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B区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B区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B区建安工程资格审查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区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B区建安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区长兴路以北、明湖路以西、岳麓大道以南、许龙路以东。

3、建设规模: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1549.27㎡,总建筑面积约为316174.30㎡,其中地面以上建筑面积约为269955.07 ㎡,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46219.23 ㎡,建筑物23栋,最大高度93.2m,一期分A、B、C三个功能区,项目总投资约8.8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B区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2816.84㎡,其中B区B-1栋(24层)建筑面积为38126.58㎡、B-2~B-4栋(11层)建筑面积均为17292.47㎡、B-6~B-8栋(6层)建筑面积均为8976.66㎡、 1#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5882.87㎡;结构形式:除B-1栋为框架-剪力墙,其它均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均为人工挖孔桩。工程造价约为223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8、招标范围:包括基础沟槽土石方开挖、基坑回填(地下室至顶板面);基础、地下室(不含耐磨地面面层)工程;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屋面及防水隔热工程;室外装饰,室内粗(简)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建筑做法确认表》);室内水电安装;建筑防雷工程;室外暗沟、散水、台阶、平台、坡道等室外附属工程,专业发包工程中所涉及的设备基础及土建工程和配合各专业工程的预留预埋;A、B、C区及园区内室外消防工程等工程施工(不含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及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包含B区B-1、B-2、B-6栋、1#地下室(3-M至3-J轴间后浇带及以北部分)的建安工程;A、B、C区及园区内室外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80302.5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4395.71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5906.88m2;工程造价约13400万元;

二标段:包含B区B-3、B-4、B-7、B-8栋、1#地下室(3-M至3-J轴间后浇带以南部分)的建安工程;消防工程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72514.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2538.26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9975.99m2;工程造价约8900万元。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一标段:8000万元;二标段: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 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一标段:8000万元;二标段: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5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2013年7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其他资格要求: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咨询电话:郭女士182*****596

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一套相应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委托人务必在2016年8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302办公室)。

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资格前审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资格前审要求

1、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6、省外企业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11、保证金转账凭证,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的银行转账单原件;

注: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省外企业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资料应按以上携带要求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密封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持有,资格审查时由监委当场检验);同时,投标人还需同时递交壹份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前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39279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节能环保产业园B区建安工程第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及标段(即节能环保产业园B区建安工程第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资格前审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出席。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入围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

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资格前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楼1418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招标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郭女士

十四、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 环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