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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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0kV升压站工程
项目代码2310-130209-89-01-771326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胜福联系方式13388880055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
地理坐标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118度28分34.030秒,北纬39度7分48.140秒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9825m2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号
总投资(万元)8500环保投资(万元)40
环保投资占比(%)0.47施工工期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修订》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送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环评函[2020]793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送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唐环评函[2023]3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南部,曹妃甸工业区的北部,其规划范围东至一排干,西至青林公路、唐曹高速,南至长春路,北至新城大道,规划总面积74.54平方公里。2019年,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冀环环评函[2020]793号);2023年,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未改变园区规划总面积,并委托编制了《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修订》,《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于2023年8月1日通过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唐环评函[2023]30号)。(1)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规划将整个园区划分为10类产业区:分别为综合服务区、现代物流及加工产业区、绿色精品钢加工产业区、合金及钢铁深加工产业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节能环保产业区、铝产业区及其配套区、新型建材产业区及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区。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产功能分区规划见附图4,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5。本项目升压站位于规划的节能环保产业区,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但园区尚未对该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现状为园区未利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及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项目入区建设。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基础设施①给水规划园区规划生活用水源为地表水,主要来自引滦输水管道,由园区生活水厂供水,生活水厂已建成投运,规划期间水源为地下水,规划期间实现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业用水源为陡河水库以及滦河水源,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供水有限公司供给;园区近期(2017~2025年)规划保留现状2.0万m3/d的曹妃甸城区再生水厂,新增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供水能力为1.0万m3/d的再生水厂;规划远期(2026~2030年)扩大曹妃甸城区再生水厂供水能力为4.0万 m3/d,东区再生水厂规模扩至2.0万m3/d,西区新增规模为2.0万m3/d 再生水厂。目前,园区生活水厂建设完成,输配水管道已建设完成,水源仍为曾家湾水源地下水,由生活水厂进一步过滤、消毒后,送入各用户。园区工业水源来自陡河水库,辅助水源来自滦下干渠,两处水源供水能力为310万m3/a。园区未建设工业水厂,陡河水库水源由曹妃甸供水有限公司处理后,经园区内临港工业区供水公司铺设管网调配至园区各企业;滦下干渠水源经临港工业区供水公司铺设管网调配至园区各企业;工业水总供水能力为310万m3/a。本项目仅为生活用水,均由园区集中供应,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量。②排水规划园区西区、东区污水经干管排入所在分区污水处理厂。近期(2017~2025年)规划西区优先建设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厂,远期(2026~2030年)规划东区、西区均建设规模为2.0万m3/d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再生水厂进一步净化,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类IV类水质要求,总磷、氨氮、COD、BOD、S五个因子还应同时满足《水5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307—2013)中规定的B排放限值后排入一排干渠,外排入海。目前,园区依托唐海县污水处理厂,通往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已建设完成,园区规划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本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
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
1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注重中小企业园区与曹妃甸工业区区域内钢铁、电力、装备制造、海水淡化等产业间耦合发展,利用园区钢铁企业剩余煤气制氢气,利用石化基地下游产品深加工,发展园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膜制造等新材料产业。统筹区域内工业余压、余热、固废、冷能、海水淡化等资源化利用,促进物料的循环利用与能源的梯级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园区生产过程中物质、能量和水的消耗,使园区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园区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方向与区域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协同,将园区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园区。本项目位于中小企业园区,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与曹妃甸工业区内产业发展不冲突,符合园区发展方向。符合要求
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
2严格环境准入,推动钢铁产业的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园区在规划发展过程中,应按照降总量、优布局、提品质、延链条、治污染的要求,坚定不移去产能,加速推进现有及拟搬迁入园的钢铁产业整合重组,提升装备整体水平,促进产业产品迈向中高端,对钢铁企业强化深度治理,推动行业吨钢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吨钢综合能耗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涉及-
3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为约束,入区企业应符合《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本)》(冀政办发[2015]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污染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落实区域煤炭消费量等量替代政策。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符合区域“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要求
4加强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园区应重点关注对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曹妃甸新城的影响,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加强园区的生态防护隔离。建议在园区东侧一排干、西南侧沿青林公路沿线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宽度设为100米,采取多品种、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组合特点等,在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止污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将距离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较近的西侧区域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控制东区的开发强度,建议适当发展与城镇发展相关的高新技术等低污染产业。做好园区内村庄搬迁工作,确保区内企业与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减少突发事件可能对居民区环境产生的影响。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园区东南与曹妃甸港区规划东区七港池(港口预留发展区)设为远期发展备用地,待港口规划调整完成、相关问题解决后,实施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规划实施。不涉及-
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
5加强总量控制,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线作为园区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严格落实评价范围内污染物削减方案,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不涉及-
6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发挥规划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的作用。项目环评文件应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选址符合性分析、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配套基础设施可行性适当简化;重点开展项目准入条件符合性、工程分析、布局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符合性、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并关注园区基础设施及应急体系保障能力,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本项目严格落实了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符合要求
7注重园区发展与区域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园区生产用水来自陡河水库和滦下灌区干渠,再生水源来自曹妃甸城区再生水厂(即唐海县污水处理厂)和园区规划的两座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工业水厂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产,不得新建取用地下水项目。区域海水淡化产业逐步形成,曹妃甸工业区远期规划有百万级海水淡化项目可外供水资源,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海水淡化水。鼓励园区提高清洁能源汽车运输比例或实现大宗物料铁路运输,结合铁路相关规划和地方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对重点行业配套铁路运输的要求,尽快规划、实施并完善铁路运输系统,优化区域运输方式,减轻公路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暂不能实现铁路运输的现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应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结合秋冬季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符合要求
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
8加强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风险源管控。合理安排园区内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建立健全企业、园区、曹妃甸区、唐山市、河北省等层面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体系,明确相关责任和责任主体,完善海陆统筹应急预案,实现园区及周边海域环境安全监控全覆盖。建议将规划东区污水处理厂位置北移,调整至六排支南部附近,使其排污口位于六排支。污水处理体系为污水处理厂加湿地深化处理加综合利用中水的处理体系,利用六排支水系的优势进一步深化利用,在六排支与一排干渠交汇处设截断装置,控制六排支水系与一排干渠的水力联系,使六排支具备园区中水调蓄、风险防控、绿化水源、湿地景观、防洪、排沥渠道等功能。园区应在满足防洪(潮))排涝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因地制宜采取人工湿地等具体措施存续雨水,加强雨水治理和综合利用;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不同季节雨水利用率和收集处理方案,进一步减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针对潜在的风险源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同时,项目实施后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符合要求
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
2加强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园区应重点关注对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曹妃甸新城的影响,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加强园区的生态防护隔离,园区东侧一排干、西南侧沿青林公路沿线建设宽度100米绿化隔离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确保园区内企业与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减少突发事件可能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涉及-
3根据碳减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及路径要求推进工业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方式等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区域太阳能利用率,有利于实现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4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强化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配套设置固废暂存及周转区域。严格落实赤泥固废提铁、提砂及制砖、制路基、作填料等资源综合利用要求,赤泥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应与生产项目协同建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符合要求
5加强总量管控,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线作为园区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严格落实评价范围内污染物削减方案,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不涉及-
6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发挥规划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的作用。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将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符合要求
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
7注重园区发展与区域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园区生活用水来自引滦输水管道,通过已建成生活水厂提供,园区工业用水来自陡河水库和滦下灌区干渠,再生水源来自现有曹妃甸城区再生水厂和规划的东、西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2024年底前实现供水;新建东、西区2座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2024年底前建成;铁矿石铝土矿等大宗物料运输综合管廊2023年底建成。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符合要求
8加强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合理安排园区内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建立健全各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体系,明确相关责任和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污染应急预案,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实现园区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控全覆盖。本项目实施后针对潜在的风险源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同时,项目实施后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体系。符合要求
清单类型准 入 要 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总体要求详见《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总体准入要求及本园区所在区域准入要求,具体内容不再列出。本项目符合《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总体准入要求及本园区所在区域准入要求。符合要求
环境政策准入要求省级南堡重要湿地范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进行开发。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占地区域不涉及省级南堡重要湿地范围。符合要求
产业及政策准入管理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中属于限制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设备;禁止建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设备,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符合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1、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得侵占周边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约7.8km,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要求
2、禁止在公园绿地、广场绿地等规划绿地范围内开展与绿地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占用河道范围,禁止占用公路、铁路用地红线。本项目升压站不占用公园绿地、广场绿地等规划绿地,不占用河道范围、公路、铁路用地红线等。
3、曹妃甸南堡省级重要湿地保留现状交通设施用地,其他区域保留现状湿地用地功能。不涉及
4、园区内现有村庄在完成安置或搬迁工作前,禁止占用现状村庄建设用地建设工业项目,入区工业项目需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不占用现状村庄建设用地;本项目仅为升压站建设,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严格按照开发区规划产业布局进行项目准入,不符合产业布局的现有企业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升压站占地为规划的节能环保产业区,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占地现状为园区未利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及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本项目入区建设。
清单类型准 入 要 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6、在规划区西侧靠近湿地及鸟类自然保护区的西侧区域内(综合服务区、先进装备制造区)限制建筑物高度30米。不涉及符合要求
7、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规定的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规定的准入条件。
8、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的新建项目禁止入区。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无清洁生产水平要求。
节能环保产业区:产业区中磷酸铁、磷酸铁锂产能上限为50万t/a,优先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品。本项目升压站位于规划的节能环保产业区,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不涉及磷酸铁、磷酸铁锂生产。
污染物排放管控1、入区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河北省特别排放限值及地方特别要求,其中燃气锅炉需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焦化工业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唐山市钢铁、焦化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深度减排实施方案》(唐气领办[2018]38号)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不涉及燃气锅炉。
2、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不涉及
清单类型准 入 要 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元污染物排放管控3、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国家、河北省、唐山市等规定的标准要求,排放指标必须满足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如有)。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本项目无清洁生产指标要求。符合要求
4、氢氧化铝及下游氧化铝产品产业烘干烟气应采用“SCR+SNCR”等组合方式进行脱硝,最大程度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不涉及
5、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开发区确定的总量排放上线、入区项目需满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和废水外排,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
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等。
环境风险防控1、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涉及符合要求
2、加强园区与周边敏感区生态防护设施建设。不涉及
3、制定园区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危废处置及管控。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品,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周裙脚均采取了防腐防渗处理。
4、对于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排放、贮运等新建、改扩建项目,风险防控措施应满足本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管理要求。不涉及
清单类型准 入 要 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元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项目和设施。不涉及符合要求
2、入区企业不能突破区域“三线一单”设定的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占地均包括在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内,用水仅为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且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用水量,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
其他相关要求1、不能实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禁止准入。不涉及符合要求
2、不符合本评价确定的生态空间管控的项目禁止准入。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生态空间管控相关要求。
3、入区项目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家已颁布的相应清洁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内先进水平(二级水平),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审批原则的规定,无标准的应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无相应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审批原则。
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距曹妃甸鸟 类 和 湿 地 保 护 区 约7.8km,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营运期无废水、废气排放,仅涉及生活用水,由园区供应,且生活用水已包括在主体项目中,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新水用量。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不属于工业企业,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的产业政策要求,不涉及总量控制,运行期间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空气中PM 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2.5提升。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1、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2、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河北。符合
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符合
意见内容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
总体管控要求突出唐山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严格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和海岸海域生态防护区等生态保护;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化管控,有序推进重点河流和重要河口环境整治;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岸线开发管控,加强岸线生态修复。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区域太阳能利用率,有利于实现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符合要求
分类管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不涉及符合要求
2、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本项目升压站位于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高污染高排放行业项目;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项目针对潜在的风险源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运行过程中将加强管控。
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不涉及
④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站
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暂存
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针对土壤环境潜在影响已提出了完善
的防治措施,已取得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符合相应管控要求。
要素属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相关要求。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要求。符合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减量置换或者等量置换。本项目实施后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无需进行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
3、禁止投资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不涉及
4、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5、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污染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分散燃煤(燃重油等)炉窑,鼓励搬迁入园并进行集中治理,推进治理装备升级改造,建设规模化和集约化工业企业。不涉及
6、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不涉及
7、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两高”项目。
要素属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空间布局约束8、鼓励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发展,在现有厂区建设钢铁冶炼项目没有粗钢产能建设规模限制要求。对确有必要新选址(指不能与现有生产厂区共用公辅设施,下同)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粗钢产能规模要求下:沿海地区(指拥有海岸线的设区市)不低于2000万吨/年(允许分两期建设,5年内全部建成,一期不低于1000万吨/年)。不涉及符合要求
9、严格规范危化品管理,逐步退出人口聚集区内危化品的生产、储存、加工机构,加快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强居住区生态环境防护,建设封闭式石化园区,严格控制危化品仓储基地、运输路径等,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不涉及
10、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有序推进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不涉及
11、逐步淘汰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逐步淘汰平面步进式烧结机,按照有关规定改造升级为大型带式烧结机;禁止新建球团竖炉,现有球团竖炉炉役到期不得大修,加快推动以链篦机-回转窑或带式焙烧机工艺取代球团竖炉工艺,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加快推动以密闭皮带机取代汽车转运厂内大宗物料。不涉及
12、技术装备全面升级,高炉逐步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逐步达到100吨及以上、烧结机逐步达到180平方米烧结机及以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实施改造升级,坚决杜绝借改造升级之机变相扩大生产能力;推广“一罐到底”工艺或采用鱼雷罐车运输铁水。不涉及
要素属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
产业总体布局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3、尚未配备脱硫装置的球团竖炉,立即停产淘汰,不再予以改造;烧结厂房实现全封闭。不涉及符合要求
14、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退出。不涉及
15、引导和支持优势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对单独粉磨企业的整合。不涉及
16、平板玻璃行业应满足《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不涉及
17、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重点压减与煤炭、水泥、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配套的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停止新批石膏矿项目、平原区煤炭开发项目。暂停新增生产能力的产能过剩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已有矿山暂停扩大矿区范围审批。暂停新上露天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已有露天矿山暂停扩大矿区范围审批。暂停新上达不到工业品位的铁矿开发项目审批。做好矿区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论证不通过,一律禁止开发。不涉及
18、实施矿山关闭和停批。依法关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矿山;依法关闭列入煤炭去产能计划的煤矿;依法关闭限期整改仍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保、安全标准的矿山;依法关闭现有石膏矿和严重污染环境的石灰窑、小建材加工点。不涉及
项目入园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工业园区。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符合要求
2、加强企业入区管理,严格按照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及产业布局安排入区项目,禁止不符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入驻。合理安排工业园区发展时序,入驻企业选址与周围居民点的距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生活空间周边禁止布局高噪声生产企业。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项目入区建设。本项目仅为升压站建设,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要素属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分析结果
项目入园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3、县级以下一律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它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项目除外。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符合要求
4、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所有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推进重点流域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一园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台账。不涉及
5、新建涉高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 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项目除外。不涉及
石化化工----不涉及符合要求
钢铁----不涉及
水泥----不涉及
平板玻璃----不涉及
炼焦----不涉及
涉VOCs----不涉及
矿区----不涉及
编号区县乡镇单元类别环境要素类别维度管控措施本项目符合性
ZH13020920003曹妃甸区唐海镇、中山路街道重点管控单元1、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2、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3、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4、土壤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5、禁燃区6、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入驻。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符合要求
2、禁止在公园绿地、广场绿地等规划绿地范围内开展与绿地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占用河道范围,禁止占用公路、铁路用地红线。本项目升压站占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工地,不占用河道范围、公路、铁路用地红线等;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污染物排放管控1、深化企业超低排放标准治理,加快“五大行业”全流程达标治理。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平板玻璃等五大行业在点源达到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完成全流程整治。不涉及符合要求
2、加快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应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逐步提高园区监管水平,完善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台账。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及入区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本项目实施后,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符合要求
编号区县乡镇单元类别环境要素类别维度管控措施本项目符合性
ZH13020920003曹妃甸区唐海镇、中山路街道重点管控单元1、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2、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3、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4、土壤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5、禁燃区6、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环境风险防控2、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行业企业需严格执行其环评文件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贮存危险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唐山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唐政办字〔2021〕70 号)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相应管控规定。符合要求
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污染隐患,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涉及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禁燃区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中禁燃区管控要求。不涉及符合要求
2、严控煤炭消费量,对钢铁、焦化、煤炭、电力等重点用煤行业加强煤耗管控,采取去产能、减少煤电机组出力和电煤消耗、推进可再生清洁能源代煤改造等综合性削煤措施,充分利用天然气等各种清洁能源,促进天然气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不涉及
3、唐海镇、中山路街道位于深层地下水限采区,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中地下水限采区管控要求。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下水。
编号区县乡镇单元类别环境要素类别维度管控措施本项目符合性
ZH13020920003曹妃甸区唐海镇、中山路街道重点管控单元1、曹妃 甸中 小企 业园区2、大气 环境 高排 放重 点管 控区3、水环 境工 业污 染重 点管 控区4、土壤 建设 用地 污染 风险 重点 管控 区5、禁燃区6、土地 资源 重点 管控区资源利用效率要求4、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暂不开发建设,待土地性质调整后方可开发利用。本项目升压站占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工地,实施后不会改变现状用地性质;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
设计总体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本评价要求在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符合
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升压站站内设置容积为50.6m3事故油池,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符合
电磁环境保护变电工程的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升压站的布置已考虑进出线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符合
声环境保护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去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和GB3096要求。升压站主变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满足GB12348要求,升压站周边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符合
户外变电工程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地形等阻挡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已综合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地形等阻挡噪声传播,升压站周边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符合
变电工程位于1类或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较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噪声源的噪声水平,并在满足 GB12348的基础上保留适当裕度。升压站位于声环境3类功能区,选择低噪声主变,在满足GB 12348 的基础上保留适当裕度。符合
变电工程应采取降低低频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以减少噪声扰民。升压站选择低噪声主变、围墙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符合
生态环境保护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升压站占用园区二类工业用地,避让和减缓了生态影响,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址范围内,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
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
设计水环境保护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升压站站内废水仅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站内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符合
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升压站站内废水仅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符合
施工总体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落实。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
声环境保护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通过采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加强设备护合理布置现场等措施,可确保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符合
生态环境保护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址范围内,无站外临时占地。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址范围内,施工土方进行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回填利用。符合
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道路主要依托现有道路,站址进站口临时道路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不新增其他施工临时道路。符合
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符合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站内土地原有功能。符合
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
施工水环境保护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符合
变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施工现场临时旱厕进行防渗处理。符合
大气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符合
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符合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符合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固体废弃物收集后按照要求交由相部门处置,不得就地焚烧。符合
固体废物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符合
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址范围内,无站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符合
运行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 GB8702、GB12348、GB 978 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排放符合 GB8702、GB 1234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符合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标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对升压站厂界排放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符合
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确保无渗、无溢流。符合
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
运行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区。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
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并定期演练。建设单位按照HJ 169 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和栖息场所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2)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根据保护区生境类型、保护物种分布特点以及外界干扰程度,将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位于整个保护区的西南部,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最好、水域面积较大、水质最好、受干扰破坏最小,是保护区中最具代表性区域,是众多鸟类尤其是珍稀鸟类最为集中的栖息地。核心区面积3504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4.76%。该区域没有固定居民,有大面积的芦苇湿地,每年迁徙季节有大批候鸟在此觅食、栖息。核心区的作用是保护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该区要尽量保持生态系统和生物种不受人为干扰,在自然状态下演替繁衍,应具有完整性和安全性。核心区位于整个保护区的西南部,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最好、水域面积较大、水质最好、受干扰破坏最小,是保护区中最具代表性区域,是众多鸟类尤其是珍稀鸟类最为集中的栖息地。该区域没有固定居民,有大面积的芦苇湿地,每年迁徙季节有大批候鸟在此觅食、栖息。对该区域的基本措施是严禁任何破坏性的人为活动,在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可进行观察和监测,不能采用任何实验处理的方法,避免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破坏。核心区内基本保持了生态系统的原始性,人工干预较少,是曹妃甸湿地生态系统的核心部分,生物多样性最为显著,集中体现着湿地的生态和景观价值。缓冲区的作用是缓解外界压力,防止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影响,对核心区生态系统及生存的物种保护具有必不可少的意义。该区域内可进行有组织的科学研究、实验观察,安排必要的监测项目和野外巡护与保护线路。缓冲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外围,将核心区与实验区相隔,可以防止和减少外界对核心区的干扰和影响,缓冲区面积1503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4.91%,生态类型有水域、沼泽等自然湿地和少量稻田等人工湿地。实验区位于缓冲区外围,它对核心区进一步起到缓冲作用,而且实验区的划分应在围绕保护主题的前提下,留出教学实习、多种经营和社区发展用地。实验区面积5074.4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0.3%,包括部分次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此区人类活动干扰较大,有农林渔业生产活动,并从事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生态农业等方面开发利用方式。该区目前分布有唐曹高速以及五星级渤海国际会议中心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已经成为曹妃甸及曹妃甸工业园区交通以及主要的会议、运动和休闲场所。
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
1选址选线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约7.8km,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符合要求
2生态影响本项目升压站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较小,站址周围无珍稀的动植物,运行期主要为电磁和噪声影响,对周边动植物基本无影响,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符合要求
3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仅为升压站的建设,运行期主要为电磁、噪声影响以及少量的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经预测分析,电磁、噪声均可达标排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量量,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要求
