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水资源调查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水资源调查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水资源调查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水资源调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服务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标包。
一标包:
(一)项目概况
水资源是极其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是维系经济社会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水资源基础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相关成果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水资源保护与规划科学制定、重大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开展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掌握水资源禀赋,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的工作部署与安排,启东市计划于2024年至2026年开展辖区内水资源基础调查,对全市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进行水域空间、水资源数量、水资源质量等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二)项目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江苏省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指南》以及《江苏省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本次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是以启东市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地表水(部分河流、坑塘)和全域地下水为调查对象,地表水主要涉及启东境内河流及坑塘等水体,其中河流调查范围为省政府公布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中的河流,包括头兴港河等骨干河道,坑塘约550个(具体数量以省级下发数据为准),无水库、湖泊分布。
主要任务包括:
(1)地表水资源调查
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调查三和港河等4条河流(三和港河、蒿枝港河、三条港河、中央河)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水面范围、面积等情况,坑塘的范围、面积等情况。开展水下地形(水深)测量,调查三和港河等4条河流、坑塘水储存量。
(2)地下水资源调查
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地下水监测与统测、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调查、地下水资源评价等,查明含水层分布与结构、地下水系统边界、地下水资源评价参数等,掌握地下水流场形态与变化,评价形成降水量及降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质量等国情数据。
(三)调查内容
1.水域空间调查
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调查丰、枯水期启东市境内河流等水域的位置、范围等情况。
坑塘水域空间调查数据采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坑塘水面数据。
2.地表水储存量调查
开展地表水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构建水陆一体的地表水三维模型,建立“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根据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湖泊、水库、坑塘、河流水储存量。
表1 地表水储存量调查主要内容、来源及要求
调查对象 | 调查内容、来源 | 要求 | |
面积 | 水深 | ||
坑塘 | 来源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 水深抽样测量、资料收集等 | 根据区域特点、坑塘类型,按照约2.5%比例抽样调查。 |
河流 | 来源于水域空间调查成果 | 典型断面水下地形(水深)测量 | 原则上按1000米间距布设测量断面。 |
(1)坑塘水储存量调查
本次坑塘水储存量调查的范围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坑塘。
根据省级要求对抽样坑塘进行水深实测,通过水深遥感反演等方法构建坑塘水深估算模型,建立坑塘“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待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利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坑塘水面面积,分析计算坑塘水储存量。对于需要抽样调查的坑塘,根据坑塘特点合理布设测点,可按照“十”字或“井”字型布设,采用测杆、测锤、声呐装备或水位计等进行测量,单个坑塘原则上测深点数3-5个。
(2)河流水储存量调查
本次河流水储存量调查对象为三和港河、蒿枝港河、三条港河、中央河。
通过断面测量的方式开展水储存量调查。对于已开展过水下地形测量的河流(河段),如果实测以来水下地形变化不严重,可直接使用已有测量数据,否则应进行更新测量。构建水陆一体的河流(河段)三维模型,建立河流(河段)“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河流(河段)水储存量。
对于未开展过水下地形测量的河流(河段),一般按1000米间距布设测量断面,平直等宽河段可适当放宽,地形明显变化河段需适当加密。构建水陆一体的河流(河段)三维模型,建立河流(河段)“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河流(河段)水储存量。
3.地下水资源调查
(1)评价基础与补充调查
1)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含水层结构模型构建。通过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掌握启东市地下水系统边界、含水层与含水岩组空间结构、包气带结构与“三水”转化关系、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等。调查深度应达到主要含水层组的底板,构建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三维结构模型。根据评价单元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建立评价单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综合考虑水文地质调查研究程度、地下水资源特征、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各县区水文地质调查精度。调查精度至少满足1:20万,已开展过1:5万水工环地质调查或者城市地质调查等研究程度较高的地区,调查精度应达到1:5万。
2)水文地质参数与地下水资源评价参数调查校验。重点调查、校验会影响资源评价准确性的参数。主要包括降水入渗补给系数、河道渗漏补给系数、渠系渗漏补给系数、渠灌田间入渗补给系数、稳渗率、给水度、弹性释水系数、渗透系数、越流系数、潜水蒸发系数等。
3)地下水相关生态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主要包括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与枯竭、地面沉降与地裂缝、地面塌陷(岩溶塌陷)、淡水咸化等。
4)地下水监测与地下水统测。地下水监测主要是运行维护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站点和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为更好掌握区域地下水流场及动态变化,在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点基础上,按照国家地下水统测有关技术要求在主要平原盆地区、地下水开采区、岩溶地区、重要生态脆弱区等区域开展地下水统测,弥补现有地下水监测站点不足问题。原则上每年定期组织开展1-2期地下水统测工作,具体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要求执行。
5)开发利用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收集水库、引水渠系、灌区分布和种植结构等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资料,地下水开采井分布与开采量资料;在重点区域利用土地利用类型、种植结构、灌溉面积及灌溉定额、社会经济发展等资料,进一步分析测算实际用水量。通过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掌握区域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与利用量。
6)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调查。针对重要湖泊、河流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关键断面,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关系调查,进行水位、水质、流量等要素监测,评价地表水、地下水转化量,为形成水资源总量奠定基础。
7)地下水质量调查。在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和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水质监测基础上,开展地下水质量调查,掌握区域地下水化学特征和水质状况。
8)降水资料收集与分析评价。基于降水数据,降水等值线或格点数据,开展省-市-县降水量和降水资源量分析评价,分析不同区域降水现状及年度与周期变化规律,评价形成区域年度和多年平均降水量与降水资源量空间分布数据。
