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2023 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苏家屯区)-其他清洁卫生车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 2023 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苏家屯区)-其他清洁卫生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 2023 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苏家屯区)-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项目概述 不作为实质性要求或评分依据,仅供参考。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1. | 项目背景 | 沈阳市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苏家屯区)需要 |
2. | 执行依据 |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沈财农〔2024〕55号) |
3. | 项目目标 | 完成沈阳市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苏家屯区)相关工作要求 |
4. | 项目内容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
5. | 项目范围 | 沈阳市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苏家屯区)相关工作范围 |
6. | 需求分析 | 无 |
7. | 与前期项目的关系 | 无 |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一、
技术要求 (一) 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 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A********(其他专用车辆) | 否 | 否 | 是 | 台 | 1 | ****** |
(二)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一、 规格及参数要求 ★1、排放标准:国VI。 2、总质量(Kg):≤*****。 3、发动机功率(Kw):≥210。 4、整备质量(Kg):≤*****。 5、额定载质量(Kg):≥*****。 6、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8700×2550×3200。 7、前悬/后悬(mm):1450/1360(±50)。 8、接近/离去角(°):20/20(±2)。 9、轴距(mm):4350+1350(±50)。 ★10、拉臂动作形式:平移+翻转。 11、起吊能力(T):≥20。 12、钩心高度(mm):1570(±3)。 13、自卸角度(°)≥55。 二、其他技术要求 1、箱体锁定装置要求:拉臂上装配外部液压锁定装置。 2、自装卸装置底架纵梁采用高强度钢板,屈服强度≥500MPa。 3、自装卸装置提勾采用高强度铸造件,提勾为装配式,便于维修、更换;提供与要求相符的实物照片。 4、自装卸装置中所有与箱体接触的部件均采用螺栓装配式铸件结构,与箱体接触面采用耐磨材料,支撑座位置可纵向调节,方便维修保养;提供与要求相符的实物照片。 5、自装卸装置作业便捷性及安全性要求:配有滚轮导向,箱体装卸方便;在自卸动作时,拉臂钩机架锁紧方式采用锲块式;采用后滚轮支撑,保证在松软路面装卸的稳定性。 | 否 |
二、
商务需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说明和要求 |
1. | ★交货/交付时间: | 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 | ★交货/交付地点: | 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0号。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
4.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
★验收程序: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
★验收报告: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组织验收主体: |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量保证期: | ( 3 )年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 3 )年 |
7. | ★现场支持: | ( 2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B区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