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开发区 S228 两侧停车场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XJNS-2024-CS-0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 S228 两侧停车场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停车场 2 处、占地面积 63846.2 平方米。其中宏源酒店区域停车场占地面积
34753.36 平方米,设置大型停车位 123 个、中型停车位 8 个,小型停车场 161 个;青龙市
场区域停车场占地面积 29092.84 平方米,设置大型停车位 87 个、中型停车位 9 个,小型停
车场 207 个;配套硬化场地排水系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检查井提升工程、土工格栅及
绿化带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 S228 两侧停车场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 S228 两侧停车场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必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
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
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4、供应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
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总监理工程师。
3.6、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30-2024 年 08 月 01
日 18:30(北京时间)需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
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能实咨询 3 楼领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5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能实咨询 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能实咨询 3 楼
七、其他
1、工程投资额:2084.571547 万元。
2、监理控制价:25 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监理期限: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8 月 22 日,竣工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总工期:9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准东开发区 S228 两侧停车场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
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7、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 元(伍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
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能实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单位: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账号:
65050161885000000419),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
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
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
能实咨询 3 楼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法人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吉木萨尔县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994-67386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能实咨询 3 楼
联 系 人: 许童
电 话: 0994-6738612
电子邮件: 10349625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