(2)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a)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调查评价形成2024、2025年度的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质量、地下水动态特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形态及变化、地下水储存变化量、年度重大气象水文事件对地下水影响等成果。
b)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调查评价形成2000-2023年周期的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不同级别地下水资源量、不同水质类型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储存量(可更新储存量、难以更新储存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地下水开采利用与超采状况、生态地质环境问题状况等成果。
4.地表水资源量、质量调查
(1)从水利部门共享地表水资源相关数据,分析评价启东市地表水资源量情况。
(2)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成果,分析评价启东市地表水资源质量情况。
5.专题评价和综合评价
针对自然资源管理需求,围绕水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的相互关系,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结合启东市的具体要求开展专题调查评价工作。
利用本次调查成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开展水资源禀赋、变化趋势分析、空间分布格局与匹配程度、生态格局影响、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评价。
6.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按照分建共享原则,建设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数据库、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数据库、地下水资源调查数据库等。收集共享的数据成果也纳入数据库。在国家统一的数据库架构下,根据国家统一标准,负责本地区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的入库和维护。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
(四)项目依据与执行标准
1.国家标准
(1)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GB *****-2022 海道测量规范;
(3)GB *****-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4)GB *****-2020 工程测量标准;
(5)GB *****-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6)GB/T 7408-2005/ISO 8601:2000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7)GB/T *****-202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8)GB/T *****-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9)GB/T *****-2021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10)GB/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1)GB/T *****-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2)GB/T *****-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3)GB/T *****-202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GB/T *****-2017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
(15)GB/T *****-2020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16)GB/T *****-2023 多波束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范;
(17)GB/T *****-2010 水位观测标准。
2.行业标准
(1)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2)CH/T 7002 无人船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程;
(3)CH/T 7003-2021 内陆水域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程;
(4)CH/T 8023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5)CH/T 8024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6)CH/T 9009.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数字高程模型;
(7)CH/T 9009.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 1∶***** 1∶***** 1∶*****0 数字正射影像图;
(8)DZ/T 0133-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9)DZ/T 0282-2015 水文地质调查规范(1:*****)。
3.规范性文件
(1)《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
(3)《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规定第1部分:水域空间调查》;
(4)《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规定第2部分: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
(5)《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规定第3部分:地下水资源调查》;
(6)《水资源基础调查野外安全手册》;
(7)《江苏省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指南》(苏自然资发〔2023〕240号);
(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82号);
(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18号);
(10)《关于协同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306号)。
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五)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上六项建设内容成果提交(过程成果根据使用需要,按照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分期、分批提交);2026年12月底前根据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按需开展地表水储存量年度变化调查等工作。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成果。
(六)服务地点
启东市。
(七)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明细
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域空间调查成果报告及图件;
(2)水域空间数据库;
(3)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成果报告及图件;
(4)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数据库;
(5)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及图件(2024、2025);
(6)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及图件;
(7)地下水资源调查数据库。
2.项目成果具体要求
(1)项目成果内容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项目工期截至日之前)的最新具体要求为准;
(2)项目成果需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规程、细则等文件的要求;
(3)项目成果须通过国家、省、市等的检查或验收。
二标包: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关于协同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306号)等要求,启东市组织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
(二)项目目标
水资源基础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启东市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地表水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调查,掌握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
(三)项目任务
水资源基础调查立足自然资源系统履行“两统一”职责,突出调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和空间性,填补以往水资源调查工作空白,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主要任务包括:
地表水资源调查
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调查头兴港河等4条河流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水面范围、面积等情况。开展水下地形(水深)测量,调查头兴港河等4条河流(通吕运河、通启运河、头兴港河、协兴河)水储存量。
