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半开放式垃圾收集房招标公告

新建半开放式垃圾收集房招标公告

一、张家港市大新镇大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新建半开放式垃圾收集房项目已经获得批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二、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半开放式垃圾收集房项目

(2)交货时间:接到采购方通知后4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价:7.15万元

(5)招标项目内容:半开放式垃圾收集房13个。

四、 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完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8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五、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5.1投标人需要承担过类似的垃圾收集房业绩。

六、其他: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需提供);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类似垃圾收集房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00分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报名并直接参加资格预审。

八、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大新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大新镇大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强 联系电话:151*****815

2、招标代理人(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

联系人:朱小燕 联系电话:138*****174 传真:****-********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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