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8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8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8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85):对黎安中转站渗滤液实施分流收集系统改造和站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检测。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符勇能;0989-********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已根据整改措施要求整改完成。1.已完成渗滤液分流收集系统改造工程,终端收集渗滤液容器为玻璃钢罐;2.定期安排专门车辆收集转运至光大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规范的转运台帐;3.县生态环境局已进行地表水监测,检测结果合格。 |
工作成效 | 1.渗滤液处理效率提升。分流收集系统的改造使渗滤液能够更有效地被收集和处理,降低渗滤液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压力。 2.环境保护效果显著。降低了有害物质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积累,保障周边土壤的质量和地下水的安全。3.站点运行稳定性增强。优化的收集系统使转运站的运行更加稳定,减少了因渗滤液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和停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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