(四)调查内容与主要指标
1.地表水资源调查
(1)水域空间调查
水域空间调查主要是调查特定时间点水体的空间位置、范围与面积情况。河流水域空间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调查丰枯水期水面范围。
(2)地表水储存量调查
开展地表水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构建水陆一体的地表水三维模型,建立“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根据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湖泊、水库、坑塘、河流水储存量。详见表1
表1 地表水储存量调查主要内容、来源及要求
调查对象 | 调查内容、来源 | 要求 | |
面积 | 水深 | ||
河流 | 来源于水域空间调查成果 | 典型断面水下地形(水深)测量 | 原则上按1000米间距布设测量断面。 |
1)河流水储存量调查
本次河流水储存量调查对象为通吕运河、通启运河、头兴港河、协兴河。
通过断面测量的方式开展水储存量调查。对于已开展过水下地形测量的河流(河段),如果实测以来水下地形变化不严重,可直接使用已有测量数据,否则应进行更新测量。构建水陆一体的河流(河段)三维模型,建立河流(河段)“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河流(河段)水储存量。
对于未开展过水下地形测量的河流(河段),一般按1000米间距布设测量断面,平直等宽河段可适当放宽,地形明显变化河段需适当加密。构建水陆一体的河流(河段)三维模型,建立河流(河段)“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河流(河段)水储存量。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按照分建共享原则,建设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数据库、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数据库等。收集共享的数据成果也纳入数据库。在国家统一的数据库架构下,根据国家统一标准,负责本地区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的入库和维护。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进度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进度要求:
1.水域空间调查
(1)2024年
6月-11月,开展2024年度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及复核工作。
(2)2025年
4月,开展本辖区2024年度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及复核工作
5-12月,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水域空间年度变化调查。
2.地表水储存量调查
(1)2024年
7月底前,完成资料收集,启动实地调查工作。
(2)2025年
8月底前,完成河流实地调查,构建“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10月底完成地表水储存量调查工作。
(3)2026年
根据国家要求开展地表水储存量年度变化调查。
注: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成果。各项任务时点以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为准。
(六)服务地点
启东市。
(七)成果
1.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水域空间调查成果
1)启东市水域空间调查成果报告及图件;
2)启东市水域空间数据库。
(2)水储存量调查成果
1)启东市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成果报告及图件;
2)启东市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数据库。
2. 提交成果具体要求
(1)项目成果内容以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项目工期截至日之前)的最新具体要求为准;
(2)项目成果需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规程、细则等文件的要求;
(3)项目成果须通过国家、省、市等的检查或验收。
三标包: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 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关于协同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306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18号)等要求,启东市计划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包括对本项调查工作执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质量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内容
1.编制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监理工作方案;
2.对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开展内外业监理,包括技术方案审查、技术人员能力资质审查、组织监理例会、项目工期监控、协调相关技术问题的处置等。
3.对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开展质量检查,包括对收集的资料、水域空间调查成果、地表水储存量调查成果、地下水资源调查成果、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估成果、水资源综合调查评价成果以及数据库成果开展监理抽查,督促调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跨县区的河流调查数据做好接边,对项目成果进行质量评定。
4.按照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进度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一标包、二标包服务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止。
服务进度要求: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丰水期水域空间调查的监理及检查;完成水文地质补充调查、2024年度地下水统测、水质采样与测试和其他野外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内业工作的监理及检查。
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的监理及检查;4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工作的监理及检查;6月底前,完成县地下水资源周期性评价工作的监理及检查;1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地下水统测和其他野外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及地下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的监理及检查;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开展的水域空间年度变化调查工作以及地表水储存量调查工作的监理及检查。
2026年4月中旬前,完成2025年度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以及启东市水资源基础调查最终成果的监理及检查。
各项任务时点以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为准。
(四)服务地点
启东市。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监理方案;
(2)技术方案会审会议纪要及技术变更审查文件;
(3)项目会议纪要;
(4)监理日志;
(5)监理月报;
(6)监理报告及检查记录;
(7)其他文件(如有):质量问题与事故的处理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来往函件;项目进度计划调整审查文件等;
(8)其他按照采购方要求需提交的成果。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二、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提交的成果必须包含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所有材料,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符合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并最终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30日17:00前,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标包、二标包:
(1)2025年实地调查结束、形成调查数据,阶段性成果通过上级检查后支付至该标包合同总额的60%;
(2)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结清余款;
以上付款结合县财政年度预算支付。
三标包:
(1)完成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调查及建库监理任务,阶段性成果通过上级检查后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额的60%;
(2)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结清余款。
以上付款结合县财政年度预算支付。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标签: 水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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