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我司组织本次《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报废设备处置》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具体事项如下:

1、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表明你们的意向,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期:2024年7月30 日9时30分

3、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黄山大道61号川仪股份公司内

4、招标范围:

报废电力变压器二台、报废移动升降台一台、报废污水站气浮机一台、计量泵二台(见附页清单)。

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购买资质(如:再生资源回收、相关经营的营业执照应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利用的营业范围),并提供相关的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踏勘:

6.1 获取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4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开始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邮件标题必须注明“申请领取川仪报废变压器等处置招标文件+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qq.com)。

6.2现场踏勘:获取时间内招标人自行前往

7、投标要求:

7.1 开议标时间: 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

7.2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黄山大道61号川仪股份总务部会议室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邮箱*********@qq.com

7.3招标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7.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文件应一式1份(至少包含报价文件、投标人代表授权文件、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纳回单,均加盖鲜章),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写明“川仪股份报废变压器等处置投标”。

7.6 投标人可通过邮箱索取报废设备铭牌、实物照片;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地点进行设备查勘(渝北区大竹林街道黄山大道61号川仪股份园区),并判断设备的状态,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查勘。招标人只负责设备数量的准确性,对设备的最终状态不做任何承诺。

7.7 本次处置物资为报废电力变压器、移动升降台、污水站气浮机、计量泵等设备,由投标方负责起吊、装车、运输费用及提货过程的安全,货物现场验收,投标报总价,招标人只开具收款收据。

7.8. 评标方法:按价格最优者中标(中标价应高于我方内部估价)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 月29 日16:00前,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付并请注明用途“川仪股份报废变压器等处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缴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 *********

开户行:工行重庆三溪口支行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设备处置完成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结果宣布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已宣布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A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设备处置合同的;

C 投标人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或地方相关法规行为的;

D、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

9、评标及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投标单位和个人不参开标)。

评标委员会组成:川仪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10、定标:

按价格最优者中标(中标价应高于我方内部评估价)。

11、合同履行:

中标人按照中标价格在招标人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需现缴清合同约定的设备处置款(我方只开具收款收据),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设备搬运时间,且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所有拆机、装卸、运输等等均有中标人负责。并确保不得污染、损坏招标方所有场地及设施。中标人搬迁完毕设备后,招标方验收场地等无破坏,一周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附页报废设备清单表投标报价单)

名称

数量(台)

规格

投标单价(元/台)

合计(元)

1.

变压器

1

1250kVA

2.

变压器

1

1600kVA

3.

移动升降台

1

4.

计量泵

2

P186-363ti

5.

气浮机

1

投标总价

注:按价格最优者中标(中标价应高于我方内部估价)


附:废旧设备处置合同

甲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就废旧设备处置项目开展了公开招标,乙方参加了投标并成功中标,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清楚甲方拟处理的设备的明细情况及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为废旧变压器等,合同标的物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设备型号

设备规格

制造厂名

备注

1.

变压器

1

1250kVA

2.

变压器

1

1600kVA

3.

移动升降台

1

4.

计量泵

2

P186-363ti

5.

气浮机

1

二、合同价款、付款时间及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2.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账户,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账号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 *********

开户行:【工行重庆三溪口支行】

三、合同标的物交付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全部合同标的物。自移交之日起,乙方即对本合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自行全面管理本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的完整性、质量、数量、性能、安全性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交货地点:甲方厂房。

3.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需在移交合同标的物的当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搬离,所有搬离、拆解、运输及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等概由乙方承担。在搬运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因违反前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

四、合同标的物瑕疵及其他事项特别说明

1.本合同标的物为废旧设备,以实物现状为交付标准,甲方不保证所处置的废旧设备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等服务。无论乙方将废旧设备用于何种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乙方应自行核实废旧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乙方在投标时对交付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已有充分了解,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乙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3.标的物交付时,在对废旧设备进行拆除、搬运、装卸过程中可能存在有减损其价值等情形,甲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4.乙方自行负责废旧设备的拆装与运输。在拆装、运输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拆装、运输,如在拆装、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负。对于拆装、运输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除应继续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须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一经签订,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审理。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在搬运设备前,需与甲方签订《相关方告知书》、《相关方安全协议书》,有危险作业的还要签订《危险作业审批表》。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


标签: 报废设备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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