4风险防范升压站站内设有1座50.6m3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废矿物油,可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符合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N0 2.5 5.0 7.5km17.8km图 例20kV升压站沙区范围图1-1 本项目与沙区位置关系图9、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8度28分34.030秒,北纬39度7分48.140秒,升压站东侧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隔园区道路为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南侧为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升压站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
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由来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投资建设大金重工250MW光伏项目。由于市场需要,大金重工250MW光伏项目分为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分别建设,同时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金弘能源有限公司,由两公司分别实施上述两个项目。两项目光伏区分别建设,升压站及储能区共用,其中220kV升压站主变及其配电装置、辅助办公用房、危废暂存间等由保障性光伏项目建设,市场化光伏项目依托。《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分别于2024年7月8日取得唐山市曹妃甸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意见(唐曹审批环表[2024]27号、唐曹审批环表[2024]28号)。为满足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送电需求,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8500万元建设“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已于2024年1月25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号),包含了本项目建设的1座220kV升压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161输变电 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升压站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以及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进行重点分析,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其它影响,均已在“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进行简要分析。本次评价与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衔接及各要素分析情况见表2-1。
工程名称光伏项目中升压站主要内容本评价分析情况
主体工程本项目建设升压站,建设1台主变,主变容量250MVA,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35kV母线安装1套±28Mvar的直挂水冷式SVG装置,同时建设辅助办公用房、危废暂存间、消防水泵房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光伏项目中一致,本次评价针对主体工程中的升压站进行重点分析,辅助工程进行简要分析。
辅助工程供水: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供电:用电系统采用双电源供电,设置两台站用变(1用1备),其中1台站用变接于35kV母线,另1台为备用变,电源引自站外电网10kV线路。供暖:采用空调采暖。
环保工程废气施工期: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升压站四周设置围挡、土方苫盖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定期检修,采用先进设备,燃烧标准清洁燃油,不超负荷运行。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光伏项目中一致,且在光伏项目中已进行相应评价,且已包含本项目所需劳动定员,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本次评价进行简要分析。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区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营地使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运营期:在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等。
运营期:逆变器、箱变、SVG无功补偿装置等采取箱体隔声降噪措施;主变采取基础减震降噪措施。本次评价重点分析。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运输消纳符合相关规定;施工垃圾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施工垃圾清运前应提前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全部用于基础回填、场地平整、挖填平衡。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光伏项目中一致,且在光伏项目中已进行相应评价,本次评价仅进行简要分析。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
建设单位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主体工程主变容量规划1×250MVA,本期1×250MVA
电压等级220kV/35kV
主变布置方式户外布置
220kV配电装置布置方式户外GIS
35kV配电装置布置方式户内开关柜
序号建构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层数(层)结构形式备注
135kV预制舱5151预制舱-
2辅助办公用房18.61钢筋混凝土-
3消防水泵房491钢筋混凝土-
4危废暂存间28.81钢筋混凝土-
5事故油池--钢筋混凝土依托,容积50.6m3
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
主变压器三相、双绕组、风冷型油浸式低损耗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SFZ18-250000/220
电压比230±8×1.25%/37kV
额定容量:250MVA
接线组别:YN,d11
阻抗电压Ud=14%
220kV配电装置断路器额定电流:3150A短时耐受电流:50kA
隔离接地开关额定电流:3150A短时耐受电流:50kA
快速接地开关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50kA额定关合电流(峰值):125kA
检修接地开关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50kA额定关合电流(峰值):125kA
电流互感器主变间隔变比:800-1600/1A5P30/5P30/5P30/0.2S/0.2S/0.2S/5P30/5P30线路间隔变比:1000-2000/1A(保护)800-1600/1A(测量、计量)5P30/5P30/0.2S/0.2S/0.2S/5P30/5P30/5P30
电压互感器(户外布置)变比:220/√3:0.1/√3:0.1kV准确级:0.2/6P容量:30/30VA
电压互感器(母线侧)变比:220/√3:0.1/√3:0.1/√3:0.1/√3:0.1kV准确级:0.2(3P)/0.2(3P)/3P/6P容量:10/50/50/50VA
户外避雷器型号:YH10W-204/532额定电压(有效值):204kV持续运行电压(有效值):159kV操作冲击电流残压(峰值):452kV雷电冲击电流残压(峰值):532kV
35kV配电装置断路器真空断路器,40.5kV,2500A,31.5kA/4S真空断路器,40.5kV,1250A,31.5kA/4SSF6 断路器,40.5kV,1250A,31.5kA/4S
电流互感器变比:2500/1A,5P30/5P30/5P30/0.2S/0.2S/5P30变比:1000/1A,5P30/5P30500/1A,0.2S/0.2S2500/1A,5P30变比:150/1A,5P30/5P30 50/1A,0.2S/0.2S 1000/1A,5P30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
1总投资万元8500
2主变容量MVA1×250
3电压等级kV220/35
项目组成及规模噪声: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L )。eq固废: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生态环境:动物、植物。(2)运行期噪声: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L )。eq电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固废:废蓄电池、废矿物油。8、评价范围①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本评价将20kV升压站界外40m内区域作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②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号)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本项目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站址边界外50m区域。③生态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变电站工程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本次评价将升压站场围墙外50m内范围作为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升压站总占地面积19825m2,北部为生活区和变电区,南部为储能区。变电区位于储能区北侧,由南向北依次为35kV预制舱(含二次)、主变压器、GIS预制舱、20kV出线架构等电气设备,SVG位于架构西侧,事故油池位于 GIS 预制舱的西南侧,接地变、站用变位于35kV预制舱的西侧。生活区位于升压站及储能区北部的西侧,由西向东布置有危废暂存间、环保式移动厕所、辅助办公用房及消防水泵房。储能区位于升压站及储能区南部,中间布置有本项目储能电池舱、PCS变直流升压一体机等储能设施,东侧及西侧为预留区域。升压站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现场布置本项目施工占地可控制在升压站址范围内,工程所用砂、石料均可在当地购买,建筑材料放置于站址范围内,减少施工人员搬运砂石料。电气设备不易长期堆放,选择开阔、平整利于倒运的场地进行放置。(3)占地面积升压站总占地面积约19825m2,本项目施工占地可控制在升压站址范围内,无站外临时占地。
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内容分为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等工序,施工过程中土建、消防、安装交叉施工,土建施工用混凝土均为外购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进行搅拌;电气设备安装分为主变压器系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保护屏、电缆敷设接线安装、无功系统安装、单体设备及分系统调试等工序。施工流程示意图见图2-1。废气、废水、噪声、生态影土建施工响及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固体废物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图2-1 施工流程示意图升压站区挖方总量为1858m3,回填土方16354m3,外购土方496m3,无弃土。2、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升压站施工时序为:土建施工→消防系统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整组联动→竣工验收。本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其他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1)噪声:升压站建设过程中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建筑物基础挖掘和浇筑、设备安装等工程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2)废气:建筑材料堆存、地基挖掘、土方转运等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进出工地所产生的二次扬尘以及车辆尾气;(3)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4)固体废物: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物(泡沫、塑料品、纸质品等)和少量废弃金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5)生态:升压站占地等对植被的破坏。2、营运期(1)电磁: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2)噪声: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3)废水: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4)固体废物:升压站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 90-052-31)、废矿物油(HW0890-20-08),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生态环境现状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唐山市曹妃甸区属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中的沿海地区,该区功能定位为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区域,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北方沿海生态良好的宜居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面向东北亚、内联华北、西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国家重要的海陆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全省重要的产业、人口聚集区和经济隆起带。该区发展方向:加强港口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唐山港、黄骅港、秦皇岛港口功能。加快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综合性港口及集疏通道为重点,建设港口腹地顺畅连接的综合交通网络。构建以当地表水、跨流域调水工程为骨架,以海水淡化工程、雨洪水调蓄利用工程和中水回用工程为补充的供水体系。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油气资源开发,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推进引供水设施、防洪(潮)工程和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位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中的沿海地区,本项目属于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与功能区发展方向和重点无冲突。
生态环境现状N本项目位置图3-1 本项目与河北省主体功能区位置关系图2、生态功能区划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号),将河北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等五个区域。文件中提出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加速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共建共享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一系列规划措施及要求。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根据文件中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属于沿海生态防护区。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符合区域生态功能相关规划要求。
名称污染物评价指标评价标准(μg/m3)现状浓度(μg/m3)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
曹妃甸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点PM10年平均值705882.86--达标
PM2.5年平均值353394.29--达标
SO2年平均值601016.67--达标
NO2年平均值402870.00--达标
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值4000110027.50--达标
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值160182113.750.14超标
生态环境现状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要求,O 为超标因子。因此,本项目3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O 超标原因主要为唐山地区属于重工业区,焦化、钢铁、化工等项目比3较集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随着《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4]4号)、《关于印发<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1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23号)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将逐渐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5、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202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年全市共有地表水国、省考监测断面14个,分布于滦河、还乡河、陡河、青龙河、蓟运河、煤河、淋河、黎河、沙河9条河流,14个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优良(Ⅰ-Ⅲ)比例为78.57%。6、声环境现状检测与评价(1)检测仪器TSZL-2024-04-01多功能声级计。(2)检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8)进行。(3)检测条件2024年7月3日,天气晴,北风,风速 1.8m/s~3.5m/s。(4)检测点位因升压站址南侧紧邻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东侧紧邻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因此本次评价在升压站北侧站界、西侧站界布设噪声监测点,具体检测点位见附图2。(5)检测单位和时间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对各噪声监测点进行了噪声监测,检测报告编号为:众联检测 H2024062801。(6)检测结果本次噪声现状检测结果见表3-2。
序号监测点位昼间夜间
监测值标准值评价结果监测值标准值评价结果
1#220kV升压站北侧站界5865达标4955达标
2#220kV升压站西侧站界5965达标4855达标
编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敏感目标方位距升压站站界距离/m保护级别
名称功能高度数量及层数
1#工频电磁场升压站站界外40m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工作约6m1处,单层站址南侧紧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作约10m1处,单层站址东侧10
3#门卫室工作约5m1处,单层站址东侧5
4#施工临建房工作约3m2处,单层站址北侧5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现场照片
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施工临建房、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施工临建房西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北
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门卫室生产车间南门卫室西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门卫室5m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施工临建房 生产车间10m5m220kV升压站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
相对位置示意图
项目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及级别标准限值
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
工频磁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00µT
升压站站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建筑施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
夜间:55dB(A)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监测点浓度限值*:80μg/m3达标判定依据(次/天):≤2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本次评价引用其主要结论。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建筑材料运输、土方临时堆存过程中,采取了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施工场地洒水、喷淋、喷雾降尘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减少机械设备和车辆内燃机燃料燃烧废气;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施工区洒水等,生活盥洗废水质简单,全部就地泼洒抑尘,如厕问题利用防渗旱厕处理,废水均不外排;施工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时采取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配备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强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利用距离衰减措施,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施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废弃金具、废包装、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全部妥善处置。本项目升压站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较小,站址周围无珍稀的动植物,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序号设备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声压级/距离声源距离/(dB(A)/m)距厂界距离/m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
XYZ北厂界西厂界南厂界东厂界
1主变31149267.9/15012410010基础减振、围墙隔声昼夜
2水泵1#-4999-180/11030110105泵房隔声昼夜
3水泵2#-4999-180/11030110105泵房隔声昼夜
4散热风机1#-18113375/1306010075基础减振、围墙隔声昼夜
5散热风机2#-12102375/140609075基础减振、围墙隔声昼夜
序号设备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声压级/距离声源距离/(dB(A)/m)距厂界距离/m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
XYZ北厂界西厂界南厂界东厂界
6散热风机3#6129375/1409510045基础减振、围墙隔声昼夜
7散热风机4#12118375/155908545基础减振、围墙隔声昼夜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块/周期)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
1废蓄电池HW31900-052-31104阀控铅酸蓄电池固态硫酸铅硫酸铅10~20年T、C暂存危废暂存间,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2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变压器液态多环芳烃、苯系物、重金属多环芳烃、苯系物、重金属T、I事故油池收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废矿物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④废蓄电池收集过程中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避免可能引起人身的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采取措施如下:a.废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治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蓄电池中的电解液;b.废蓄电池有电解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c.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泄露的矿物油可能会引发火灾,进而对升压站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措施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9-2019)中第6.7.8规定:“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单台设备确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实施后,升压站单台主变(250MVA)最大油量为37t,体积约为41.34m3,升压站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50.6m3的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效果等效2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9-2019)中的相关要求。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20-08),本工程主变压器下方均设有贮油池,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油漏入贮油池,经池内的鹅卵石层冷却、止沸,经底部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6、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期间主要为电磁和噪声影响,对周边动植物基本无影响,运行后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升压站巡视和维护人员可能对站址四周植被造成破坏,本评价要求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使其树立良好的保护意识,可以避免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本次环评主要从区域自然环境、环境质量等方面分析区域环境对本项目的制约因素。(1)自然因素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省、市重点保护文物、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重分布区、重要水生物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故从自然角度分析,区域自然环境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2)环境质量根据项目所在地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均能达到项目所在地功能区相关标准,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环境质量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2、环境影响程度本项目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排放,仅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升压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暂存危废暂存间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其他设备,主变压器采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以降低噪声影响,升压站四周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中3类区相标准。升压站四周站界以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μT的要求。3、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对本项目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下:(1)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重要分布区、重要水生物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敏感区内。(2)升压站选址已按终期规模考虑进出线走廊,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项目入区建设。(3)升压站址已尽量避让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并采取低电磁设备、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综合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4)升压站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5)本项目升压站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时,已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关于选址的相关要求。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升压站的施工,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根据《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施工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7)、《关于印发<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气领组[202]2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建筑施工与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8]8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23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7)、《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3-2020)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本项目施工提出以下扬尘控制要求,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 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后,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施工现场连续设置硬质围挡,确保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2)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确保百分之百覆盖,严禁裸露。(4)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6)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遮盖等防尘措施。(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或其它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8)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9)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10)挖掘的临时土方应合理分层堆存,多余土方及时回填、清运,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产生。(1)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堆放区及材料加工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出入口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或采用硬质砌块铺设,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无浮土、积土。(12)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确保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燃油动力设备及燃油动力车辆会产生燃烧废气,本项目施工期间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要求柴油机械尾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2543-2017)中的限值要求。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施工区洒水等,生活盥洗废水质简单,全部就地泼洒抑尘,如厕问题利用防渗旱厕处理,废水均不外排,避免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部分设备产噪声级为70dB(A)~10dB(A)。为避免和减轻设备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在最佳状态。(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居民区附近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施工场地的中远离居民区的区域,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构件,在噪声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3)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由施工单位报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通过以上控制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中的标准要求。4、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泡沫、塑料品、纸质品等)和少量废弃金具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施工过程对固体废物应采取覆盖和遮挡措施,定期清运,施工完成后做好迹地清洗工作。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另外,本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遗弃物,集中外运妥善处置,并进行植被恢复。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会对项目区动物生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重要分布区、重要水生物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敏感区,项目区域内长年生活的动物主要为当地常见的鸟类及啮齿类等,本项目施工将干扰动物的生活环境。本项目施工占地面积较少,局部施工期较短,不会对当地动植物产生重大影响,施工过程不会影响区域的连通性。施工结束后,影响即可消除,项目建设对动物的生存环境影响较小,而且是可逆的。为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采取的有效措施如下:(1)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并进行遮盖和洒水处理,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小建筑垃圾量的产生;(2)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超越施工带作业。对施工期易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用洒水、遮挡和覆盖等方法,降低扬尘。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施工时临时土方合理分层堆存,堆存点远离河流的位置,多余土方及时回填、清运,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产生;(4)工程施工选择河流枯水期,且避开雨季并设置拦土埂等设施,避免临时土方受雨水冲刷进入河流,进而对其水质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遗弃物,集中外运妥善处置,并进行植被恢复;(5)合理安排布局,优化设计,应尽量减少新征用地,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使项目施工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项目施工期间及时将表土进行剥离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土方开挖、回填和堆放过程中做好遮盖和拦挡,最大限度地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1)升压站配电装置选用GIS,减少占地面积,降低电磁环境影响,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主变;(2)选用优质设备及配件;(3)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4)制定监测计划,运行期工频电场的动态变化,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跟踪监测调查。2、声环境保护措施(1)主变压器选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以降低本体噪音,采用基础减振,且运行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2)合理优化平面布局,站内风机、泵类等采用低噪声设备。(3)升压站整体采用围墙隔声。3、水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内废水仅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废蓄电池(HW31 90-052-31)、废矿物油(HW08 90-10-08)均属于危险废物。①升压站产生的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废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②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③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期间仅对周边产生电磁和噪声影响,运行后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升压站巡视和维护人员可能对站址四周植被造成破坏,只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使其树立良好的保护意识,可以避免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泄露的矿物油可能会引发火灾,进而对升压站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变压器事故状态下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同时,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应在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升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7、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7.1环境管理7.1.1环境管理机构项目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共同负责管理,营运期由建设单位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环境管理机构具体配备情况如下:(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应配备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2)营运期建设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7.1.2施工期环境管理本评价对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1)建设单位主要职责如下:①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施工操作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施工环境管理条例,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条例的执行情况;③受理附近居民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见,并及时与施工方协商解决;④参与有关环境纠纷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为:①按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计划,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提交“三同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主要施工内容及方法、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落实情况;②与建设单位环保人员一同制定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条例;③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④定期听取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周围居民对施工污染影响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7.1.3营运期环境管理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负责污染防治技术和对外联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2)提出设计、施工和设备釆购文件的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掌握公司各污染源治理措施工艺、设备、运行及维护等资料,掌握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建立污染控制管理档案;(3)管理公司环境保护措施的运行情况,领导和组织本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风险排污应及时组织好污染监测工作,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4)负责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厂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5)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7.1.4环境保护培训应对与项目有关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受影响区域的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培训与宣传,进一步增强施工、运行单位的环保管理的能力,减少施工和运行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并且能够更好地参与和监督环保管理;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7.1.5与相关公众的协调升压站围墙上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应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受影响区域的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宣传,针对公众投诉进行必要的监测,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7.1.6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建设单位应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批复、初步设计、人员培训、环境监测结果、运行维护等)及时归档,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登记归档并保管,并定期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7.2监测计划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并结合光伏项目监测计划,制定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并纳入主体项目的监测计划,具体内容见表5-1。
环境要素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站界四周及站界外40m范围内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中规定的方法
声环境昼间等效A声级(L)、夜间等效Ad声级(L)n站界四周验收监测一次;营运期每季度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声源设备大修前后进行监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类别环保设施项目工程投资(万元)备注
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费用1-
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施工期洒水、车辆冲洗设备设备等-该部分投资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
噪声防治措施等升压站电气设备选择低噪设备、施工隔声屏障等15-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施工渣土清理、临时垃圾收集系统-该部分投资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
废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处理-
事故油池防渗等建设事故油池、环保式移动厕所防渗等建设15-
生态恢复临时占地恢复-该部分投资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
合计40-
内容要素施工期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合理组织施工,控制地表剥离程度,避免大开大挖,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
水生生态////
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施工区洒水等,生活盥洗废水就地泼洒抑尘,如厕问题利用防渗旱厕处理,废水均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已包括在主体项目中,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声环境采用低噪设备,合理施工,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采取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等措施《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升压站采用合理布局、低噪声主变、基础减震、围墙隔声、加强运营期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为55dB(A)。
振动////
大气环境设置围挡、密闭苫盖,定期洒水抑尘、渣土密闭运输、使用商用混凝土等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废弃包装物(泡沫、塑料品、纸质品等)和少量废弃金具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蓄电池暂存危废暂存间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事故油池收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废矿物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电磁环境//主变采用低电磁设备,且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升压站电磁水平监测;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主变。《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升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环境监测//电磁环境: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声环境:验收监测一次;营运期每季度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声源设备大修前后进行监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或自行监测,监测记录完整
其他////
序号项 目内 容
1总论项目基本概况
编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敏感目标方位距升压站界距离/m保护级别
名称功能高度数量及层数
1#工频电磁场升压站站界外40m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工作约6m1处,单层站址南侧紧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作约10m1处,单层站址东侧10
3#门卫室工作约5m1处,单层站址东侧5
4#施工临建房工作约3m2处,单层站址北侧5
序号监测点名称监测点方位监测因子
1#220kV升压站北侧站界北侧站界外5m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220kV升压站西侧站界西侧站界外5m处
3#220kV升压站南侧站界南侧站界外5m处
4#220kV升压站东侧站界东侧站界外5m处
5#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站址东侧
6#门卫室站址东侧
7#配电区站址东侧
8#施工临建房站址北侧
序号监测点名称检测结果
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1#220kV升压站北侧站界0.9910.076
2#220kV升压站西侧站界0.9960.180
3#220kV升压站南侧站界2.4110.154
4#220kV升压站东侧站界0.3150.033
5#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0.6810.088
6#门卫室0.6750.083
7#配电区0.6130.079
8#施工临建房0.7140.065
升压站类比类型本项目20kV升压站曹庄子20kV升压站
电压等级220kV220kV
主变压器台数及容量1×250MVA1×260MVA
主变布置方式户外布置户外布置
220kV配电装置布置方式户外GIS户外GIS
220kV出线回数1回1回
围墙内面积19825m212283m2
平面布置储能区与非储能区相当独立布置,储能区位于站址南侧,非储能区位于站址北侧,主变位于非储能区一侧;带电设备位于非储能区北侧升压站未设置储能区,主变位于站址一侧,带电设备位于站址南侧
测点距离(m)电场强度(V/m)磁感应强度(μT)
曹庄子220kV升压站东523.210.8642
曹庄子220kV升压站北56.310.1783
曹庄子220kV升压站西52.741.6045
曹庄子220kV升压站南551.610.3326
测点距离(m)电场强度(V/m)磁感应强度(μT)
曹庄子220kV升压站南652.450.3023
750.590.2842
848.720.2573
945.170.2426
1041.600.2291
1532.320.1670
2026.190.1390
2520.130.1149
3014.720.0961
3512.910.0846
4010.210.0776
458.140.0700
505.640.0619
环境要素监测因子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站界四周及站界外40m范围内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监测《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中规定的方法
N0 40 80 120m7#6#1#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4#5#20kV升压站2#3#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图 例升压站电磁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
图 例升压站电磁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
N0 25 50 75m图 例升压站
图 例升压站
N0 1.9 3.8 5.4km26km7.8km图 例升压站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
图 例升压站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
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 年 7 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

