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居住区一期(赛洛城回迁区)15、16号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利民居住区一期(赛洛城回迁区)15、16号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利民居住区一期(赛洛城回迁区)15、16号楼工程已由鸡发改投资【2011】30号批准建设、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利民居住区一期(赛洛城回迁区)15、16号楼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利民居住区一期(赛洛城回迁区)15、16号楼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兴国西路北、利民路南、仲兴街西、奥克街东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0073.04平方米

2.6投资总额:3420万元

2.7计划工期: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其以上企业资质,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黑龙江省内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它人员配备: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同时(上述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四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项目人员按本招标公告第3.1项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及网上报名成功提供截图、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两套,并且影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报名大厅(304室)进行现场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完整无损的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仅留下影印件给受理报名人员,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晟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地 址: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邮 编:158100 邮 编:158100

联 系 人:单玲 联 系 人:张天举

电 话:****-******* 电 话: ****-*******

邮 箱:sdzb6233899@163.com

2016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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