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桥头学校关于部分资产处置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桥头学校关于部分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批资产,购置于2012-2015年,共278件,原值******.79元,其中固定资产278件,原值******.79元。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邓丽娟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审批表
深圳市宝安区桥头学校
2024年7月18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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