项目代码
2310-130209-89-01-771326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胜福
联系方式
13388880055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
地理坐标
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 118 度 28 分 34.030 秒,北纬 39 度 7 分 48.140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 输变电工程
用地(用海)面积
(m2)/长度(km)
19825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
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 号
总投资(万元)
8500
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0.47
施工工期
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设置电磁环
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修订》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送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环评函[2020]793 号)
— 1 —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送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唐环评函[2023]30号)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南部,曹妃甸工业区的北
部,其规划范围东至一排干,西至青林公路、唐曹高速,南至长春路,北
至新城大道,规划总面积74.54平方公里。2019年,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
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曹
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7
月13日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冀环环评函[2020]793号);2023年,曹
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及用地布
局进行优化调整,未改变园区规划总面积,并委托编制了《曹妃甸中小企
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修订》,《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于2023年8月1日通过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审查(唐环评函[2023]30号)。
(1)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
规划将整个园区划分为10类产业区:分别为综合服务区、现代物流及
加工产业区、绿色精品钢加工产业区、合金及钢铁深加工产业区、先进装
备制造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节能环保产业区、铝产业区及其配套区、
新型建材产业区及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区。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产功能分区
规划见附图4,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5。
本项目升压站位于规划的节能环保产业区,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
用地,但园区尚未对该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现状为园区未利用地,符合园
区产业及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
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项目入区建设。
— 2 —
(2)基础设施
①给水规划
园区规划生活用水水源为地表水,主要来自引滦输水管道,由园区生
活水厂供水,生活水厂已建成投运,规划期间水源为地下水,规划期间实
现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业用水水源为陡河水库以及滦河水源,由唐山市
曹妃甸区临港供水有限公司供给;园区近期(2017~2025年)规划保留现状
2.0万m3/d的曹妃甸城区再生水厂,新增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供水能力
为1.0万m3/d的再生水厂;规划远期(2026~2030年)扩大曹妃甸城区再生水
厂供水能力为4.0万 m3/d,东区再生水厂规模扩至2.0万m3/d,西区新增规
模为2.0万m3/d 再生水厂。
目前,园区生活水厂建设完成,输配水管道已建设完成,水源仍为曾
家湾水源地地下水,由生活水厂进一步过滤、消毒后,送入各用户。园区
工业水源来自陡河水库,辅助水源来自滦下干渠,两处水源供水能力为3100
万m3/a。园区未建设工业水厂,陡河水库水源由曹妃甸供水有限公司处理后,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经园区内临港工业区供水公司铺设管网调配至园区各企业;滦下干渠水源
经临港工业区供水公司铺设管网调配至园区各企业;工业水总供水能力为
3100万m3/a。
本项目仅为生活用水,均由园区集中供应,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不新增生活用水量。
②排水规划
园区西区、东区污水经干管排入所在分区污水处理厂。近期(2017~
2025 年)规划西区优先建设规模为 1.0 万 m3/d 污水处理厂,远期(2026~
2030 年)规划东区、西区均建设规模为 2.0 万 m3/d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
再生水厂进一步净化,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 IV 类水质要求,总磷、氨氮、COD、BOD5、SS 五个因子还应同时满足《水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规定的 B 排放限值后排入一
排干渠,外排入海。
目前,园区依托唐海县污水处理厂,通往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的污水
管网已建设完成,园区规划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
本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
外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
— 3 —
③供热规划
园区规划热源主要来自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
司等大型钢铁企业的现状工业余热,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作为
长 输 热 源 为 园 区 补 充 供 热 。 近 期 (2017 ~ 2025 年 ) 规 划 用 热 指 标 为
1386.25MW,远期(2026~2030 年)规划用热指标为 1494.02MW。
目前,园区供热管网已部分建成,热源为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河
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以及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热,升压站内辅助办公用房等建构筑物采用空调
采暖。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将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别与《关于转送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环评函[2020]793号)、
《关于转送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书审查意见的函》(唐环评函[2023]30号)主要内容进行分析,本项目与其
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2。
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注重中小
企业园区与曹妃甸工业区区域内钢铁、电
力、装备制造、海水淡化等产业间耦合发
展,利用园区钢铁企业剩余煤气制氢气,
利用石化基地下游产品深加工,发展园区
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膜制造等新材料产
业。统筹区域内工业余压、余热、固废、
冷能、海水淡化等资源化利用,促进物料
的循环利用与能源的梯级利用,最大限度
减少园区生产过程中物质、能量和水的消
耗,使园区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贯彻清
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坚
持园区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
施、同步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方向与区域
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协同,将园区建设成
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园区。
本项目位于中小企业园
区,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
的升压站,与曹妃甸工业
区内产业发展不冲突,符
合园区发展方向。
符合

