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海委机关-招标公告

施工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海委机关-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7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24]07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海委机关)已由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以 海规计〔2023〕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77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77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海委机关),建设规模为7项,改造海委机关供水泵房供电系统、行政楼供暖系统、综合楼供暖及供电系统、档案馆空调系统,对机关变电室增容改造。,总投资额77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海委基层单位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海委机关)变电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一台 800KVA 变压器增容至 1600kVA,原有的1250 kVA 变压器同时使用,配套更新高低压配电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372.6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01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03 室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确认单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媛媛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焦韬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4年07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媛媛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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