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手机采集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手机采集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手机采集仪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8018-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手机采集仪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便携式手机取证设备、可视化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内网安全管理软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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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在评标现场提供查验;或者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8月11日 至 2016年08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大道550号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907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
联系人:聂国斌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66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万春 | 联系电话:****-*******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7*****36871.doc">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47*****36887.doc">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标签: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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