符合
要求
— 4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2
3
4
续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

严格环境准入,推动钢铁产业的绿色发展。中
小企业园区在规划发展过程中,应按照降总量、
优布局、提品质、延链条、治污染的要求,坚
定不移去产能,加速推进现有及拟搬迁入园的
钢铁产业整合重组,提升装备整体水平,促进
产业产品迈向中高端,对钢铁企业强化深度治
理,推动行业吨钢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和
吨钢综合能耗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不涉及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三线一单”管理
要求,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为约束,
入区企业应符合《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
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
环评[2018]24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
业目录(2015 年本)》(冀政办发[2015]7 号)等
文件规定要求,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
大气污染污染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落
实区域煤炭消费量等量替代政策。严格落实环
评报告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
的升压站,符合区域“三线
一单”要求,符合《关于促
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
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
意见》(环办环评[2018]24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 年本)》(国家发展
改革委令2023 年第7 号)等
文件规定要求,不涉及煤炭
消耗。
符合
要求
加强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园
区应重点关注对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
护区和曹妃甸新城的影响,实施严格的环境准
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加强园
区的生态防护隔离。建议在园区东侧一排干、
西南侧沿青林公路沿线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宽度
设为100 米,采取多品种、多层次、立体化的
绿化组合特点等,在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
止污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将距离曹妃甸湿
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较近的西侧区域规划
为公共设施用地。控制东区的开发强度,建议
适当发展与城镇发展相关的高新技术等低污染
产业。做好园区内村庄搬迁工作,确保区内企
业与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减少突发
事件可能对居民区环境产生的影响。严格落实
环评报告中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园区东南与曹
妃甸港区规划东区七港池(港口预留发展区)设
为远期发展备用地,待港口规划调整完成、相
关问题解决后,实施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
调整规划实施。
不涉及
-
— 5 —


5
6
7
续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

加强总量控制,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
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线作为园区污染物总量管
控限值。严格落实评价范围内污染物削减方案,
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不断
改善环境质量。
不涉及
-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规划环评
提出的各项要求。
符合
要求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园区集中
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下
水,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符合
要求
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发挥规划
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的作用。
项目环评文件应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要
求,选址符合性分析、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配
套基础设施可行性适当简化;重点开展项目准
入条件符合性、工程分析、布局合理性、环保
措施的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量与总量控制
指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符合性、清洁生产水
平分析,并关注园区基础设施及应急体系保障
能力,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
实。
注重园区发展与区域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统筹
规划建设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园区生产用水
来自陡河水库和滦下灌区干渠,再生水源来自
曹妃甸城区再生水厂(即唐海县污水处理厂)和
园区规划的两座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厂),工业水厂应于2020 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
产,不得新建取用地下水项目。区域海水淡化
产业逐步形成,曹妃甸工业区远期规划有百万
级海水淡化项目可外供水资源,鼓励工业企业
使用海水淡化水。
鼓励园区提高清洁能源汽车运输比例或实现大
宗物料铁路运输,结合铁路相关规划和地方发
展需求,按照国家对重点行业配套铁路运输的
要求,尽快规划、实施并完善铁路运输系统,
优化区域运输方式,减轻公路运输产生的不利
环境影响。暂不能实现铁路运输的现有涉及大
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应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
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结合秋冬季行业
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
急运输响应方案,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
警期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
急运输响应。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6 —


8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续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

加强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
保障体系,加强重要风险源管控。合理安排
园区内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建立健全企业、
园区、曹妃甸区、唐山市、河北省等层面的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体系,明确相关责
任和责任主体,完善海陆统筹应急预案,实
现园区及周边海域环境安全监控全覆盖。建
议将规划东区污水处理厂位置北移,调整至
六排支南部附近,使其排污口位于六排支。
污水处理体系为污水处理厂加湿地深化处理
加综合利用中水的处理体系,利用六排支水
系的优势进一步深化利用,在六排支与一排
干渠交汇处设截断装置,控制六排支水系与
一排干渠的水力联系,使六排支具备园区中
水调蓄、风险防控、绿化水源、湿地景观、
防洪、排沥渠道等功能。园区应在满足防洪
(潮))排涝安全要求的条件下,因地制宜采取
人工湿地等具体措施存续雨水,加强雨水治
理和综合利用;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明确不同季节雨水利用率和收集处理方案,
进一步减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针对潜在的风险源
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
同时,项目实施后将按要求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符合
要求
表 1-2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
展。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
求 ,入区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河北省新增
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关于
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
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关
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
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 号)等规
定。铝材料产业片区在满足产业政策及产能
置换要求前提下,可向下延伸产业链条,发
展氧化铝产业。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国家发展改
革委令2023年第7号)、《关
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
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
指 导 意 见 》 ( 环 环 评
[2021]45 号)、《关于加强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
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办环评[2020]36 号)等
规定。
符合

符合
要求
— 7 —


2
3
4
5
6
续表 1-2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

加强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
园区应重点关注对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
然保护区和曹妃甸新城的影响,控制污染物
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加强园区的生态防护
隔离,园区东侧一排干、西南侧沿青林公路
沿线建设宽度 100 米绿化隔离带。严格落实
环评报告中的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确保园区
内企业与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减
少突发事件可能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
不涉及
根据碳减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及路径要求推
进工业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能源结构、交通运输方式等内容,实现减污
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
设的升压站,项目实施有利
于提高区域太阳能利用率,
有利于实现区域减污降碳
协同增效目标。
-
-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强化固废资源
综合利用,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配套设置
固废暂存及周转区域。严格落实赤泥固废提
铁、提砂及制砖、制路基、作填料等资源综
合利用要求,赤泥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应与
生产项目协同建设。
加强总量管控,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
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
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线作为园区污染物
总量管控限值。严格落实评价范围内污染物
削减方案,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
污水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发挥规
划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的作
用。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
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
求,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
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
环评中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
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
享,项目环评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
予以简化。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
部妥善处置。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
本项目将严格落实规划环
评提出的各项要求。
符合
要求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8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7
8
续表 1-2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

注重园区发展与区域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统
筹规划建设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园区生活
用水来自引滦输水管道,通过已建成生活水
厂提供,园区工业用水来自陡河水库和滦下
灌区干渠,再生水源来自现有曹妃甸城区再
生水厂和规划的东、西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再
生水厂),2024 年底前实现供水;新建东、
西区 2 座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 2024
年底前建成;铁矿石铝土矿等大宗物料运输
综合管廊 2023 年底建成。
加强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区域生态安全
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合理安排
园区内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建立健全各级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体系,明确相关责
任和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
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污染应急预案,提升
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实现园区及
周边环境安全监控全覆盖。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园区集
中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
下水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符合
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针对潜在的
风险源制定了完善的风险
防范措施,严格加强重点风
险源管控;同时,项目实施
后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
应急联动体系。
符合
要求
由表 1-1、表 1-2 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意见和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符
合性分析
本 评 价 将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与 《 曹 妃 甸 中 小 企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2017-2030)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分区及
环境准入清单”进行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园区规划范围内不
涉及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规划范围内,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
护区约7.8km,占地区域不涉及各生态保护红线。
②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升压站位于规划环评环境管控分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规
划环评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相应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1-3。
— 9 —
表 1-3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清单类型
准 入 要 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总体
要求
环境
政策
准入
要求
产业
及政
策准
入管
理要

详见《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中总体准入要求及本园区
所在区域准入要求,具体内容
不再列出。
省级南堡重要湿地范围内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
保护法》、《河北省湿地保护
条例》等进行开发。
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
淘汰类产业目录》中属于限制
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
设备;禁止建设《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
目。
1、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不
得侵占周边生态保护红线;
2、禁止在公园绿地、广场绿
地等规划绿地范围内开展与
绿地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占
用河道范围,禁止占用公路、
铁路用地红线。
3、曹妃甸南堡省级重要湿地
保留现状交通设施用地,其他
区域保留现状湿地用地功能。
4、园区内现有村庄在完成安
置或搬迁工作前,禁止占用现
状村庄建设用地建设工业项
目,入区工业项目需满足大气
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5、严格按照开发区规划产业
布局进行项目准入,不符合产
业布局的现有企业按照本评
价提出的管控要求进一步加
强管理。
符合

符合
要求
本项目符合《唐山市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中总体准入要求及本园
区所在区域准入要求。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
区,占地区域不涉及省级南堡重
要湿地范围。
符合
要求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
本)》中限制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
及工艺设备,未列入《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符合
要求
本项目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
区约 7.8km,所在区域不涉及生
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升压站不占用公园绿地、
广场绿地等规划绿地,不占用河
道范围、公路、铁路用地红线等。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
区,不占用现状村庄建设用地;
本项目仅为升压站建设,项目运
行期间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大
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
站,属于电力供应业,升压站占地
为规划的节能环保产业区,规划用
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占地现状
为园区未利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及
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已取得唐山
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
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
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
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本项
目入区建设。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重点
管控
单元
空间
布局
约束
— 10 —
续表 1-3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清单类型
准 入 要 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符合

6、在规划区西侧靠近湿地及
鸟类自然保护区的西侧区域
内(综合服务区、先进装备制
造区)限制建筑物高度 30 米。
不涉及
空间
布局
约束
污染
物排
放管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重点
管控
单元
7、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及其批
复文件规定的环境准入条件。
8、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国内先进
水平及以上的新建项目禁止入
区。
节能环保产业区:产业区中磷
酸铁、磷酸铁锂产能上限为
50 万 t/a,优先发展《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
品。
1、入区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满
足国家、河北省特别排放限值
及地方特别要求,其中燃气锅
炉需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
铁、焦化工业执行《钢铁工业
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
超低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唐
山市钢铁、焦化超低排放和燃
煤电厂深度减排实施方案》
(唐气领办[2018]38 号) 、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
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
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唐环气[2019]3 号)和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
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
别要 求的 通知》 ( 唐政 字
[2021]82 号)的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
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
削减;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
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
削减。
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
件规定的准入条件。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
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无清洁
生产水平要求。
本项目升压站位于规划的节能环
保产业区,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
的升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不
涉及磷酸铁、磷酸铁锂生产。
符合
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
生,不涉及燃气锅炉。
不涉及
— 11 —
续表 1-3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清单类型
准 入 要 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符合

3、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
满足国家、河北省、唐山市等
规定的标准要求,排放指标必
须满足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如
有)。
4、氢氧化铝及下游氧化铝产
品 产 业 烘 干 烟 气 应 采 用
“SCR+SNCR”等组合方式进
行脱硝,最大程度降低氮氧化
物的排放。
5、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开
发区确定的总量排放上线、入
区项目需满足建设项目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处置、利用等须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
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
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
规范、标准要求。
1、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
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
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
久性有机污染物。
2、加强园区与周边敏感区生
态防护设施建设。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污染物产
生,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
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本项
目无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不涉及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和废水外
排,不涉及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有
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等。
不涉及
不涉及
3、制定园区化学品信息管理
系统,加强危废处置及管控。
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品,产生的危
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
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
周裙脚均采取了防腐防渗处理。
符合
要求
4、对于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
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
产、使用、排放、贮运等新建、
改扩建项目,风险防控措施应
满足本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
管理要求。
不涉及
污染
物排
放管

环境
风险
防控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重点
管控
单元

— 12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续表 1-3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清单类型
准 入 要 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资源
开发
利用
要求
其他
相关
要求
重点
管控
单元

1、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
洁燃料的项目和设施。
不涉及
2、入区企业不能突破区域
“三线一单”设定的土地资
源、水资源、能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占地均包括在区域土地资
源利用上线内,用水仅为生活用
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且不
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用水量,
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
1、不能实现总量控制要求的
项目禁止准入。
2、不符合本评价确定的生态
空间管控的项目禁止准入。
3、入区项目采用清洁生产技
术、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水
平达到国家已颁布的相应清
洁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
指标体系的国内先进水平(二
级水平),同时满足相应行业
审批原则的规定,无标准的应
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
不涉及
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生态空间
管控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
压站,属于电力供应业,无相应
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审
批原则。
符合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由表 1-3 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补充评价“环境管
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
影响补充评价中“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分区及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
求。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
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本项目入区建设。本项
目满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补充评价中“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分区及环
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用水仅为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且不
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用水量,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
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求。
— 13 —
1、与冀政字[2020]71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冀政字[2020]71 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 1-4
与冀政字[2020]71 号符合性分析结果一览表
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生态保
护红线
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
少、性质不改变。
环境质
量底线
到 2025 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
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空气
中 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
提升。
资源利
用上线
1、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合理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
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
的协同管控。
2、到 2035 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
美丽河北。
生态环
境管控
总体要

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
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
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
治理设施;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
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
管。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
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
殖村西南侧 3280m,距曹妃甸
鸟 类 和 湿 地 保 护 区 约
7.8km,不涉及各类生态保护
红线,营运期无废水、废气排
放,仅涉及生活用水,由园区
供应,且生活用水已包括在主
体项目中,本项目不新增劳动
定员,不新增新水用量。项目
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为光伏项
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属于电
力供应业,不属于工业企业,
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的
产业政策要求,不涉及总量控
制,运行期间各污染物均可达
标排放。
分析
结果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 号)中相关要求。
2、唐山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唐政字[2021]48 号)及《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版)》开展“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具体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1)与唐政字[2021]4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唐政字[2021]48 号中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5。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14 —
表 1-5
本项目与唐政字[2021]48 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意见内容
本项目相关内容
总体
管控
要求
突出唐山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
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
控。严格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和海岸海域生态
防护区等生态保护;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
系统化管控,有序推进重点河流和重要河口环境整
治;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实
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加强土
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岸线开发管控,加
强岸线生态修复。
1、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
除有限人为活动外,依法依规禁止其他城镇和建设活
动。一般生态空间突出生态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配套建设
的升压站,项目实施有利于提
高区域太阳能利用率,有利于
实现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目标。
不涉及
分类
管控
要求
其他符合
性分析
2、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
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
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
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
境风险防控和开发再利用监管。
本项目升压站位于城镇重点
管控单元,不属于高污染高排
放行业项目;升压站设置环保
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
清掏外运,不外排;项目针对
潜在的风险源制定了完善的
风险防范措施,运行过程中将
加强管控。











