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汝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YCG-CZ2024-010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
1 | 汝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 | ******.00 | ******.00 | 6975.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院内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院内采购活动。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院内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林邑星城1栋14楼1401-1405室)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5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其他相关采购政策: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大道南90号
联系人:范丽娟
联系方式:13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林邑星城1栋14楼1401-1405室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186*****938
标签: 血液透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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