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莲湖分局照相机招标公告
公安局莲湖分局照相机招标公告
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委托,对申报的照相机实行询价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照相机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LHCG2016-30 三、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照相机 ,数量:57台。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3965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供应商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1日至 2016年8月16日下午16时前(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莲湖区西梆子市街143号 八、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下午16时前 2、开标地点: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1日 |
标签: 公安局 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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