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招标公告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招标公告
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充电公司)现对“合肥充电公司2024年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充电公司2024年保险服务采购
2.项目业主: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3.项目概算:8万元
4.项目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类别:服务
7.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持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保险机构;
3.具有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三、项目需求
本次保险采购险种为安全生产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财产综合险,具体需求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险
1.投保标的:公司在职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合计约60人(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生产经营场所范围包含:充电站(含我司代运营站、共同运营站)、换电站(委托其它单位运营管理)、配套服务用房及服务设施、在建项目、改造项目、物资仓库、办公地及始宿路口综合体等场所(我司负责运营管理,但非我司资产),现有充换电站500余座,含后续建成项目。
2.报价方式:采用单价+费率报价或总价报价。
3.赔付要求:以下限额均为最低要求,保险方案中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该标准。
(1)累计赔偿限额:
雇员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30万元;
雇员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3万元;
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万元;
每次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00万元;
每次第三者每人人身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万元;
每次第三者财产赔偿限额:50万元。
(2)免赔额:每次事故财产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人身伤亡无免赔,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100元。
4.保险责任:在我司生产经营场所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我司从业人员遭受人身伤害、第三者的人身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如充电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失、行人在充电站区域内发生意外触电,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5.保险期间:一年。
6 .特别约定:
(1)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涉及三者赔偿共用总的累计赔偿限额。
(2)投保期间,若雇员部分发生参保人员变更、增减等情况,参保单位按要求将变更申请材料通过邮件或微信的形式发送到保险人指定联系人,保险人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变更申请当天办理变更手续,次日生效。
7.其它:报价时,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
(二)财产一切险
1.投保标的:15座充电站,均以资产净额进行投保(部分充电站不含高压部分),单个/套设备金额可在确定供应商后提供明细,总资产约为1817.1万元(以实际投保明细为准),具体财产一切险投保标的清单见附件1。
2.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
3.赔付要求: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4.保险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标的损失,如火灾、雷击、暴雨、洪水、无法查找到责任人的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5.保险期间:一年。
6.其它:报价时,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
(三)公众责任险
1.投保标的:始宿路口综合体,项目位于经开区始信路与宿松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4平方米,安装有2部电梯,包括地下1层,地上6层,现有充电桩停车位197个,其中小车充电桩停车位185个,大车充电桩停车位12个,后期将建设20余个充电车位。
2.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
3.赔付要求:以下限额均为最低要求,保险方案中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该标准。
(1)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万元
每次财产损失费用赔偿限额:50万元
(2)免赔额:财产损失: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3)人身伤害:无
4.保险责任:在综合体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不限于充电车位),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车辆刮擦、行人摔跤受伤等意外,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5.保险期间:一年。
6.附加险:应至少包含以下条款
(1)火灾、爆炸及水损责任条款
(2)电梯责任条款
(3)停车场责任条款
(4)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
7.其它:报价时,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
(四)财产综合险
1.投保标的:始宿路口综合体顶楼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位于经开区始信路与宿松路交叉口东北角。以资产原值进行投保,资产约为163万元。
2.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
3.赔付要求: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4.保险责任: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标的损失,如火灾、雷击、暴雨、龙卷风、台风、暴雪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5.保险期间:一年。
6.其它:报价时,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
四、付款方式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在保单出具(生效)一个月内经我司经办人核对无误后将保费转至保险机构保费收入账户。
五、其它说明
1.供应商应充分知晓:我司建设运营的充电站、换电站及运营管理的综合体等项目均为自行组织验收,部分充电站为第三方建设、验收(产权归第三方),我司为代运营。供应商不得在发生理赔时,要求我司提供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的验收材料。
2.供应商按上述需求提供保险方案,还可以在上述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除险种不变外,其它均可调整),结合自身险种设计,可额外提交类似保险方案,我司将予以综合考虑。
六、报价要求
1.控制价:8万元以内。
2.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价单(见附件2)。
3.报价要包含所有费用,不再另行加价。所投总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4.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工作。
5.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七、其它事项
1.如有投标意向,请填写报价单(附件2)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4年7月30日10:00前回传至我司邮箱:hfcdzb01@126.com。
2.提交报价单,视为同意询价函所列各项要求。
附件:1.合肥充电公司财产一切险投保标的清单
2.报价单
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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