3、一般管控单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
入、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管控要求。
不涉及
由表 1-5 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唐政字[2021]48 号)中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2)与《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
《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年版)》包括三方面内容:唐山市总体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唐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唐山市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不涉及海域管控范围。因此,
本评价将项目建设内容与唐山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唐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准入清单进行符合性分析。
1)与“唐山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唐山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六方面内容:全市生态环境空间总体管控要
求、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全市土壤及地下
— 15 —
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本次
评价分项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如下:
①与“全市生态环境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Ⅰ、与“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距
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约7.8km,占地区域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Ⅱ、与“各类保护地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占
地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
质资源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湿地空间、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
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
Ⅲ、与“一般生态空间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占
地区域不涉及一般生态空间。
②与“全市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
性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将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城市精细化
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符合相应管控要求。
③与“全市地表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仅生活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仅为值守
人员生活污水,站内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且项目不新
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新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符合相应管控要求。
④与“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站
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暂存
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针对土壤环境潜在影响已提出了完善
的防治措施,已取得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符合相应管控要求。
⑤与“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仅涉及生活用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下水,且项目不
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新水用量,符合相应管控要求。
— 16 —
⑥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结果见表 1-6。
表 1-6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
结果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
业目录》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实
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禁止新建、扩建
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准入。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
实行减量置换或者等量置换。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关
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严格执行国家
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严格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
度;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无需
进行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
其他符合
性分析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3、禁止投资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
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
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4、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
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
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
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
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5、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
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
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
区的重污染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对不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
的分散燃煤(燃重油等)炉窑,鼓励搬迁入园
并进行集中治理,推进治理装备升级改造,
建设规模化和集约化工业企业。
6、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
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
耕地造成污染。
7、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
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
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
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
批原则要求。
不涉及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污染
物产生。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
于“两高”项目。
— 17 —
续表 1-6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
结果
8、鼓励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依托具备条件的
现有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发展,在现有厂
区建设钢铁冶炼项目没有粗钢产能建设规
模限制要求。对确有必要新选址(指不能与
现有生产厂区共用公辅设施,下同)建设的
钢铁冶炼项目粗钢产能规模要求下:沿海地
区(指拥有海岸线的设区市)不低于2000万
吨/年(允许分两期建设,5年内全部建成,
一期不低于1000万吨/年)。
9、严格规范危化品管理,逐步退出人口聚集区
内危化品的生产、储存、加工机构,加快实施重
污染企业搬迁;加强居住区生态环境防护,建设
封闭式石化园区,严格控制危化品仓储基地、运
输路径等,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10、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
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
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
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
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
置换。有序推进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未
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
目一律不得建设。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
划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
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
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
区。
11、逐步淘汰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逐步
淘汰平面步进式烧结机,按照有关规定改造
升级为大型带式烧结机;禁止新建球团竖
炉,现有球团竖炉炉役到期不得大修,加快
推动以链篦机-回转窑或带式焙烧机工艺取
代球团竖炉工艺,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
作方式建设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焙烧
机;加快推动以密闭皮带机取代汽车转运厂
内大宗物料。
12、技术装备全面升级,高炉逐步达到1000
立方米及以上、转炉逐步达到100吨及以上、
烧结机逐步达到180平方米烧结机及以上。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实
施改造升级,坚决杜绝借改造升级之机变相
扩大生产能力;推广“一罐到底”工艺或采
用鱼雷罐车运输铁水。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其他符合
性分析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 18 —
续表 1-6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
结果
13、尚未配备脱硫装置的球团竖炉,立即停产
淘汰,不再予以改造;烧结厂房实现全封闭。
14、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
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
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用于产能置换的生
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
退出。
15、引导和支持优势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对单独
粉磨企业的整合。
16、平板玻璃行业应满足《平板玻璃行业规范
条件》要求。
17、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重点压减与
煤炭、水泥、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配套的矿产
资源开采总量。停止新批石膏矿项目、平原区
煤炭开发项目。暂停新增生产能力的产能过剩
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已有矿山暂停扩大矿区范
围审批。暂停新上露天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已
有露天矿山暂停扩大矿区范围审批。暂停新上
达不到工业品位的铁矿开发项目审批。做好矿
区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论证不通过,
一律禁止开发。
18、实施矿山关闭和停批。依法关闭严重破坏
生态环境和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矿山;依法关闭
列入煤炭去产能计划的煤矿;依法关闭限期整
改仍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保、安全标
准的矿山;依法关闭现有石膏矿和严重污染环
境的石灰窑、小建材加工点。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
理、不符合国家、河北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
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工业园
区。
项目
入园
准入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2、加强企业入区管理,严格按照园区规划产
业定位及产业布局安排入区项目,禁止不符工
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入驻。合理安排工业园
区发展时序,入驻企业选址与周围居民点的距
离应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生活空间周
边禁止布局高噪声生产企业。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不属于
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
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北
省、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生
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
园区,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
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同时,
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
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
议,同意项目入区建设。本项
目仅为升压站建设,项目运行
期间无废气产生,无需设置大
气环境防护距离。
符合
要求
— 19 —
续表 1-6
本项目与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要素
属性
管控
类别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
结果
3、县级以下一律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
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
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
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
区,其它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
局,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项目除
外。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位于
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
其他符合
性分析
项目
入园
准入
要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石化
化工
--
钢铁 --
水泥 --
平板
玻璃
--
炼焦 --

VOCs
--
矿区 --
4、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必须
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
治理设施。所有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
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推进“清污分
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
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
定达标运行。推进重点流域工业园区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一园
一档”、“一企一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
逐步规范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台账。
5、新建涉高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
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
及其他工业行业 VOCs 排放量大、排放强度
高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认定为
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项目除外。
--
--
--
--
--
--
--
符合
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要求
2)与“唐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所在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对比分析见表 1-7。
— 20 —
表1-7 本项目与所在“唐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








环境
要素
类别


管控措施
本项目



其他符合
性分析
ZH
130
209
200
03






镇、











1、曹
妃甸
中小
企业
园区
2、大
气环
境高
排放
重点
管控

3、水
环境
工业
污染
重点
管控

4、土
壤建
设用
地污
染风
险重
点管
控区
5、禁
燃区
6、土
地资
源重
点管
控区



















1、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
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
河北省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
和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装备
和产品入驻。
本项目为电力供应业,
不属于资源消耗高、环
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
不符合国家、河北省、
唐山市产业政策的落后
生产技术、工艺、装备
和产品。
2、禁止在公园绿地、广场绿地
等规划绿地范围内开展与绿地
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占用河道
范围,禁止占用公路、铁路用地
红线。
本项目升压站占地为规
划的二类工业工地,不
占用河道范围、公路、
铁路用地红线等;本项
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
具的用地意见,同意项
目选址。
1、深化企业超低排放标准治理,
加快“五大行业”全流程达标治
理。钢铁、焦化、电力、水泥、
平板玻璃等五大行业在点源达
到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强化无组
织排放管理,完成全流程整治。
2、加快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及
相应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园区内
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
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
运行,逐步提高园区监管水平,
完善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台账。
不涉及
不涉及
1、园区及入区企业应当依法制
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
境风险防范能力。
本项目实施后,将按要
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成立应急
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
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
风险防范能力。












— 21 —
续表1-7 本项目与所在“唐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








环境
要素
类别


管控措施
本项目
1、曹
妃甸
中小
企业
园区
2、大
气环
境高
排放
重点
管控

3、水
环境
工业
污染
重点
管控

4、土
壤建
设用
地污
染风
险重
点管
控区
5、禁
燃区
6、土
地资
源重
点管
控区














2、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行业企业需
严格执行其环评文件要求的卫生
防护距离;贮存危险废物需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及《唐山市强化危
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
行动方案》(唐政办字〔2021〕
70 号)规定。
本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
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送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
铅蓄电池暂存于站内危
废暂存间后,送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满足相应管控
规定。
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
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
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
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
排查制度,及时开展隐患排查,
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
除或者降低污染隐患,保证持续
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
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
方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
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并将
监测数据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
不涉及
1、禁燃区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总体
管控要求中禁燃区管控要求。
不涉及
2、严控煤炭消费量,对钢铁、焦
化、 煤炭、电力等重点用煤行业
加强煤耗管控,采取去产能、减
少煤电机组出力和电煤消耗、推
进可再生清洁能源代煤改造等综
合性削煤措施,充分利用天然气
等各种清洁能源,促进天然气产
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
不涉及
3、唐海镇、中山路街道位于深层
地下水限采区,执行全市资源利
用总体管控要求中地下水限采区
管控要求。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园区
集中供水管网供应,不开
采地下水。
其他符合
性分析
ZH
130
209
200
03






镇、











— 22 —
续表1-7 本项目与所在“唐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








环境
要素
类别


管控措施
本项目



其他符合
性分析
ZH
130
209
200
03






镇、











1、曹
妃 甸
中 小
企 业
园区
2、大
气 环
境 高
排 放
重 点
管 控

3、水
环 境
工 业
污 染
重 点
管 控

4、土
壤 建
设 用
地 污
染 风
险 重
点 管
控 区
5、禁
燃区
6、土
地 资
源 重
点 管
控区








4、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暂不开
发建设,待土地性质调整后方可
开发利用。
本项目升压站占地为规划
的二类工业工地,实施后
不会改变现状用地性质;
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
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意
项目选址。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的相关要求。
4、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相关技术要
求对比符合性分析见表1-8。
— 23 —
表 1-8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分析
结果
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
件中应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境
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
资金。
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
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
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
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本评价要求在项目的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
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
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
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
资金。
升压站站内设置容积为 50.6m3
事故油池,配套的拦截、防雨、
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
泄漏,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
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
集、不外排。
符合
符合
变电工程的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对周边
电磁环境的影响。
升压站的布置已考虑进出线对
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符合
总体
要求
电磁
环境
保护
其他符合
性分析
设计
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
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
无法去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
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
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
12348和GB3096要求。
户外变电工程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声环境
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地形等
阻挡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
响。
声环
境保

变电工程位于1类或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较
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建设单位应严格
控制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
主要噪声源的噪声水平,并在满足 GB 12348
的基础上保留适当裕度。
变电工程应采取降低低频噪声影响的防治
措施,以减少噪声扰民。
生态
环境
保护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
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
的措施。
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
土地功能恢复设计。
升压站主变采用低噪声设备,
并采用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
确保厂界排放噪声满足 GB
12348 要求,升压站周边评价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
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已综
合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
划,利用建筑物、地形等阻挡噪
声传播,升压站周边评价范围
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符合
升压站位于声环境 3 类功能
区,选择低噪声主变,在满足
GB 12348 的基础上保留适当
裕度。
符合
升压站选择低噪声主变、围墙
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
噪声影响。
符合
升压站占用园区二类工业用
地,避让和减缓了生态影响,
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原有
功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符合
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
站站址范围内,建成后及时恢
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
— 24 —
续表 1-8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其他符合
性分析
设计
水环
境保

总体
要求
声环
境保

生态
环境
保护
施工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
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
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
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
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
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
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
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
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
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
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
求。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应落实设计文
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
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
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
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
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
术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
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
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园地、
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
存放和回填利用。
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
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
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
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
采取措施防止油跑、冒、滴、漏,防
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分析
结果
符合
升压站站内废水仅升压站值守人员
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
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
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
生活污水产生量。站内雨水和生活污
水应采取分流制。
升压站站内废水仅升压站值守人员
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
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
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
生活污水产生量。
符合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
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落实。设备采购和
施工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
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
施工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
书、相关标准的要求。
通过采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加强
设备护合理布置现场等措施,可确保
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
GB12523 中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
址范围内,无站外临时占地。
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
址范围内,施工土方进行表土剥离、
分类存放回填利用。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本项目施工道路主要依托现有道路,
站址进站口临时道路已包含在主体
项目中,不新增其他施工临时道路。
符合
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
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
复站内土地原有功能。
符合
符合
— 25 —
续表 1-8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
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
的钻浆等废弃物。
施工现场临时旱厕进行防渗处理。 符合
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
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路清
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
符合
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
用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减少
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
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
化、铺装或遮盖。
固体废弃物收集后按照要求交由相
部门处置,不得就地焚烧。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
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
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
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
作。
本项目施工范围可控制在升压站站
址范围内,无站外临时占地,施工结
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
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
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
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
测,确保电磁、噪声排放符合 GB
8702、GB 12348 等国家标准要求,
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
求。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对升压站厂
界排放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
会公开。
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确保无渗、无溢
流。
分析
结果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水环
境保

大气
环境
保护
施工
固体
废物
处置
其他符合
性分析
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
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
浆等废弃物。
变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
应进行防渗处理。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
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
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
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
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
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
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
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应当对裸露地面
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超
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
者遮盖。
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
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
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
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
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
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
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
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
废水排放符合 GB 8702、GB 12348、GB 978 等
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
保护诉求。
运行
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排
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标环境噪声进行监
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 26 —
续表 1-8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运行
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
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
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
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区。
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应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并定期演练。
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
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
电池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后,
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
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定期进行演练。
符合
分析
结果
符合
根据表 1-8 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1113-2020)相关要求。
5、管理部门意见分析
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 号);唐山市曹妃甸区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出具关于大金重工十里海 250MW 渔光互补光
伏项目用地意见的说明,同意项目选址;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
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项目入区建设。上述意见已包含本项目升压站建设内容。
其他符合
性分析
6、与曹妃甸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符合性分析
(1)基本概况
曹妃甸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位于曹妃甸区西南部,第四农场、第七农场和第十
一农场境内,主要位于第七农场、第十一农场境内,东靠双龙河,南面、西面与南
堡百里盐场沉淀池接壤,北依唐曹高速公路,地理坐标北纬39°9′24"-39°14′28",东
经118°15´42"-118°23′24"。曹妃甸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为曹妃甸湿地
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区历次名称分别为:2004-2005年为湿地与鸟类自然保
护区,2005-2014年为唐海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2014年至今为曹妃甸湿地鸟
类自然保护区。
曹妃甸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10081.4hm2。其中,核心区 3504hm2,缓冲区
1503hm2,实验区 5074.4hm2。根据《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
曹妃甸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属于以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
护区。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①众多的珍稀水禽,包括 9 种 I 级国家重点保护
及 41 种 II 级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以及大量的鸻形目鸟类;②为鸟类提供丰富食物
— 27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和栖息场所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
(2)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
根据保护区生境类型、保护物种分布特点以及外界干扰程度,将保护区划分为
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位于整个保护区的西南部,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最好、水域面积较大、
水质最好、受干扰破坏最小,是保护区中最具代表性区域,是众多鸟类尤其是珍稀
鸟类最为集中的栖息地。核心区面积 3504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34.76%。该区域没
有固定居民,有大面积的芦苇湿地,每年迁徙季节有大批候鸟在此觅食、栖息。
核心区的作用是保护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该区要尽量保持生态系
统和生物物种不受人为干扰,在自然状态下演替繁衍,应具有完整性和安全性。核
心区位于整个保护区的西南部,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最好、水域面积较大、水质最
好、受干扰破坏最小,是保护区中最具代表性区域,是众多鸟类尤其是珍稀鸟类最
为集中的栖息地。该区域没有固定居民,有大面积的芦苇湿地,每年迁徙季节有大
批候鸟在此觅食、栖息。对该区域的基本措施是严禁任何破坏性的人为活动,在不
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可进行观察和监测,不能采用任何实验处理的方法,
避免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破坏。核心区内基本保持了生态系统的原始性,人工干预
较少,是曹妃甸湿地生态系统的核心部分,生物多样性最为显著,集中体现着湿地
的生态和景观价值。
缓冲区的作用是缓解外界压力,防止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影响,对核心区生态
系统及生存的物种保护具有必不可少的意义。该区域内可进行有组织的科学研究、
实验观察,安排必要的监测项目和野外巡护与保护线路。缓冲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
外围,将核心区与实验区相隔,可以防止和减少外界对核心区的干扰和影响,缓冲
区面积 1503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14.91%,生态类型有水域、沼泽等自然湿地和少
量稻田等人工湿地。
实验区位于缓冲区外围,它对核心区进一步起到缓冲作用,而且实验区的划分
应在围绕保护主题的前提下,留出教学实习、多种经营和社区发展用地。实验区面
积 5074.4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50.33%,包括部分次生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
此区人类活动干扰较大,有农林渔业生产活动,并从事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生
态农业等方面开发利用方式。该区目前分布有唐曹高速以及五星级渤海国际会议中
心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已经成为曹妃甸及曹妃甸工业园区交通以及主要的会议、
运动和休闲场所。
— 28 —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规划范围内,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实验
区约7.8km,距离缓冲区约10.4km,距离核心区约10.5km,未在保护区范围内,且距
离较远,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7、与《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
[2024]41 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9。
表 1-9
本项目与环环评[2024]41 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1
2
选址选线
生态影响
其他符合
性分析
3 污染物排放
4
风险防范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
南侧 3280m,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约 7.8km,不涉及各
类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本项目升压站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较小,站址周围无
珍稀的动植物,运行期主要为电磁和噪声影响,对周边动植
物基本无影响,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仅为升压站的建设,运行期主要为电磁、噪声影响以及
少量的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经预测分析,电磁、噪声均
可达标排放,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量
量,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升压站站内设有1座50.6m3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废矿
物油,可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
分析
结果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符合
要求
本项目符合省、市“三线一单”和中提出的选址选线、生态影响、污染物排放、
风险防范等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
8、与“四区一线”和其他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全省重要生态空间开发建设的管控意见》(冀环环
评函[2019]385 号)要求: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四区一线”(水源保护区、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生态红线)区域,严禁违规建设别墅类和高尔夫球场
等,严禁破坏生态环境功能、侵占生态红线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升压站站址不
涉及上述区域。
8、与《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 年)》,唐山市曹妃
甸区分布有冀东沿海沙地类型区。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
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根据“三线一单”数据平台,本项目升压站未位于沙区。
— 29 —
N
0
2.5
5.0
7.5km
17.8km
图 例
220kV 升压站
沙区范围
图 1-1
本项目与沙区位置关系图
9、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 30 —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站址
中心坐标为:东经 118 度 28 分 34.030 秒,北纬 39 度 7 分 48.140 秒,升压站东侧为唐
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隔园区道路为润电环
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南侧为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升压站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地理
位置
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
1、项目由来
项目组
成及规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投资建设大金重工 250MW 光伏项
目。由于市场需要,大金重工 250MW 光伏项目分为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
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分别建设,
同时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
金弘能源有限公司,由两公司分别实施上述两个项目。两项目光伏区分别建设,升压站
及储能区共用,其中 220kV 升压站主变及其配电装置、辅助办公用房、危废暂存间等由
保障性光伏项目建设,市场化光伏项目依托。《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
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取得唐山市曹妃甸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意见(唐曹审批环表[2024]27
号、唐曹审批环表[2024]28 号)。
为满足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送电需求,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
8500 万元建设“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
站工程”,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站。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
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
号),包含了本项目建设的 1 座 220kV 升压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161 输变电 其他(100 千伏以下除外)”,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升压站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以及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
响,本次评价进行重点分析,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其它影响,均已在“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进行简要分析。本次评
价与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衔接及各要素分析情况见表
2-1。
— 31 —
表 2-1
升压站建设与光伏项目衔接情况
工程名称
光伏项目中升压站主要内容
本评价分析情况
主体工程
本项目建设升压站,建设 1 台主变,主变容量 250MVA,配
电装置采用 GIS 设备,35kV 母线安装 1 套±28Mvar 的直挂
水冷式 SVG 装置,同时建设辅助办公用房、危废暂存间、
消防水泵房等。
辅助工程
供水: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
供电:用电系统采用双电源供电,设置两台站用变(1 用 1
备),其中 1 台站用变接于 35kV 母线,另 1 台为备用变,
电源引自站外电网 10kV 线路。
供暖:采用空调采暖。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光伏
项目中一致,本次评价
针对主体工程中的升压
站进行重点分析,辅助
工程进行简要分析。
项目组
成及规

