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技术辅助服务财政组采购公告
购买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技术辅助服务财政组采购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技术辅助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技术辅助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5年和2026年绩效目标管理审核、2025年绩效运行监控复核及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包括以下关联工作: 1、协助指导各部门完成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整改信息填报。 2、协助指导绩效结果应用及绩效目标调整等工作。 3、对财政部门抽中的重点评价项目,协助指导街道办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自评工作,提供相关工作建议,协助检查资料完整性。 4、协助复核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的绩效部分,以及区绩效评估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5、加强工作指导,协助提升街道整体预算绩效业务水平。一是与32个街道单位(职能部门及社区)保持紧密沟通联系,提供服务期内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咨询服务,及时响应、反馈有关工作建议。二是在每个工作阶段工作,均包括以下服务内容:事前指导(编制相关填报指引)、事中审核(每个项目填报的审核及复核不少于3次;指导单位规范整理报送佐证材料,复核智慧财政系统填报情况)和事后建议(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适时跟踪提醒)。 二、项目技术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项目团队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 4.本项目中项目负责人(1名),需有注册会计师证(CPA);参与人员(2名及以上,不含项目负责人)需本科学历及2年以上的预算绩效工作经验。 |
项目预算金额:27.5万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蓝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年7月2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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