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标段一级工程安防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标段一级工程安防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盐山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内容:盐山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标段(一级工程安防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计划工期:170日历天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二标段:安防工程包括安防系统、电梯五方通话、入侵报警及紧急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八部分。4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09:00至2024-07-3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使用第三方平台。招标代理费:人民币 *****元,由招标人支付。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本项目收取1280元/标段;补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1、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三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2、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山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宋主任 | 联系人: | 杜利娟 |
电话: | 0317-******* | 电话: | 199*****25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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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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