施工期: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升压站四周
设置围挡、土方苫盖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运
输车辆等定期检修,采用先进设备,燃烧标准清
洁燃油,不超负荷运行。
废气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采用沉
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施
工区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营地使用防渗旱
厕,定期清掏。
废水
环保工程
运营期:在升压站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
罐车定期清掏外运。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光伏
项目中一致,且在光伏
项目中已进行相应评
价,且已包含本项目所
需劳动定员,不新增劳
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
生量,本次评价进行简
要分析。
噪声
固废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
保养维护,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控制车速、
禁鸣,加强车辆维护等。
运营期:逆变器、箱变、SVG 无功补偿装置等采
取箱体隔声降噪措施;主变采取基础减震降噪措
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运输消
纳符合相关规定;施工垃圾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
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施工垃圾
清运前应提前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施工弃
土全部用于基础回填、场地平整、挖填平衡。
本次评价重点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光伏
项目中一致,且在光伏
项目中已进行相应评
价,本次评价仅进行简
要分析。
— 32 —
续表 2-1
升压站建设与光伏项目衔接情况
工程名称
光伏项目中升压站主要内容
本评价分析情况
环保工程 固废
营运期:
废光伏电池板、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更换回
收;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
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光伏项目所设置劳动定
员已包含本项目所需劳
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
圾产生量,本次评价进
行简要分析;废蓄电池
和废矿物油为升压站内
产生,为本次评价的重
点分析内容,废光伏电
池板、废磷酸铁锂电池
非本次重点评价电磁设
备产生,且已包含在主
体项目中,本次不再对
其进行评价。
2、工程内容及规模
升压站规划主变容量为 1×250MVA,本期主变容量为 1×250MVA,采用户外布置,
电压等级为 220kV/35kV,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 GIS 布置,35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
关柜,设有动态无功补偿(SVG)设备,220kV 间隔 1 个。升压站总占地面积为 19825m2,
升压站内建设 1 座有效容积为 50.6m3 的事故油池,建设 1 间占地面积为 28.8m2 危废暂存
项目组
成及规

间,并在站内南侧配套建光伏场区储能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2。
表 2-2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概况一览表
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
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
新建
规划 1×250MVA,本期 1×250MVA
主变容量
电压等级
主体工程
主变布置方式
220kV 配电装置布置方式
35kV 配电装置布置方式
220kV/35kV
户外布置
户外 GIS
户内开关柜
— 33 —
续表 2-2
项目
主体工程
辅助
工程
供水
供电
供暖
废水
主要建设内容概况一览表
基本情况
220kV 间隔
占地面积
1 个
19825m2
园区集中供水管网供应。
用电系统采用双电源供电,设置两台站用变(1 用 1 备),其中 1 台站用变接于
35kV 母线,另 1 台为备用变,电源引自站外电网 10kV 线路。
采用空调采暖。
升压站站内仅为生活用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清掏外运,
不外排,且废水已包括在主体项目中,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
生量。
电磁
合理布局,选用优质设备及配件,定期对主变等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围墙隔声、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等措施
环保
工程
固废
废蓄电池及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暂存于主体
项目中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废蓄电池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
(HW08 900-220-08)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处置,其运输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生活垃圾设有专门的收集箱,
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且已包括在主体项目中,本项
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事故油池
主变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光伏项目建设的 1 座 50.6m3的事故油池。
其他
工程
危废
暂存间
光伏项目建设 1 座 28.8m2危废暂存间,已考虑升压站产生的废蓄电池的暂存。
项目组
成及规

3、主要建构筑物
升压站站内主要建构筑物见表 2-3。
表 2-3
升压站站内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1
2
3
4
5
建构筑物名称
占地面积(m2) 层数(层)
结构形式
备注
35kV 预制舱
辅助办公用房
消防水泵房
危废暂存间
事故油池
515
18.6
49
28.8
-
1
1
1
1
-
预制舱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
-
-
-
依托,容积
50.6m3
3、主要设备及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2-5。
— 34 —
表 2-4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三相、双绕组、风冷型油浸式低损耗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主变压器
断路器
隔离接地开关
快速接地开关
检修接地开关
电流互感器
项目组
成及规

220kV 配
电装置
电压互感器(户外布置)
电压互感器(母线侧)
户外避雷器
断路器
电流互感器
35kV 配电
装置
SFZ18-250000/220
电压比 230±8×1.25%/37kV
额定容量:250MVA
接线组别:YN,d11
阻抗电压 Ud=14%
额定电流:3150A
短时耐受电流:50kA
额定电流:3150A
短时耐受电流:50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50kA
额定关合电流(峰值):125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50kA
额定关合电流(峰值):125kA
主变间隔变比:
800-1600/1A
5P30/5P30/5P30/0.2S/0.2S/0.2S/5P30/5P30
线路间隔变比:
1000-2000/1A(保护)800-1600/1A(测量、计量)
5P30/5P30/0.2S/0.2S/0.2S/5P30/5P30/5P30
变比:220/√3:0.1/√3:0.1kV
准确级:0.2/6P
容量:30/30VA
变比:220/√3:0.1/√3:0.1/√3:0.1/√3:0.1kV
准确级:0.2(3P)/0.2(3P)/3P/6P
容量:10/50/50/50VA
型号:YH10W-204/532
额定电压(有效值):204kV
持续运行电压(有效值):159kV
操作冲击电流残压(峰值):452kV
雷电冲击电流残压(峰值):532kV
真空断路器,40.5kV,2500A,31.5kA/4S
真空断路器,40.5kV,1250A,31.5kA/4S
SF6 断路器,40.5kV,1250A,31.5kA/4S
变比:2500/1A,5P30/5P30/5P30/0.2S/0.2S/5P30
变比:1000/1A,5P30/5P30 500/1A,0.2S/0.2S 2500/1A,
5P30
变比:150/1A,5P30/5P30 50/1A,0.2S/0.2S 1000/1A,
5P30
— 35 —
续表 2-4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电压互感器
35/√3/0.1/√3/0.1/√3/0.1/√3/0.1/3kV
35kV
配电装置
接地开关
JN22-40.5/31.5kA
氧化锌避雷器
YH5WZ-51/134
35kV 绝缘管母线
35kV,2500A/31.5kA,附三相避雷器
无功补偿装置
型号:GW4
额定电压:40.5kV
额定电流:630A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31.5kA
逆变功率单元:
型号:IGBT
额定电压:37kV
额定容量:-28Mvar~+28Mvar
容量调节范围:额定感性容量到额定容性容量连续可调响
应时间:≤30ms
冷却方式:水冷
项目组
成及规

表 2-5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一 览 表
序号
1
2
3
项目
总投资
主变容量
电压等级
5、站用电源及采暖
单位
万元
MVA
kV
数量
8500
1×250
220/35
用电系统采用双电源供电,设置两台站用变(1 用 1 备),其中 1 台站用变接于 35kV
母线,另 1 台为备用变,电源引自站外电网 10kV 线路。升压站采用空调采暖,不设置
采暖锅炉。
6、劳动定员及给排水
主体项目已包括本项目所需劳动定员,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新水用量和废
水产生量。
7、评价因子
(1)施工期
废气:颗粒物、NOX、THC。
废水:pH、COD、NH3-N 等。
— 36 —
噪声:昼间、夜间等效 A 声级(Leq)。
固废: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动物、植物。
(2)运行期
噪声:昼间、夜间等效 A 声级(Leq)。
电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固废:废蓄电池、废矿物油。
8、评价范围
①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
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本评价将 220kV 升压站站界外 40m 内区域作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范围。
②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组
成及规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
办环评[2020]33 号)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本项目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评价范
围为站址边界外 50m 区域。
③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变电站工程生态影响
评价范围的规定,本次评价将升压站站场围墙外 500m 内范围作为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 37 —
(1)升压站总平面布置
升压站总占地面积 19825m2,北部为生活区和变电区,南部为储能区。变电区位于
储能区北侧,由南向北依次为 35kV 预制舱(含二次)、主变压器、GIS 预制舱、220kV 出
线架构等电气设备,SVG 位于架构西侧,事故油池位于 GIS 预制舱的西南侧,接地变、
站用变位于 35kV 预制舱的西侧。生活区位于升压站及储能区北部的西侧,由西向东布
置有危废暂存间、环保式移动厕所、辅助办公用房及消防水泵房。储能区位于升压站及
储能区南部,中间布置有本项目储能电池舱、PCS 变直流升压一体机等储能设施,东侧
及西侧为预留区域。升压站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2)现场布置
本项目施工占地可控制在升压站站址范围内,工程所用砂、石料均可在当地购买,
建筑材料放置于站址范围内,减少施工人员搬运砂石料。电气设备不易长期堆放,选择
开阔、平整利于倒运的场地进行放置。
(3)占地面积
升压站总占地面积约 19825m2,本项目施工占地可控制在升压站站址范围内,无站
外临时占地。
总平面
及现场
布置
— 38 —
1、施工方案
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内容分为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等工序,施工过程中土建、消防、
安装交叉施工,土建施工用混凝土均为外购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进行搅拌;电气设备安
装分为主变压器系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保护屏、电缆敷设接线安装、无功系统
安装、单体设备及分系统调试等工序。
施工流程示意图见图 2-1。
土建施工
废气、废水、噪声、生态影
响及固体废物
电气设备安装
噪声影响、固体废物
工程验收
图 2-1
施工流程示意图
升压站区挖方总量为11858m3,回填土方16354m3,外购土方4496m3,无弃土。
2、施工时序及建设周期
升压站施工时序为:土建施工→消防系统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整组联动→竣
施工
方案
工验收。
本项目建设周期 12 个月。
— 39 —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1)噪声:升压站建设过程中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建筑物基础挖掘和浇筑、
设备安装等工程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
(2)废气:建筑材料堆存、地基挖掘、土方转运等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进出工地
所产生的二次扬尘以及车辆尾气;
(3)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
(4)固体废物: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物(泡沫、塑料品、纸质品等)
和少量废弃金具,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升压站占地等对植被的破坏。
2、营运期
(1)电磁: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废水: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
其他
(4)固体废物:升压站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 40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唐山市曹妃甸区属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中的沿海地
区,该区功能定位为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区域,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
地,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我国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北方沿海生态良好的宜居区,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面向东北亚、内联华北、西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国家重要
的海陆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全省重要的产业、人口聚集区和经济隆起带。该区发展方向:
加强港口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唐山港、黄骅港、秦皇岛港港口功能。加快公路、铁路、机
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综合性港口及集疏通道为重点,建设港口腹地顺畅连接的综合交通
网络。构建以当地地表水、跨流域调水工程为骨架,以海水淡化工程、雨洪水调蓄利用工
程和中水回用工程为补充的供水体系。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开
发利用,加快油气资源开发,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推进引供水设施、防洪(潮)工程和信
息基础设施等建设。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位于国
家优化开发区域中的沿海地区,本项目属于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
光伏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与功能区发展方向和重点无冲突。
生态
环境
现状
— 41 —
N
生态
环境
现状
本项目位置
图 3-1 本项目与河北省主体功能区位置关系图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
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4 号),将河北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
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等五个区域。文件
中提出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加速构建区域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共建共享京
津冀生态安全屏障、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规划
实施保障措施等一系列规划措施及要求。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根据文
件中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属于沿海生态防护区。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符合区域生态功能
相关规划要求。
— 42 —
3、生态环境现状
(1)生态系统概况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区域气候属于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域主要生
态系统为湿地生态系统。
(2)生态敏感区调查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约 7.8km,所在区域
及周边均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均不涉及世界自然遗产、
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及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生
态敏感区。
(3)土地利用类型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
(4)动植物现状调查
本项目所在区域常见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喜鹊、乌鸦、海鸥等鸟类;植物主要为碱
生态
环境
现状
蓬、狗尾草、苋菜等。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次评价以《2022 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曹妃甸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作
为常规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现状评价结果见表 3-1。
表 3-1
常规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名称 污染物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μg/m3)
现状浓度
(μg/m3)
占标率(%)
超标倍

达标
情况
70
35
60
40
58
33
10
28
82.86
94.29
16.67
70.00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年平均值
年平均值
年平均值
年平均值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值 4000
1100
27.50
-- 达标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值
160
182
113.75
0.14 超标
曹妃甸
区环境
空气质
量例行
监测点
PM10
PM2.5
SO2
NO2
CO
O3
由表 3-1 分析可知,2022 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评价指标中 PM10 年平均值、PM2.5 年
平均值、SO2 年平均值、NO2 年平均值、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值均满足《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要求;O3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43 —
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要求,O3 为超标因子。因此,本项目
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项目所在区域 O3 超标原因主要为唐山地区属于重工业区,焦化、钢铁、化工等项目比
较集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随着《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4]4 号)、《关于
印发<2024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115 号)、《唐
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23
号)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将逐渐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
5、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 2022 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全市共有地表水国、省考监测断面 14
个,分布于滦河、还乡河、陡河、青龙河、蓟运河、煤河、淋河、黎河、沙河 9 条河流,
14 个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 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优良(Ⅰ-Ⅲ)比例
为 78.57%。
生态
环境
现状
6、声环境现状检测与评价
(1)检测仪器
TSZL-2024-04-01 多功能声级计。
(2)检测方法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
(3)检测条件
2024 年 7 月 3 日,天气晴,北风,风速 1.8m/s~3.5m/s。
(4)检测点位
因升压站站址南侧紧邻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东侧紧邻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
利用有限公司,因此本次评价在升压站北侧站界、西侧站界布设噪声监测点,具体检测点
位见附图 2。
(5)检测单位和时间
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对各噪声监测点进行了噪声监测,检测
报告编号为:众联检测 H2024062801。
(6)检测结果
本次噪声现状检测结果见表 3-2。
— 44 —
表 3-2
噪声现状值检测结果
单位:dB(A)
序号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值 标准值 评价结果 监测值 标准值 评价结果
1#
2#
220kV 升压站北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西侧站界
58
59
65
65
达标
达标
49
48
55
55
达标
达标
根据表 3-2 检测结果分析,站址北侧站界和西侧站界昼间噪声检测值为 58~59dB(A),
夜间噪声检测值为 48~4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限
值要求。
7、电磁环境现状
生态
环境
现状
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进行了
检测,检测报告编号分别为:众联检测 H2024062801。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
电场强度为 0.315~2.411V/m,磁感应强度为 0.033~0.180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
值》(GB 8702-2014)表 1 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
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和生
态破
坏问

