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无功补偿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供电系统无功补偿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供电系统无功补偿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110KV降压站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交货,包括到货、安装、调试及投入运行。
项目概况: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在港区生产辅助区内建一座 110kV变电站(110kV 国投变电站),一期规模为 2x16MVA 主变压器,并预留二期 2台 16MVA 主变压器、10kV 开关柜、10kV 电容补偿柜和谐波治理装置的安装位置以备二期扩容。
110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 侧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两台主变(1#和2#)在 10kV 侧分列运行时,母联开关断开;当其中一台主变停电时,另一台主变可带本站全部二级负荷。二期另设两台主变(3#和4#)分别接于一期 110kV 配电装置的两段母线上,提供另两段 10kV 母线,接线方式同一期。一期已安装完成电容补偿柜组,选用10kV户内成套柜式电容器,容量分别为TSC-450+1000+1800kvar,分组自动投切。
110kV 国投变电站有两路 110kV 外部电源:110 kV忠投线,110kV田投线。
1)110 kV忠投线(忠门-国投变)线路全长 12.598公里,架空(导线:JL/LB20A-300/25)9.398 公里,电缆(YJLW03-Z64/1101*630)3.2 公里。
2)110 kV田投线(忠田-国投变)线路全长4.013公里,架空(导线:JL/LB20A-300/25)1.513 公里,电缆(YJLW03-Z 64/110 1*630)2.5公里。
目前一期设备刚进入试生产阶段,供电负荷较小,系统处于轻载状况,且持续时间较长,实测发现110kV国投变站内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在0.6~0.7之间,电业局忠田变110kV田投线出线端和忠门变110kV田投线出线端(两者均为国投供电系统考核点)功率因数呈容性在0.03左右,不满足电能质量要求,造成大量罚款。
初步分析,轻载状态,两个考核点功率因数过低主因是110kV国投变两回进线(忠投线和田投线)的容性效应造成的。
由于两处考核点与国投110kV变电站相距较远,难以实现数据通信,且电业局无法提供考核点的电压、电流等信号。因此要求投标方在国投110kV变电站10kV侧加装2套容量各不低于3.5Mvar的SVG无功补偿装置,通过采集站内电压电流信号计算出补偿容量,并在该基础上加入外部线路的充电无功相等的偏移量,以达到考核要求。
投标方的解决方案应满足以下质量标准:
1.在100天考核期内,无论生产现场是空载、轻载还是重载,无论运行方式是一线带两变还是各自分段运行,必须始终保证忠门、忠田两处考核点月平均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2.提供的所有的整流设备带有谐波抑制措施, 保证供电系统的质量和供电的可靠性,以满足有关规范及电业部门对电能质量方面的要求。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数量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ZTZB-16- 044-001 |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供电系统无功补偿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供货范围包括从本工程110KV国投变的10KV备用开关(H1-4、H2-4)下部接线端子开始(接线螺栓螺母由投标方提供)到H.SVG有源滤波和无功综合补偿装置的全部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线缆、光纤通信及线路敷设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采购需求所提出的系统的方案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接卸、开箱、交接前的看管、安装、调试、系统联调、性能考核及验收、操作人员培训、保质期间的服务,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供货安装、确保项目按要求正常投入运行。 | 1000 | 20000 |
货物需求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备独立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2014年至今,具有6KV及10KV电压等级的SVG成套设备供货、安装且正常投用的总金额(仅指SVG设备,非项目合同总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需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SVG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提供服务,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完善的措施。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需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报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B- …+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立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国投5号楼2层会议室(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2016年8月11日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姓名 | ||||
手机 | ||||
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付款银行名称 | ||||
付款金额 | 元 | |||
标书款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此处若不填写,将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予退换 | |||
若中标,招标服务费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此处若不填写,将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予退换 | |||
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帐号 | ||||
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或不选择发票类型,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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