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海市 G110 线 K1009+192-K1022+350 段公路养护工程改性沥青采购项目询比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海市 G110 线 K1009+192-K1022+350 段公路养护工程改性沥青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
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0 吨 SBS 改性沥青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WHLQCG;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WHLQCG)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自行登录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
(http://39.104.160.188:8103/login)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传至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
(http://39.104.160.188:8103/logi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乌海市 G110 线 K1009+192-K1022+350 段公路养护工程改性沥青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乌海市 G110 线 K1009+192-K1022+350 段公路养护工程改性沥青采购项目已由内蒙古交通集
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交通集
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供货期限
自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48 小时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数量在供货通
知中明确)。
2.2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
WHLQCG SBS 改性沥青采购 采购范围包含沥青材料采购、运输到磴口县内蒙古德田工贸有
限责任公司(东升路东)拌合站院内、装卸等。
2.3 质量要求
沥青出厂前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沥青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
采购人提供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采购人对沥青的试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
处理:采购人对到场沥青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沥青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供应商自行将不合
格沥青运出甲方工地,同时由供应商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沥青,供应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
造成的相关损失。连续 2 次或累计 2 次以上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另
行选择供货厂商,并向供应商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
2.4 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沥青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磴口县内蒙古德田工贸有限责任公
司拌合站院内)。供应商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采购人工地的过程中如供应商原因造成采
购人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c、供应商须已在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办理过准入手续。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沥青供货业绩,需提交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g、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
h、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
i、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j、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
k、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l、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
m、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
n、具有其他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
理系统(http://39.104.160.188:8103/login)获取采购文件。
5.2 首次使用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
(http://39.104.160.188:8103/login)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办理准入手续,获取供应商
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后即可参与询比采购,已经获取过的供应商无需办理。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6.2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午 09:00 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 PDF 版)以供
应商全称命名后上传至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
(http://39.104.160.188:8103/login)。
6.3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系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供应商管理系统(http://39.104.160.188:8103/login);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ejy365.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纪检委员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金茂中心 C 座 4 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8586092505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 C 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84893756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18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004711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纪检委员。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 C 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848937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
联 系 人: 李志伟
电 话: 181004711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