— 45 —
通过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距曹妃甸鸟类和湿地保护区约7.8km,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
重要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
别保护区等敏感区,无生态保护目标;220kV升压站评价范围内存在4处电磁环境目标,无
声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见表3-3、表3-4,相对位置关系见图3-2。
表 3-3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评价范

敏感目标
名称
功能 高度
方位
数量及
层数
距升压站
站界距离
/m
保护级别
华能十里海光伏电

工作 约 6m 1 处,单层 站址南侧 紧邻
工频
电磁

升压站
站界外
40m
唐山市
曹妃甸
区冀曹
资源再
生利用
有限公

生产车间 工作 约 10m 1 处,单层 站址东侧 10
门卫室 工作 约 5m 1 处,单层 站址东侧
施工临建房 工作 约 3m 2 处,单层 站址北侧
5
5
《电磁环境控

限值》
(GB8702-201
4)
1#
2#
3#
4#
生态
环境
保护
目标
N
0
25 50 75m
— 46 —
3#
40m
50m
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
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4#
2#
220kV 升压站
1#
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
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
有限公司
图 例
升压站
电磁环境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
图3-2
本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
表 3-4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
施工临建房
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
西
生产车间

门卫室
环境保护目
标名称
唐山市曹妃
甸区冀曹资
源再生利用
有限公司施
工临建房、
华能十里海
光伏电站
唐山市曹妃
甸区冀曹资
源再生利用
有限公司生
产车间、门
卫室
环境保护目
标名称
生态
环境
保护
目标
相对位置示
意图
施工临建房
5m

西
门卫室
5m
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
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10m
生产车间
220kV 升压站
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
— 47 —
1、电磁环境评价标准
工频电场: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升压站及周边电磁环境敏
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4kV/m。
工频磁场: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升压站及周边电磁环境敏
感目标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 100μT。
2、声环境评价标准
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升压站周边区域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功能区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升压站站界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
间 70dB(A),夜间 55dB(A)标准限值。
3、其他评价标准
施工扬尘: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评价
标准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柴油尾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在用非道路柴油
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2543-2017)相关要求。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表 3-5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及级别
标准限值
电磁环境
工频电场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工频磁场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升压站站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建筑施工
施工扬尘
《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场地扬尘排
放标准》
GB12523-2011
DB13/2934-2019
监测点浓度限值*:80μg/m3
达标判定依据(次/天):≤2
*备注:监测点 PM10 小时平均浓度实测值与同时段所属县(市、区)PM10 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当县(市、
区)PM10 小时平均浓度值大于 150μg/m3,以 150μg/m3 计。
其他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48 —
4kV/m
100µT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等。施
工期间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
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本次评价引用
其主要结论。
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建筑材料运输、土方临时堆存过程中,采取了施工场地
地面硬化、施工场地洒水、喷淋、喷雾降尘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使用满足现
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减少机械设备和车辆内燃机燃料燃烧废气;施工废水、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施工区
洒水等,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全部就地泼洒抑尘,如厕问题利用防渗旱厕处理,废
水均不外排;施工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
噪声,施工时采取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配备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强噪声
设备远离居民点,利用距离衰减措施,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期间
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施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废弃金具、废包装、建筑垃圾、
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全部妥善处置。本项目升压站占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占地面积较小,站址周围无珍稀的动植物,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施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 49 —
1、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
为预测本项目实施后 220kV 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站址周围环境的影
响,选取与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站条件、变压器容量和主接线形式相似的海兴东方新能
源发电有限公司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017 年 2 号、3 号项目输变电工程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作为类比监测对象。类比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升压站投入运行后,升压
站四周厂界及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分别符合《电磁环境控制
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详细评价内容参见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内安装 1 台容量为 250MVA 的主变,主变压器户外布置。项目采
用油浸风冷式、低噪声变压器,根据《变电站噪声控制技术导则》(DL/T 1518-2016)附
录 B,主变声压级取 67.9dB(A),站内设有 2 台水泵和 4 台散热风机,根据设计单位提供
资料,水泵声压级为 80dB(A),散热风机声压级为 75dB(A),升压站平面布置以站址西南
角为坐标原点。
(1)预测模式的确定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模式进行计算。
(2)噪声源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见表 4-1。
表 4-1
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室外声源)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空间相对位置/m 声压级/距离声
距厂界距离/m


设备
名称
X
Y
1 主变 31
149
源距离
/(dB(A)/m)
北厂

西厂

南厂

东厂

67.9/1
50
124
100
10
Z
2
声源控制
措施
基础减振、围墙
隔声
运行
时段
昼夜
2
3
4
5
水泵
1#
水泵
2#
散热
风机
1#
散热
风机
2#
-49
99
-1
80/1
-49
99
-1
80/1
10
10
30
110
105
泵房隔声
昼夜
30
110
105
泵房隔声
昼夜
-18 113
3
75/1
30
60
100
75
-12 102
3
75/1
40
60
90
75
基础减振、围墙
隔声
昼夜
基础减振、围墙
隔声
昼夜
— 50 —
续表 4-1
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室外声源)


设备
名称
6
7
散热
风机
3#
散热
风机
4#
空间相对位置/m 声压级/距离声
距厂界距离/m
X
6
Y
129
Z
3
源距离
/(dB(A)/m)
北厂

西厂

南厂

东厂

75/1
40
95
100
45
12
118
3
75/1
55
90
85
45
声源控制
措施
运行
时段
基础减振、围墙
隔声
昼夜
基础减振、围墙
隔声
昼夜
(3)预测结果分析
按照噪声预测模式,以站址西南角为坐标原点,结合噪声源到各预测点距离,通过
计算,确定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四周站界的贡献值。噪声预测计算结果见表 4-2。
表 4-2
项目站界及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名称
坐标(m,m,m) 预测时段
贡献值
标准值 超标和达标情况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北站界
(-60,105,1.2)
西站界
(-76,79.8,1.2)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53.3
46.0
65
55
65
5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注:因升压站站址南侧紧邻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东侧紧邻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
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本次评价不再对升压站南侧站界和东侧站界声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由表 4-2 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后,升压站北站界、西站界噪声贡献值为 46.0~
53.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限值要
求。
3、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劳动定员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不会对
区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生活垃圾、废蓄电池(HW31)和废矿物油(HW08)。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且主体项目设置劳动定员已包含本项目所
需劳动定员,不再设置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升压站所使用蓄电池主要为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事故照明等直流系
统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用于电源的切换。本项目升压站配备 2 组蓄电池组,共 208 块。
— 51 —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废矿物油主要因变压器事故状态产生,变压器是升压站内转换电压的设备,是升压站内
的核心设备。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见表 4-3。
表 4-3
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块/周
期)
产生工
序及
装置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
措施
1
废蓄
电池
HW31 900-052-31
104
阀控铅
酸蓄电



硫酸

硫酸

10~
20 年
T、C
2
废矿
物油
HW08 900-220-08 — 变压器


多环
芳烃、
苯系
物、重
金属
多环
芳烃、
苯系
物、重
金属
— T、I
暂存危废暂
存间,后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
有危废处置
资质单位
处置
事故油池收
集后,根据
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废矿
物油交由有
危废处置资
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废矿物油(HW08 900-220-08),
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废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其运
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废矿物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具有废矿物
油(HW08 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建设 1 座 28.8m2 危废暂存间,
建设时已考虑本项目升压站产生的废蓄电池。本项目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 10~20 年,
期间不定期将产生废蓄电池,产生量较小,危废暂存间贮存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为防止蓄电池在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根据《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HJ
519-2020),本评价对危险废物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①收集、运输废蓄电池应根据废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
漏、扩散,并耐酸腐蚀。废蓄电池运输工具需满足防雨、防渗漏和防遗撒要求;②装有
废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转移废蓄电池的,应执行《危
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蓄电池;
③废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
镜、耐酸手套等,防治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
— 52 —
④废蓄电池收集过程中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避免可能引起人身的环境危害
的事故发生,采取措施如下:a.废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
行合理包装,防治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蓄电池中的电解液;b.废
蓄电池有电解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c.拆装后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泄露的矿物
油可能会引发火灾,进而对升压站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唐山曹妃甸区金瑞
能源有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
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措施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第6.7.8规定:“总
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单台设备确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本项目实施后,升压站单台主变(250MVA)最大油量为37t,体积约为41.34m3,升压站建
设1座有效容积为50.6m3的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防渗
效果等效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火力发电
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的相关要求。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
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20-08),本工程主变压器下方均设有贮油池,事故状态
下,泄漏的油漏入贮油池,经池内的鹅卵石层冷却、止沸,经底部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
池。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
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
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不会对周边环
境产生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期间主要为电磁和噪声影响,对周边动植物基本无影响,运行后
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升压站巡视和维护人员可能对站址四周植被造成破坏,本评价
要求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使其树立良好的保护意识,可以避免对项目周边生态环
境造成不良影响。
运营
期生
态环
境影
响分

— 53 —
选址
选线
环境
合理
性分

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本次环评主要从区域自然环境、环境质量等方面分析区域环境对本项目的制约因素。
(1)自然因素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 3280m,评价
范围内无国家、省、市重点保护文物、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重分布
区、重要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别保护
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
的区域。
故从自然角度分析,区域自然环境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
(2)环境质量
根据项目所在地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
声均能达到项目所在地功能区相关标准,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环境质
量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
2、环境影响程度
本 项 目施 工 期 加 强 对施 工 现 场 的管 理 , 严 格 执行 《 施 工 场 地扬 尘 排 放 标准 》
(DB13/2934-2019)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在采取
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行期无生
产废水排放,仅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罐车定期
清掏外运,不外排。升压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暂存危废暂存间后,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及其他设备,主变压器采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
速油泵以降低噪声影响,升压站四周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区相标准。升压站四周站界以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
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
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
3、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对本项目选址合理性进行
分析如下:
(1)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十里海养殖村西南侧3280m,不
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
— 54 —
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重要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及
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敏感区内。
(2)升压站选址已按终期规模考虑进出线走廊,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环境敏感区内。本项目已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同
意项目选址,同时,本项目已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同意项
目入区建设。
(3)升压站站址已尽量避让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
功能的区域,并采取低电磁设备、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综合措
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4)升压站不在 0 类声环境功能区。
(5)本项目升压站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时,已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
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关于选址的相关要求。
选址
选线
环境
合理
性分

