 | |
3 | 体检中心(6#楼8楼) | 1个 | |
4 | 1#楼急诊大厅 | 1个 | |
5 | 1#楼大厅近密觅山谷旁 | 1个 | |
6 | 7#楼3-5楼 | 1-2个 | |
7 | 发热门诊 | 1个 | 开始放置时间2025年1月1日 |
8 | 体检中心(6#楼6楼) | 1个 | |
9 | 国医馆 | 1个 | |
10 | 口腔科 | 1个 | |
合计:9-10个点位 |
具体要求:
1、充电宝设备需要具有市面多个充电插口,具备快充能力,兼容各种移动设备。
2、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具有设备及充电宝质检报告。
4、用户可通过手机小程序或APP可随时查找,租借,归还充电宝。
5、充电宝租借的定价不得高于每小时4元,租用价明细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并按此报价租赁。
6、要确保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
7、商家需有完善的设备正常工作维护预案,具有与共享充电宝数量相匹配的维护服务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8、合作期间商家需购买有效的商业保险,若因商家设备及自身经营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均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9、定期(最少一周一次)对共享充电宝设备进行现场清洁、维保,收到报修通知后,及时安排专人上门处理相关事宜。
10、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处理完毕。
11、服从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12、医院提供电源,供应商负责提供充电宝,完成安装调试。
13、供应商不得在充电宝机身不得张贴或发布与经营产品无关的广告。
14、每台充电宝需按照指定要求摆放,不妨碍通行。
1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16、中标人对设备使用安全负责,负责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权,信息数据泄漏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报价要求:报各场地管理月度价格,并报月度总价(报价包含电费)。请报价单位综合考虑报价,合计全年总价不低于10万一年。
(1)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后15日内缴纳投标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上交投标金额50%,服务期满6个月的15日内缴纳剩余50%费用。
九、评标办法:
1)商务技术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项目 | 评标细则 | 分值 |
1 | 需求的响应情况 | 投标人对第七条中“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有一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32 |
2 | 业绩 | 供应商类似充电宝服务的业绩:供应商提供1个不同医院用户的业绩得0.5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用户不重复得分。 | 3 |
3 | 设备配置 | 投标人拟提供产品情况,包括共享充电宝品牌、功率、容量、0-5分。 | 5 |
4 | 收费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收费方案:包含免费时长、收费标准等进行评审0-5分。 | 5 |
5 | 日常运营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日常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审,0-5分。 | 5 |
6 | 应急方案 | 出现特殊情况时的应急预案,0-5分。 | 5 |
7 | 服务人员 | 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工作人员的数量、分工和工作经验,0-5分。 | 5 |
2)价格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4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100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十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9日9时前。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接受电话报名。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标书密封签字盖章后于开标时送至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十三、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126号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7号楼,匡老师,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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