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海37号地块安置房A3、A4、A5、A6地块的一层底商招租招标公告

草海37号地块安置房A3、A4、A5、A6地块的一层底商招租招标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37号地块安置房项目(A3、A4、A5、A6地块)的一层底商招租
标的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草海37号地块安置房项目(A3、A4、A5、A6地块)的一层底商招租
项目编码DSCQ2024FE*********挂牌价格388.32 万元
价格说明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4-07-24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4-08-0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项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37号地块,东起南方公园、西至西坝河、南起鑫益花园、北至福海大村。产权人为昆明地铁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草海37号地块安置房项目(A3、A4、A5、A6地块)一层底商对外公开租赁商业建筑总面积为:*****.05 ㎡。(最终以实测报告面积为准)
标的资产数量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昆明地铁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50******Y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云南 昆明市 西山区
住所/注册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华苑路358号马街街道办事处605办公室
注册资本(万元)28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翁发初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83*******
批准单位名称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批准日期2024-01-31
批准文号昆轨交发〔2024〕72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云南文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4-04-26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4-07-08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388.32 万元
价格说明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投资人须对本次对外公开租赁的草海37号地块安置房项目(A3、A4、A5、A6地块)一层底商的权属状况(因出租方尚未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未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现正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及后续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出租标的物的现场现状情况表示认可及知悉。意向投资人租赁期间须自行办理用于经营的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审批、环保审批等所需要的行政审批手续),并承担上述问题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同时,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物可开展安置房交房时的现场现状移交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须对后续出租标的物满足使用而进行改造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因出租标的物现场现状从而导致的纠纷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因出租标的物上述问题或者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因导致意向投资人对出租标的物无法使用的,不得要求出租方进行赔偿。
5、因出租标的物尚未完成消防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出租方在办理该物业后续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时,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对出租标的满足使用而进行的改造、装修满足后续相关验收要求,若因意向投资人原因影响出租标的后续相关验收手续办理,意向投资人应当无条件负责整改至合格。
6、意向投资人在后续开展标的物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隐患,均由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出租方前期未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未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为由,追究出租方责任。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后果,并自愿承担产生的相关责任。
7、意向投资人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执行,租赁到期后,租赁资产的装修应采取“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由产权人处置。
8、投资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所有管理制度和办法。
9、投资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投资人应继续赔偿直至出租方全部损失得到清偿为止。
(1)租赁期不满一年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0%;
(2)租赁期满一年但不满两年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90%
(3)租赁期满两年但不满三年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70%。
(4)租赁期满三年但不满四年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
(5)租赁期满四年但不满五年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报名企业须是合法存续3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近3年不存在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诉讼、仲裁纠纷,且需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表。
2、报名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市场管理、物业管理,近三年需有1个或以上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经验,且运营的租赁面积不得低于4000㎡,并提供相应租赁合同及缴纳租金发票。
3、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现状:毛坯、空置,现状交付使用。
2、产权状况:草海37号地块(A3/A4/A5/A6地块)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已接通水、电,可正常使用,现正在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及后续竣工验收手续。
3、租赁用途: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百货、餐饮、酒店、养老、医疗、社区生活配套商业、教育培训、办公等业态,不得用于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用途。
4、租金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度支付,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租赁期限:本次项目商业对外公开挂牌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限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书面的《租期起算确认单》明确的起算日期开始计算5年,各子地块商铺租赁期限独立计算,租赁起算日期按以下两个日期中先到期日为准:(1)各子地块商铺开业率达30%后开始计算对应子地块商铺租赁期限(即A3地块开业商铺830.2㎡、A4地块开业商铺301.84㎡、A5地块商铺1934.39㎡、A6地块商铺1079.27㎡);(2)出租方取得各子地块竣工备案表后3个月的次日开始起算该子地块的租赁期限;双方按照上述约定签署书面的《租期起算确认单》,共同确认子地块商铺租赁期限起算日期,如承租方未按出租方通知签署《租期起算确认单》,则出租方通知的商铺租期起算日期视为开始计算租赁期限。商铺开业面积由承租方按照场地移交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最后5天前将上月商铺开业情况书面报送至出租方,出租方安排人员同承租方对现场开业情况进行复查。另,若现场移交承租方后8个月内仍未达到前述约定开业率的,即刻起算租赁期限。
6、租金递增:按2年为一个递增周期,自签订租赁合同租金起算之日起,以第1年租金为基准,第1年至第2年不递增,从租赁期的第3年开始,在第2年租金交纳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租金与第3年租金一致;第5年租金在第4年租金交纳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
7、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一个月租金。
8、装修改造期:无。
9、相关管理费:在场地移交后的水、电、物管、卫生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支付。并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用水、用电、用气及消防等安全职责,在场地移交后如出现上述消防、安全等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是否有原租户:无。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17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4-08-0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个体工商户)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396*****000******
保证金处置方式——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公示版)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许先生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71-********
项目报名联系人许先生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71-********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八、风险提示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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