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长春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4: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3: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欣
项目联系电话 135*****560
采购单位 长春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谷沛霖043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欣 135*****560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7-*****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春市);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3.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3潜在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7-*****

2.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3.预算金额:2,708,000.00元。

4.最高限价:2,708,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长春市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卒中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春市);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潜在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 101开标二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服务帮助。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谷沛霖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号  

联系方式:何欣 13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欣

电   话:135*****560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

地址: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谷沛霖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号            

联系方式:何欣 13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欣

电 话:  135*****5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革与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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