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4-66 | |||||||||||||||
2、项目名称:镇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86,3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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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仅限于主食、副食、肉类、粮油、蔬菜、干调品类等 5.2 配送地点:镇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服务期限:一年 5.5.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5.7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响应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响应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www.zpggzy.com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区《3.0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请各潜在供应商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责任自负,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信安CA客服:173*****764/181*****463/*****。 (2)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才可以签到,签到时间段系统设定为20分钟,错过签到时间段,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173*****764/181*****463。 (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7)监督人信息: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镇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 |||||||||||||||
地址:镇平县杏山大道中段北侧 | |||||||||||||||
联系人:李宁 | |||||||||||||||
联系方式:03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澜山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光武路先锋橡树湾51号门面房 | |||||||||||||||
联系人:刚杏 | |||||||||||||||
联系方式:159*****30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刚杏 | |||||||||||||||
联系方式:159*****306 |
标签: 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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