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投标邀请书致: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耀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诚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东平镇万安路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永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489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 公路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897 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 | |
管管理理人人员员在在其其被被限限制制生生产产经经营营活活动动期期间间,,招招标标人人将将拒拒绝绝其其投投标标;;2))根根据据福福建建省省建建设设工工程程责责任任主主题题不不良良记记录录“黑黑名名单单”管管 | |
理理实实施施办办法法((试试行行))闽闽建建[2016]5号号,,若若被被列列入入省省级级及及市市级级的的“质质量量安安全全黑黑名名单单”、、“文文明明施施工工黑黑名名单单”的的投投标标单单位位不不得得参参 | |
与与本本项项目目的的招招投投标标 | ; |
通过 | 书面形式 |
永春县东平镇万安路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县东平镇万安路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耀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诚益
致: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耀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诚益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东平镇万安路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永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48889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公路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8889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
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
(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
)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单黑名单”管管
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
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
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
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
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
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
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
的投标单位不得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4年 7月 30日 17 时 00分 00 秒到泉州市永
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碧桂园2期沿街C4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
退。
5.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8月6日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仟元 。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现金的形式(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与投标
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视为自动弃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投标书于2024年 8月 6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 泉州市永正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三楼开标室(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碧桂园2期沿街C41号) 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8. 确认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7月30日 17 时 00 分前通过 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https://www.enjoy5191.com/)、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公告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春县东平镇 ,邮编: 362600
电话: 13559025323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永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碧桂园2期沿街C41号 ,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yzzbdl2020@163.com
电话: 0595-23956967 ,联系人: 小卢 。
2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 秋 水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