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煤层气公司废矿物油处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焦煤煤层气公司废矿物油处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焦作煤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废矿物油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经焦煤公司供应处批准同意,我公司废矿物油项目需要进行公开竞价处置,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焦作煤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项目。
二、项目竞价内容、工期
1.竞价内容:本项目所处置物资装、卸、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及环保事件均由中标方负责。废旧物资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处置数量 | 付款方式 |
1 | 废矿物油 | / | 吨 | 合同期限内煤层气公司产生量,实际重量以现场过磅为准。 | 中标方将废矿物油全部装车后,经两次过磅以净重过磅数量(不含外包装)最多的为准,向产去哪单位财务部门交纳全部款项(现汇)后方可提货。 |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产权单位一年内产量。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原云商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2)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废类别:900-249-08,代码:HW08)。
(3)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企业。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须知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时,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
3.需上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交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等资料。
五、竞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进行注册,并为中原云商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方应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竞价。竞价价格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含税价格(发票税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以本标段设定的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
4.废矿物油交付后,中标方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方不得以产权单位产生的标的物数量少为理由,拖延或拒绝处理,造成产权单位损失的将列入负面清单。
6.环保要求:中标单位在产权单位厂区内及过磅路途中,对废旧物资的一切装卸、搬运等环节,均要严格遵守产权单位及国家的相关环保要求,因此产生的环境违法违规责任及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合同执行完毕后场地内无杂物、无积尘。
7.处理物资均为废旧物资,卖方概不承担任何质量、安全等责任。
8.本批物资出资要求中标方在搬运时无条件执行我方要求,凡我方认为不可出售的物资不得装到车上。
9.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
六、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煤供电处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9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煤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银河路289号
技术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1-*******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1-*******
标签: 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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