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QianHe(2024)-07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2 万元/年,招标人为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租低价:32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竞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
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
七、其他
一、招租条件
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QianHe(2024)-0702)组织公开招租,
欢迎符合《公开招租文件》规定条件,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的竞租人报名
参加。
二、项目概况
1、出租企业: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出租资产地理位置:丽江市;
3、资产现状:车身隶属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4、租赁内容:公交车公司部分公交车广告刊位,公交车公司需要投放公益性广告时,广告
代理单位要无条件响应,并承担相应成本;
5、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6、用途限制:发布的广告内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设计,保证广告内容合法、真实、无版权争议、无有
伤风化、有损公序良俗之情形,并严格执行画面内容制作审批制度,做到张张画面有批号,
广告制作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保证发布的广告画面画质清晰,表面平整,不影响甲方形
象,公交车公司会对制作发布的车身广告内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审核通过后方
可投放广告;
7、招租低价:32 万元/年,3 年为 96 万元;
8、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需缴交 6000.00 元竞租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公示发布后无
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9、竞租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竞租的方式进行招租,参与竞租的
竞租人按最终得分从高至低依次选位,排名第一的为承租人;
10、交租方式:自签订正式合同后 3 天内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度根据协议约定按照先
付后用原则缴纳租金,当年租金缴清后方可使用公交车车身广告位。
三、竞租人条件
1、竞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
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竞租人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
目招租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竞租人自行作出
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由代理公司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查询);
3、竞租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承诺成交后不投放招租人限制的广告;
4、竞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的相关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文件;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租。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间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
区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
售后不退(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招租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
盖鲜章、格式自拟、未授权除外);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 145 号
联 系 人:和爱秋
电 话:13988865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束河街道雪山中路山湖居小区 10 栋
联 系 人: 李泉花
电 话: 17787413947
电子邮件: 2953448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