— 55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的施工,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基础建设、设备安装
等。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
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已包含在主体项目中,根据《大金
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施工期主要采
取以下措施: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关于印发<2024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安函
[2024]11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
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 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河北
省 2022 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气领组[2022]2 号)、《河北省扬尘污
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 1 号)、《关于印发<河北省 2018 年建筑施工与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8]8 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施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于印发<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23 号)的有关规定,同时
结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DB 13/T2352-2016)、《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本项目施工提出以下扬尘控制要求,确保施工场地扬
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 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后,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
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施工现场连续设置硬质围挡,确保工
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
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
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确保百分之百覆盖,严禁裸
露。
(4)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 56 —
(5)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
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
用苫布遮盖严实。
(6)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遮盖等防
尘措施。
(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遇有 4 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
方回填或其它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8)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
(9)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
(10)挖掘的临时土方应合理分层堆存,多余土方及时回填、清运,加强施工期的环保
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产生。
(11)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堆放区及材料加工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确
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出入口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或采用硬质砌
块铺设,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无浮土、积土。
(12)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确保出入
车辆百分之百冲洗,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
施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燃油动力设备及燃油动力车辆会产生燃烧废气,本项目施工
期间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要求柴油机械尾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
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及其修
改单及《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2543-2017)中的限值
要求。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
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施
工区洒水等,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全部就地泼洒抑尘,如厕问题利用防渗旱厕处理,
废水均不外排,避免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挖掘机等设备、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部
分设备产噪声级为 70dB(A)~110dB(A)。为避免和减轻设备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
影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 57 —
施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1)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
作,保证施工机械在最佳状态。
(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居民区附近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
级过高,位置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施工场地的中远离居民区的区域,高噪
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构件,在噪声传播过程中降低噪声影响。
(3)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由施工单位报经生态环境部门
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通过以上控制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532-2011)中的标准要求。
4、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
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泡沫、塑料品、纸质品等)和少量
废弃金具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施工过程对固体废物应采取覆盖和遮挡措施,定期清运,
施工完成后做好迹地清洗工作。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
点。另外,本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遗弃物,集中外运妥善处置,并进行植被恢
复。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会对项目区动物生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现
场调查,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级重要分布区、重要水生生
物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敏感区,项目
区域内长年生活的动物主要为当地常见的鸟类及啮齿类等,本项目施工将干扰动物的生活
环境。本项目施工占地面积较少,局部施工期较短,不会对当地动植物产生重大影响,施
工过程不会影响区域的连通性。施工结束后,影响即可消除,项目建设对动物的生存环境
影响较小,而且是可逆的。为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采取的有效措施如下:
(1)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并进行遮盖和洒水
处理,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小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2)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
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超越施工带作业。对施工期易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用洒水、遮挡和
覆盖等方法,降低扬尘。
— 58 —
(3)施工时临时土方合理分层堆存,堆存点远离河流的位置,多余土方及时回填、清
运,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产生;
(4)工程施工选择河流枯水期,且避开雨季并设置拦土埂等设施,避免临时土方受雨
水冲刷进入河流,进而对其水质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遗弃物,集中外运妥
善处置,并进行植被恢复;
(5)合理安排布局,优化设计,应尽量减少新征用地,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使项目
施工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项目施工期间及时将表土进行剥离用于
后期植被恢复,土方开挖、回填和堆放过程中做好遮盖和拦挡,最大限度地保护保护生态
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 59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配电装置选用GIS,减少占地面积,降低电磁环境影响,设立电磁防护安
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主变;
(2)选用优质设备及配件;
(3)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
护作用;
(4)制定监测计划,运行期工频电场的动态变化,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跟踪监测调查。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主变压器选用优质硅钢片低噪声主变、低速油泵以降低本体噪音,采用基础减振,
且运行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2)合理优化平面布局,站内风机、泵类等采用低噪声设备。
(3)升压站整体采用围墙隔声。
3、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升压站站内废水仅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式移动厕所,由环卫
罐车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废矿物油
(HW08 900-110-08)均属于危险废物。
①升压站产生的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废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
处置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
②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
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
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③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期间仅对周边产生电磁和噪声影响,运行后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
现在升压站巡视和维护人员可能对站址四周植被造成破坏,只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教
育,使其树立良好的保护意识,可以避免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源为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泄露的矿物
油可能会引发火灾,进而对升压站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变压器事故状态下
— 60 —
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运
输交由有相关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
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同时,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应在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
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定期对事故油池
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升压站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7.1 环境管理
7.1.1 环境管理机构
运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共同负责管理,营运期由建设单位配备专
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环境管理机构具体配备情况如下:
(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应配备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
兼职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2)营运期建设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7.1.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评价对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①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施工操作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
施工环境管理条例,为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条例的执行情况;
③受理附近居民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见,并及时与施工方协商解决;
④参与有关环境纠纷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为:
①按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计划,向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提交
“三同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主要施工内容及方法、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
以及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与建设单位环保人员一同制定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条例;
③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④定期听取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周围居民对施工污染影响的意见,以便进一
步加强文明施工。
— 61 —
运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7.1.3 营运期环境管理
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
负责污染防治技术和对外联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
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
(2)提出设计、施工和设备釆购文件的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掌握公司各污染源治理
措施工艺、设备、运行及维护等资料,掌握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建立污染控制管理档案;
(3)管理公司环境保护措施的运行情况,领导和组织本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
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风险排污应及时组织好污染监测工
作,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4)负责环境保护科研和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环保
专业技术培训,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厂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5)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与主
体工程同时进行。
7.1.4 环境保护培训
应对与项目有关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受影响区域的公众,进行
环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培训与宣传,进一步增强施工、运行单位的环保管理的能力,
减少施工和运行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并且能够更好地参与和监督环保管理;提高人们
的环保意识,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
7.1.5 与相关公众的协调
升压站围墙上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应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受影响区域的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宣传,
针对公众投诉进行必要的监测,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7.1.6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建设单位应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批
复、初步设计、人员培训、环境监测结果、运行维护等)及时归档,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
理,负责登记归档并保管,并定期向环境主管部门申报。
7.2 监测计划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并结合光伏项目监测计划,
制定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并纳入主体项目的监测计划,具体内容见表 5-1。
— 62 —
表 5-1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电磁环境
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声环境
昼间等效 A 声级
(Ld)、夜间等效 A
声级(Ln)
站界四周及站
界外 40m 范围
内电磁环境敏
感目标处
站界四周
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
事件时进行监测
验收监测一次;营运期每
季度监测一次;突发环境
事件时进行监测;声源设
备大修前后进行监测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
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HJ681-2013)中规定的
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运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其他
— 63 —
本工程总投资 8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0.47%,环保投资估算
情况见表 5-2。
表 5-2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一 览 表
类别
环保设施项目
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
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费用
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洒水、车辆冲洗设备设备等
噪声防治措施等
升压站电气设备选择低噪设备、施工隔声屏
障等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施工渣土清理、临时垃圾收集系统
废水处理设施
施工废水处理
事故油池防渗等建设 事故油池、环保式移动厕所防渗等建设
生态恢复
临时占地恢复
合计
环保
投资
工程投资
(万元)
1
-
15
-
-
15
-
40
备注
-
该部分投资已
包含在主体项
目中
-
该部分投资已
包含在主体项
目中
-
该部分投资已
包含在主体项
目中
-
— 64 —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施工期
运营期
要素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合理组织施工,控制地表
剥离程度,避免大开大
挖,减小开挖土石方量,
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分
层回填;提高施工效率,
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
水生生态
/
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
废水采用防渗沉淀池沉淀
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
施工场地用水、施工区洒
水等,生活盥洗废水就地
泼洒抑尘,如厕问题利用
防渗旱厕处理,废水均不
外排
地下水及土壤
环境
/
/
/
/
/
/
/
/
/
/
本项目生活污水已包
括在主体项目中,本项
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
新增废水产生量。
/
声环境
采用低噪设备,合理施工,
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经
过居民点时采取控制车
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
等措施
《建筑施工
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
(昼间
70dB(A),夜
间 55dB(A))
升压站采用合理布局、
低噪声主变、基础减
震、围墙隔声、加强运
营期维护保养等措施
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3 类
功能区标准限值,
昼间 65dB(A)、夜
间为 55dB(A)。
振动
/
/
大气环境
设置围挡、密闭苫盖,
定期洒水抑尘、渣土密
闭运输、使用商用混凝
土等措施
大气环境影
响可接受
/
/
/
/
— 65 —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
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废弃包
装物(泡沫、塑料品、纸质品等)和少
量废弃金具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少
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
地点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废蓄电池暂存危废暂存间后,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废矿物油事故油池收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废矿物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
处置
主变采用低电
磁设备,且运行
期对产生电磁
的设备进行定
期维护保养,使
各设备长期处
于稳定运行状
态;制定安全操
作规程,加强职
工安全教育,加
强运行期升压
站电磁水平监
测;设立电磁防
护安全警示标
志,禁止无关人
员靠近主变。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规定的
4kV/m 和 100μT
的限值要求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
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
护作用。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
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针对升压站
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电磁环境:验
收监测一次;
突发环境事件
时进行监测;
声环境:验收监
测一次;营运期
每季度监测一
次;突发环境事
件时进行监测;
声源设备大修
前后进行监测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
监测或自行监测,监测
记录完整
/
/
/
/
/
/
电磁环境
/
/
/
/
环境风险
环境监测
其他
— 66 —
七、结论
综上所述,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通过
采取较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评
价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67 —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
配 套 2 2 0 k V 升 压 站 工 程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专 题 报 告
建设单位:唐 山 曹 妃 甸 区 金 瑞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环评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 ○ 二 四 年 七 月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
题报告
目 录
1 总论 ............................................................1
1.1 前言 ..........................................................1
1.2 编制依据 ..................................................... 2
1.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 3
1.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 3
1.5 评价内容 ..................................................... 3
1.6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 4
2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5
2.1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5
2.2 电磁环境质量评价 ............................................. 5
3 类比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7
3.1 类比升压站选择 ............................................... 7
3.2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环境监测与评价 ............................ 9
3.3 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
3.4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 11
4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12
4.1 环境管理 .................................................... 12
4.2 监测计划 .................................................... 12
5 结论及建议 .................................................... 13
5.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13
5.2 项目电磁环境影响 ............................................ 13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1 总论
1.1 前言
大 金 重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在 曹 妃 甸 区 十 里 海 养 殖 场 投 资 建 设 大 金 重 工
250MW 光伏项目。由于市场需要,大金重工 250MW 光伏项目分为大金重工十里
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
补市场化光伏项目分别建设,同时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唐山曹妃
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区金弘能源有限公司,由两公司分别实施
上述两个项目。两项目光伏区分别建设,升压站及储能区共用,其中 220kV 升
压站主变及其配电装置、辅助办公用房、危废暂存间等由保障性光伏项目建设,
市场化光伏项目依托,市场化光伏项目仅建设储能电池舱、PCS 变直流升压一
体机等储能设施。《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和
《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取得唐山市曹妃甸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意见(唐曹审批环表[2024]27 号、
唐曹审批环表[2024]28 号)。
为满足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送电需求,唐
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 8500 万元建设“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
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
站。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 号),包含了本
项目建设的 1 座 220kV 升压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 年版)》、《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
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 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工
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题评价)。为此唐山曹妃甸
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
担“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
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技术人员通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
告)。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发布,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7 月 16
日公布,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并施行);
(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24 年 3 月 1 日施行);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布,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2]131 号);
(10)《河北省电力条例》(2014 年 5 月 30 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布,2024 年 3 月 28 日河北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24 年 5 月 1 日施行);
(11)《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 9 月 27 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1 号公布,2020 年 7 月 30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并施行)。
1.2.2 标准、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
(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4)《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1.2.3 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
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的备案信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 号);
(2)《大金重工十里海 12.5 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 220kV 升
压站工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众联检测 H2024062801)。
1.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1.3.1 电磁环境评价因子
本项目电磁环境现状评价因子及预测评价因子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1.3.2 电磁环境评价标准
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 1 标准,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
露控制限值 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1.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4.1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电磁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升压站电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4.2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中关于输变电工程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本评价将 220kV 升压站站界外 40m 内区域作为
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5 评价内容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
要求,本次评价工作内容见表 1-1。
表 1-1
评 价 内 容 一 览 表
序号 项



1
总论
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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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配套升压站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续表 1-1
评 价 内 容 一 览 表
序号 项



电磁环境质量现
状监测与评价
升压站电磁环境
影响预测与分析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升压站的建设规模等,选定类比升压站,根据类比升压站电磁环境监
测数据对本工程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结论与建议 对各章节结论进行概括总结并提出优化建议
2
3
4
1.6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通过现场踏勘,220kV 升压站评价范围内存在 4 处电磁环境,具体情况见
表 1-2。
表 1-2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评价
范围
1#
2#
3#
4#
工频
电磁

升压
站站
界外
40m
敏感目标
名称
功能 高度
华能十里海光伏
电站
工作 约 6m
唐山市
曹妃甸
区冀曹
资源再
生利用
有限公

生产车

工作 约10m
门卫室 工作 约 5m
施工临
建房
工作 约 3m
数量及
层数
1 处,
单层
方位
站址
南侧
1 处,
单层
站址
东侧
1 处,
单层
2 处,
单层
站址
东侧
站址
北侧
距升压
站站界
距离/m
紧邻
10
5
5
保护级别
《电磁环境控制
限值》
(GB8702-201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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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针对本工程,唐山众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对本项目电磁
环境现状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为:众联检测 H2024062801。
2.1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因子
1.5m 高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监测仪器
TSZL-2017-17 场强分析仪。所用仪器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处于
检定证书有效期内(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6 日),仪器的频率性能覆盖监测对
象的频率范围。
(4)气象条件
2024 年 7 月 3 日,天气晴,温度 25℃~31℃,相对湿度 30%RH~55%RH。
(5)监测点位
具体检测点位见表 2-1 和附图 2。
表 2-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电磁环境监测点位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方位
监测因子
220kV 升压站北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西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南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东侧站界
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
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
门卫室
配电区
施工临建房
北侧站界外 5m 处
西侧站界外 5m 处
南侧站界外 5m 处
东侧站界外 5m 处
站址东侧
站址东侧
站址东侧
站址北侧
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2.2 电磁环境质量评价
本次电磁环境监测结果见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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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电磁环境现状值检测结果
序号
监测点名称
1#
2#
3#
4#
5#
6#
7#
8#
220kV 升压站北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西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南侧站界
220kV 升压站东侧站界
唐山市曹妃甸区
冀曹资源再生利
用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
门卫室
配电区
施工临建房
检测结果
工频电场强度(V/m) 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0.991
0.996
2.411
0.315
0.681
0.675
0.613
0.714
0.076
0.180
0.154
0.033
0.088
0.083
0.079
0.065
根据表 2-2 监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 0.315~2.411V/m,
磁感应强度为 0.033~0.180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表 1 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
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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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类比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为预测本项目实施后 220kV 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站址周围
环境的影响,选取与本项目实施后升压站条件、变压器容量和主接线形式相似
的升压站进行类比。
3.1 类比升压站选择
经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本工程升压站主变容量及布置方式、电压等级、
220kV 出线回数等与已经建成运行的海兴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海兴光伏发电
应用领跑基地 2017 年 2 号、3 号项目输变电工程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类似,本次
与选取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作为类比监测对象。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主变容量为 1×260MVA,围墙内占
地面积为 12283m2,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 GIS 布置。本项目升压站与类比升
压站基本情况见表 3-1,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平面布置图见图 3-1。
表 3-1
本项目升压站与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基本情况
类比类型
升压站
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
电压等级
主变压器台数及容量
主变布置方式
220kV 配电装置布置方式
220kV 出线回数
围墙内面积
平面布置
220kV
1×250MVA
户外布置
户外 GIS
1 回
19825m2
220kV
1×260MVA
户外布置
户外 GIS
1 回
12283m2
储能区与非储能区相当独立
布置,储能区位于站址南侧,
非储能区位于站址北侧,主变
位于非储能区一侧;带电设备
位于非储能区北侧
升压站未设置储能区,主变位于
站址一侧,带电设备位于站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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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电磁监测点位
监测断面
图 3-1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平面布置图
由表 3-1 分析可知,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与类比的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的
电压等级、主变和 220kV 配电装置布置方式,主变台数、220kV 出线回数相同、
主变容量小于类比站,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储能区位于站址南侧,主变、配电
装置等非储能区位于站址北侧,占地面积大于类比站。由此预计,因此,以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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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 220kV 升压站作为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的类比站进行评价,趋于保守,结
果可信,是合理可行的。
3.2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环境监测与评价
河北冀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对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
进行了监测,本评价引用其监测数据(报告编号:冀辐源环检(2020)第 259
号)。
①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②监测方法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按《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
行)》(HJ681-2013)进行。
③监测布点
在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四周围墙外 5m 处各布设 1 个监测点位,并在南侧围
墙外,垂直于围墙布设 1 个监测断面,测至围墙外 50m 处。
④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天气:晴;温度:1℃;湿度:32%RH。
⑤运行工况
监测时段光伏厂区正常运行,监测期间电压为 227.29~232.24kV,电流为
3.32~525.76A,该运行工况引自《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017 年 2 号、3
号项目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021 年 2 月)。
⑥类比监测结果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围墙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见表 3-2。
表 3-2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围墙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
测点
距离(m)
电场强度(V/m)
磁感应强度(μT)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东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北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西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南
5
5
5
5
23.21
6.31
2.74
51.61
0.8642
0.1783
1.6045
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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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2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围墙外电磁环境监测结果
测点
距离(m)
电场强度(V/m)
磁感应强度(μT)
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南
6
7
8
9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2.45
50.59
48.72
45.17
41.60
32.32
26.19
20.13
14.72
12.91
10.21
8.14
5.64
0.3023
0.2842
0.2573
0.2426
0.2291
0.1670
0.1390
0.1149
0.0961
0.0846
0.0776
0.0700
0.0619
由表 3-2 分析可知,曹庄子 220kV 升压站围墙外 50m 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强
度为 2.74~52.4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619~1.6045μT,符合《电磁环
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 4kV/m、工频
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控制限值要求。
3.3 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因此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投入运行后,升压站四周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为
2.74~52.4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 0.0619~1.6045μT,分别符合《电磁环
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华能十里
海光伏电站以及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门卫室、
施工临建房距升压站站界距离约为 0~10m,因此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投入运行后,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
强度分别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
曝露控制限值 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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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主变采用低电磁设备,且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升压站电磁水平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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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4.1 环境管理
(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
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 GB8702 等国家标准要
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2)针对升压站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 HJ 169 等国家有关
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2 监测计划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并结合光伏项目
监测计划,制定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并纳入主体项目的监测计划,具体内容见
表 4-1。
表 4-1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电磁环境
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站界四周及站
界外 40m 范围
内电磁环境敏
感目标处
验收监测一次;突发环境
事件时进行监测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
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HJ681-2013)中规定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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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及建议
5.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各检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 0.315~2.411V/m,磁感应
强度为 0.033~0.180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 1
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
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
5.2 项目电磁环境影响
经类比监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 220kV 升压站厂界四周及各电磁环境敏感
目 标 处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均 符 合 《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
(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和工频磁感应强
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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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N
N
0
2
4
6km
丰南区
滦南区
乐亭县
曹妃甸区


项目位置
1#光伏区
2#光伏区
升压站
地级行政中心
县级行政中心
乡镇、街道
行政村
河流、湖泊
图 例
自然村
省级界
地级界
县级界
光伏区位置
区域界
铁路及车站
高速公路
国道
省道
县道
乡道
村道
升压站位置
附图 1
地 理 位 置 图
N
0
40
80
120m
图 例
升压站
电磁监测点位
噪声监测点位
7#
6#
1#
唐山市曹妃甸区冀曹
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4#
220kV 升压站
2#
5#
3#
华能十里海光伏电站
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
有限公司
附图 2 升压站周边关系及监测布点图
N
N
0
15
30
45m
雨水池
事故油池
配电装置
危废暂
存间
给水
泵站
35kV 预制舱
储能区
储能区
124.87m



















图 例
升压站边界
附图 3 升压站平面布置图
曹妃甸中小企业园总体规划(2017-2030)
----功能分区规划图
N
N
0
1
2
3km
图 例
升压站
附图 4
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升压站
曹妃甸中小企业园总体规划(2017-2030)
----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 例
N
N
0
1
2
3km
升压站
附图 5
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升压站
唐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唐山市人民政府
本项目位置
附图 6
管控单元划分图
附图 7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示意图
N
0
25
50
75m
图 例
升压站
附图 8 施工平面布置图
N
0
1.9
3.8
5.4km
图 例
升压站
生态保护红线
水源保护区
26km
7.8km
附图 9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渔光互补 光伏项目 升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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