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龙林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第二次)

铁龙林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第二次)

铁龙林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国营铁龙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铁龙林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 

  2、本次招标具体内容:修复范围为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龙体工区将军屯的所有农田,占地面积约为155亩。总体思路是采用“物理修复为主,化学修复和植物修复为辅”的技术方案,使治理区域内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明显下降,确保项目完成后,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实现区域土地功能的恢复和可利用化。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4、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龙体工区将军屯。

5、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180.80万元,设计费约6万元。

  6、资金来源: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期限:本项目实施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委托人须持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国营铁龙林场”,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单独递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上述负责人必须有在国内承担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业绩;

2.3、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近10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经查询投标人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4、韶关市以外的企业中标后必须在韶关市或翁源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封面;

(2)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需提供,见附件一)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要单独提供);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设计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或有效继续教育证明)、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只加盖联合体主体的法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4、招标文件及前期资料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委托人(若有须是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若有须是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6、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计价规定计算,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7、参加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2)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gjyzx.com);

 (4)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6年 8月 11 日至2016 年 8 月17 日

2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及前期资料时间、地址

2016年 8月 18 日至8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30~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3

现场勘察

不组织

4

书面招标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6年 8 月29日,下午16:00时截止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二公里金韶苑6栋二楼,传真:****-*******

5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2016年 9 月1 日,下午16:00前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http://www.shaoguan.gov.cn)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6年 9 月8 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7

开标时间、地点

2016年 9 月8 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8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人:国营铁龙林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江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gdjdsg@163.com

招标人:国营铁龙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年 8 月 10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成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无需联合体共同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招标人执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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