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DPCG********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大鹏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 DPCG********41 2. 项目名称:大鹏公安分局2016年执法执勤装备采购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以网上投标响应为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6年8月11日18:00时至2016年8月18日17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 http://dp.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报名:供应商网上响应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6年8月18日17时前携带本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600元,逾期及未在网上响应不接受报名。 7.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2016 年8月16日17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6年8月18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15:30 11.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22日15:30 12.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15:30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在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 重要提示:(1)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p.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2)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无法体现营业范围或注册资金,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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