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容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00元
二、相关标准:二、项目清单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上限值(元) | 合计 (元) | 备注 |
1 | 普工 | 天 | 2500 | 200 | ||
2 | 技术工(水电氧割工种、高空作业工种) | 天 | 672 | 300 | ||
3 | 8吨货车 | 次 | 50 | 720 | ||
4 | 新型环卫车(12T) | 车 | 76 | 1000 | ||
5 | (5吨货车)工具车 | 天 | 40 | 480 | ||
6 | 氧割 | 套 | 67 | 200 | ||
7 | 电镐 | 台班 | 21 | 300 | 6300 | |
8 | 柴油风炮机 | 台班 | 10 | 800 | 8000 | |
9 | 手工风炮机 | 台班 | 60 | 240 | ||
10 | 小13吨挖机 | 台班 | 20 | 1600 | ||
11 | 14-30吨炮机 | 台班 | 5 | 4000 | ||
12 | 大30吨炮机 | 台班 | 5 | 5900 | ||
13 | 大30吨高炮剪 | 台班 | 5 | |||
14 | 5吨铲车 | 台班 | 20 | 1500 | ||
15 | 12T叉车 | 台班 | 10 | 2800 | ||
16 | 吊车(35吨) | 台班 | 10 | 3000 | ||
17 | 吊车(50吨) | 台班 | 5 | 3900 | ||
18 | 吊篮(同一地方,不移动) | 月 | 4 | 4800 | ||
19 | 随车吊(10吨) | 台班 | 15 | 1100 | ||
20 | 随车吊(12吨) | 台班 | 5 | 1300 | 6500 | |
21 | 升降云梯 | 台班 | 5 | 2400 | ||
22 | 清障车(3吨以下5座) | 台班 | 5 | 1600 | 8000 | |
23 | 临时围挡 | 米 | 5000 | 2 | 长1m*高2m(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 |
24 | 装配式围挡 | 米 | 200 | 220 | 长2m*高3m(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 |
25 | 市政围挡 | 米 | 800 | 30 | 长2m*高3m(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 |
26 | 脚手架 | 天/平米 | 1360 | 5 | 6800 | |
27 | 5公斤水马 | 块 | 200 | 120 | (按月起租) | |
28 | 机械进场费 | 次 | 60 | 800 | ||
29 | 大30T挖机 | 台班 | 5 | 2800 | ||
30 | 背包式打草机 | 台班 | 30 | 320 | 9600 | |
31 | SF120除草机 | 台班 | 30 | 280 | 8400 | |
32 | 15吨洒水车 | 台班 | 10 | 1510 | ||
33 | 10吨洒水车 | 台班 | 10 | 1000 |
注:(1)本项目具体以实际供货量和成交单价结算,投标人报单项价格,并乘以预估数量计算小计,以总价合计作为评审价格。
(2)本表所列单价为单个产品的上限价,需要对所投每个产品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每个产品的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本表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市场风险,所报单价一年内均不调整。
三、技术规格: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维护、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处置数字化案件、共享单车治理、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违章广告招牌、违章建筑的拆除等等相关工作。
2.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新河街道区域内。
3、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成交供应商每次因严格按照甲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设备及证明材料。
(4)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确保投入的相关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管,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6)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服务质量要求
(1)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维护服务及道路交通整治。
(2)各类井盖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措施,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日内解决;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3)地锁和隔离墩、护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地锁和隔离墩、护栏的拆除及收运。
(4)道路破损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小规模修补的在5小时内解决,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日内解决。
(5)各类立杆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一般应在1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6)整治行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配合采购人对占用人行道、盲道、行车道乱停、乱放、乱靠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开放式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居民通行的共享单车及绿化带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
(7)行道树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处理;
(8)草地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草皮进行补种(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草皮成活且草地的整齐美观,不得有因维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草皮枯死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9)花灌木、乔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花灌木、乔木进行补种(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成活,不得出现因养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树木主干折枝、冻伤、倾倒、枯死及病虫害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10)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楼栋区域(不含已交市政的道路)、空隙地块、项目拆迁地块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覆网抑尘及撒种草籽。
(11)按相关规定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期间安排人员对河道区域进行巡查,对违规露天焚烧后的余烬尾迹进行清理。
(12)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供应商负责。
(13)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确保投入的相关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管,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14)实施过程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整理堆放,实施完毕后需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每次装车控制渗漏撒落,垃圾清运中的装卸工具,卸区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人员配备和机械配备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劳务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2)现场施工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接到分派任务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突发任务应当自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
(4)成交供应商每次因严格按照甲方项目实际情况应配备相应具有资质的人员,接到任务通知后所拟派团队至少为3人(其中至少须含一名驾驶员和二名普工),水电氧割工种作业工种、普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5)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配备齐全的劳防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绳索等,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配备。
