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财采决20212号,陆川县财政局关于对广西百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监督检查有个问题的处理决定
陆财采决20212号,陆川县财政局关于对广西百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监督检查有个问题的处理决定
陆川县财政局
关于对广西百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陆川分公司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广西百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1〕37号)和《玉林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玉市财采(2021)14号)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21年6月29日至8月16日对你公司2020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关于没能提供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的佐证材料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1.2020年警用服装装备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0-J1-******);2. 陆川县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0-G3-******);3.陆川县九洲江等9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4.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5. 陆川猪公用品牌打造项目(项目名称YLZC2020-G3-******),以上5个项目均没能提供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的佐证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的规定。
二、关于没能提供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书或者验收结果确认书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1.2020年警用服装装备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0-J1-******);2.陆川县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0-G3-******);3.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4.陆川县九洲江等9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5. 陆川猪公用品牌打造项目(项目名称YLZC2020-G3-******),以上5个项目均没能提供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书或者验收结果确认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3部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24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的规定。
三、关于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1.2020年警用服装装备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0-J1-******);2.陆川县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0-G3-******);3.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4.陆川县九洲江等9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5. 陆川猪公用品牌打造项目(项目名称YLZC2020-G3-******),以上5个项目均存在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不规范,缺少开标及评审活动全程音像资料,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9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14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的规定。
四、关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日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招标文件2020年10月29日发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共15日),存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截止日不足20日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5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
五、关于没能提供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的签收函或其他的佐证材料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1.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2. 陆川县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0-G3-******),以上2个项目均没能提供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的签收函或其他的佐证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3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8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规定。
六、关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1.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中标、成交通知书于2020年11月18日发出后,采购人2020年12月14日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日);2.陆川县九洲江等9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中标、成交通知书于2020年11月18日发出后,采购人2020年12月14日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日);3.陆川县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0-G3-******),中标、成交通知书于2020年11月17日发出后,采购人2020年12月15日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日),以上3个项目均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27号)第二项第(二)点“各采购单位应当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提高采购时效。各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七、关于1合同条款内容缺少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的问题
检查查明,你公司代理的:1.陆川县南流江等5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2. 陆川县九洲江等9个镇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维护(项目名称YLZC2020-G3-******);3.陆川县镇村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含泵站﹚整体打包运营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0-G3-******);4. 陆川猪公用品牌打造项目(项目名称YLZC2020-G3-******),以上4个项目的合同条款内容均缺少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的问题,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2部分“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今后,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时限发布公告,严格执行采购程序;按规定时限签订合同;按规定落实履约验收;同时规范档案保存,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合法合规。
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陆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陆川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标签: 对广西百泽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