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教学楼过道及楼道墙面改造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教学楼过道及楼道墙面改造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教学楼过道及楼道墙面改造零星修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教学楼过道及楼道墙面改造零星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官渡区星泽园商铺2幢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教学楼过道及楼道墙面改造零星修缮项目。
(二)、项目编号:MCZ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元):******.93元。
(五)、最高限价(元):******.93元。
(六)、采购需求: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教学楼过道及楼道墙面改造零星修缮项目的所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铲除涂料面、地面打磨、自流坪楼地面、卷材地胶地面、立面抹灰层拆除、墙面乳胶漆、雪弗板墙裙、实木线条装饰、楼梯扶手栏杆油漆、防腐木门、实心砖墙、墙面一般抹灰、卫生间涂料防水、块料墙面、砖砌体拆除、钢质复合门、墙面装饰板、外墙漆、LED灯带、配管、配线、LED轨道射灯、洗漱台拆除、洗手盆、洗漱台等零星修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要求为准。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九)、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第三分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工艺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现行行业标准的要求。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环保、安全、耐用的材料,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以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项目竣工验收时甲方将对项目环保、安全进行检测验收(产生的检测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如因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工艺环保、安全验收标准达不到要求导致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应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应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执业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中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执业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及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承诺书)。
(3)其他要求:
①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磋商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对近3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磋商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磋商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③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磋商申请人当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作为评审的依据。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昆明市官渡区星泽园商铺2幢30号;
3.方式:在昆明市官渡区星泽园商铺2幢30号现场报名获取。
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新安巷23号)。
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新安巷23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https:///)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件目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主要目的是邀请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最佳的合作伙伴,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新安巷23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 189*****23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星泽园商铺2幢30号
联系方式:187*****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兴美
电 话:18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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