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因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时收回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青政征〔2024〕2号
房屋征收决定书
因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一、征收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该项目西起青王公路铁铺岭,途经青化路万家咀,东至青化路白玉山(详见拟征收范围图),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31.90平方米,总户数约4户,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工人村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白玉山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
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月。
七、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图(不含集体土地)
2.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3.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工人村片(铁铺岭站)、白玉山片(白玉山站、万家咀站)房屋征收项目未经登记建筑征收补偿细则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标签: 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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