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委托
海宁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委托
海宁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委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海宁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委托
标的名称:海宁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委托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不动产
继承公证业务复杂度高、专业性强,购买公证服务可以在继承权的认定、遗嘱真
伪的辨别、调查取证、合法性判定等方面过滤瑕疵,降低登记错误,弥补登记机
构在人员配备、审查机制、法律支撑等方面的缺陷,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有效地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采购不动产
转移登记继承委托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5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
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而海宁市公证处是海宁市唯一
提供继承公证法律服务的公证机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海宁市公证处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377.3 KB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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