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维吾尔族公墓园区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汉族、维吾尔族公墓园区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汉族、维族公墓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境内,施工分为一个合同段,为岳普湖县汉族、维族公墓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全长为5.031km,监理分为一个合同段,为以上施工合同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以上项目投标单位需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②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8月11 日至2016年8月1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证、无拖欠农村工工资证明、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2套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8月17日11:00时,集中地点: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8月17日16:00 时,地点: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 月1日10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岳普湖县文化南路6号院

联系人:阿不都拉

联系电话:138*****348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A座2单元14楼)

联系人:陈亚男

电话:0998—*******15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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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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