(6)成交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交通、如有人员发生任何工作意外事故等一切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特种工持证上岗,如货车、吊车、氧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成交供应商至少须具有挖机、随车吊(10吨及以上)、环卫车、铲车、手工风炮机、12T及以上叉车、吊车、氧割、吊篮各一台。(拟投入的车辆或设备,若属于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购买合同扫描件,若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5、应急要求
(1)在施工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2)遇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随时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时间。
(3)街道重大活动和迎接检查及文明创建等应急任务无条件听从调遣,及时响应。
(4)遇恶劣天气,需要应急处置时,要确保人员到位,同时要按照要求确保效果。
(5)上级重要检查考核、巡查、重大节会市容秩序整治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6)按相关规定在特殊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的受破坏区域进行清场修复等工作。
(7)遇恶劣天气,需要应急处置时,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要确保人员到位,同时要按照要求确保效果。如发生一切意外或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城管交通运政部门扣车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新河街道范围内。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每两月进行一次结算,在次月10号前按实际发生数量*中标单价及考核结果支付上两月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五、服务标准:五、考核标准
考核运用说明:本项目采用百分制对成交单位进行月度考核评价,按月进行考核一次,每次考核总分100分,月度评分≥90分,按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80分≤月度评分<90分,按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0.9进行结算;70分≤月度评分<80分,按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0.8进行结算;月度评分<70分,按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0.7进行结算;连续三个月度评分低于70分按连续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处理,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具体考核细则以合同签订为准)
序号 | 扣分项目 | 计数方式 | 扣分标准 |
1 | 违反安全规定施工 | 1/次 | 5分 |
2 | 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 10分钟/次 | 1分 |
3 | 未带指定设备 | 1/台 | 3分 |
4 | 指定设备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 10分钟/台、件 | 1分 |
5 | 未按要求着装 | 1人/次 | 0.5分 |
6 | 未按指定人数 | 1人/次 | 0.5分 |
7 | 迟到、早退人数 | 1人/次 | 0.5分 |
8 | 作业现场人员不服从指挥调度,作业配合严重失调 | 1人/次 | 0.5分 |
9 | 大型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出现故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 1/次 | 2分 |
10 | 未按方案要求施工 | 1/次 | 2分 |
11 | 未按要求每次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度情况的文字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 1/次 | 2分 |
12 | 出现安全隐患 | 1/次 | 10分 |
13 | 现场设备无清晰标识 | 1/次 | 2分 |
14 | 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集中堆放垃圾、未按要求及时清理、运输、处理垃圾 | 1/次 | 2分 |
六、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每月月初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按月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每月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文明创建部门负责人三人组成,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已下达的1、数字化案卷、*****、城管110处置,2、市容整治,3、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4、文明创建整治,5、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等服务任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因本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按采购人下达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维护、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处置数字化案件、共享单车治理、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违章广告招牌、违章建筑的拆除等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整治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度情况的文字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2)结算单价以政府采购合同确认的单价为准,据实结算。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三个月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累计三个月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1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新河街道范围内。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每两月进行一次结算,在次月10号前按实际发生数量*中标单价及考核结果支付上两月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价,报价包含本项目确定需聘请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伙食费用、机械器具材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场开展工作。
5、供应商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及时委派负责人(本项目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便及时、妥善沟通和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实际情况以及遇突发或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承包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8、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随时监督,对服务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整改。
9、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10、负责对本协议所列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等工作。
11、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12、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担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3、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4、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八、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容管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