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手机采集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手机采集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手机采集仪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8018-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手机采集仪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便携式手机取证设备、可视化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内网安全管理软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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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在评标现场提供查验;或者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8月11日 至 2016年08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大道550号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907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联系人:聂国斌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66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万春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47*****36871.doc">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47*****36887.doc">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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