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2024年10月兰新客专线、额济纳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
南宁局2024年10月兰新客专线、额济纳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
一、旅游列车竞价概况
1.名称:南宁2024年10月兰新客专线、额济纳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
2.概况:南宁局集团公司2024年10月始发开行通过兰新客专线、额济纳线、漠河线的旅游列车竞价项目。竞价标的为经由兰新客专线去往兰州以远各站,嫩林线去往漠河站以远各站、经由临哈线去往额济纳方向的直通旅游列车开行权。竞价时以旅游列车下行方向分别通过或到达武威南、哈尔滨站、临河站的日期为竞价开行日口径。
3.本次竞价可供直通旅游列车开行的始发站点及车体竞价配备的车底为一组为25G型DC600V车底,每组软卧3辆、硬卧11辆。可竞价日期为10月11日-10月31日。可供直通旅游列车开行的始发站点为:南宁站、黎塘站、柳州站、桂林北站、玉林站、茂名西站、湛江站,其它站点以确认后的申报站点为准。
二、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3个包件其概况如下:
1包件:南宁局10月兰新客专线旅游专列开行权;
2包件:南宁局10月漠河线旅游列车开行权;
3包件:南宁局10月额济纳线旅游列车开行权。
三、开行条件及开行时间
以上竞价的每条线路每日安排开行或通过旅游列车1对,开行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四、竞价规则和方式
1.竞价人可在竞价公示发出后,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在中国铁路 ***** 网国铁招商平台进行报名并提交运行线路,符合竞价条件的企业推送至*****旅游列车竞价平台进行竞价。竞价人需自行准备可供上网的电脑、网络等设备。
2.跨省直通旅游列车开行费用包含底价和溢价两个部分,按照竞价人提报的每趟直通旅游列车开行相关车辆、司乘等成本、列车停留相关成本以及全程付费口径测算的全部成本费用作为招商底价,并告知竞价人。如发生以下特殊情况: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调整开行方案的;②营销组客好于预期,需要增加编组辆数的;③客源地发生变化,需在南宁局集团公司管内调整列车始发站的,可在签订补充协议后,对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列车编组:新疆方向列车载客辆数不少于14辆,漠河方向列车载客辆数为8辆,均使用空调车底开行。
3.本公告所指竞价仅对专列开行的溢价部分进行竞价。竞价每次以万元为整数单位进行报价,即每次报价不得低于1万元。竞价以每月的每1日为竞价单元,按照时间顺序每1日逐次进行竞价,竞价采用滚动报价、多轮竞价的方式,竞价开始后,竞价人可多次提交报价,系统自动选定1个最高价为有效价,若在30秒内无最新报价,则有效价确定为竞得价,该价的报价人即为中商人。中商人应向始发站一次性交纳不低于开车总费用(底价+溢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五、竞价保证金
2024年8月2日16 点前交纳竞价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衡阳支行
银行账号:210*****093********
竞价企业符合条件被推送至*****旅游列车竞价平台参与竞价的,应提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为5万元/趟。(注:竞价保证金转账备注格式:“X月XX线+竞价保证金”,同一包件不同趟次可合并缴纳)
六、竞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于2021年6月1日前依法注册的旅游企业,经营期限满3年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具备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须诚信守法经营,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关行政处罚,竞价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未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3.竞价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无不按合同履约造成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4.竞价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5.竞价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扰乱旅游列车开行秩序、旅游质量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七、特别条款
1.竞价人信息。
(1)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2)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明确退还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退款。
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旅游列车开行合同。合同签订后,因中商人自身原因未按期开行旅游列车的视为违约,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中商期限内,如发生国铁集团对旅游列车开行申报计划进行调整的,优先考虑中商人开行申报计划的调整。
4.中商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旅游列车无法开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中商人按规定提报开行计划,并与招商人签订旅游列车开行合同。因中商人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旅游列车开行合同的,视为违约。
6.中商人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商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给招商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商人承担。
7.约定事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旅游列车开行合同发生冲突,一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旅游列车开行合同》为准。
8.竞价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价人串通竞价;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价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价的行为。
9.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3)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4)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10.“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11.竞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价人或中商人半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南宁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价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12.竞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人:
(1)竞价截止后竞价人撤销、修改竞价文件的。
(2)竞价后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价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价、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八、报名及资料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价人,请于2024年7月25日17时至2024年8月2日16时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份直通旅游列车开行项目)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相关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qq.com审核。
(1)竞价企业旅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竞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价企业验资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4)竞价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网址:wenshu.court.gov.cn)
2.招商人对资质进行审核,并与报名企业就运行线、车底存放等技术条件和竞价底价进行沟通。
3.招商人对将通过资质审查、确认参加竞价的旅游企业名单,招商平台推送至*****旅游列车竞价平台,*****旅游列车竞价平台生成竞价人竞价账号,由招商人反馈至竞价人。
4.竞价日前,招商人将竞价账号告知参与竞价的竞价人,由竞价人通过*****旅游列车竞价平台提交完整的旅游列车开行方案及竞价底价。
5 .招商人通过*****旅游列车竞价平台审核南宁局所属竞价报名企业,与竞价人沟通并确认底价及开行方案等内容,通过资质审核和开行方案符合性要求的竞价人,方可进行竞价。
九、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4年8月8日(具体时间待定)
2.竞价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4号(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南宁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招商代理机构: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4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771-******* 传真: /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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