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莲湖分局照相机招标公告

公安局莲湖分局照相机招标公告

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委托,对申报的照相机实行询价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照相机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LHCG2016-30

三、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照相机 ,数量:57台。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3965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供应商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1日至 2016年8月16日下午16时前(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莲湖区西梆子市街143号

八、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下午16时前

2、开标地点: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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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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