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投日土县县城集中供暖热源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开投日土县县城集中供暖热源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开投日土县县城集中供暖热源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开投日土县县城集中供暖热源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1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开投日土县县城集中供暖热源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在西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并由阿里地区日土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子公司(子公司正在注册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西藏开投日土县县城集中供暖热源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县城东侧。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满足县城供暖及供暖规划需求。本项目整体建设规模分三期实施。一期实现供暖面积21.74万平方米,计划二、三期新增供暖面积8.26万平方米,合计30万平方米。其中现有供暖建筑中,公共建筑面积11.24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7.68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新建太阳能热源厂机房、蓄热水池等,均按30万平方米设计,一次性建设完成。

新建太阳能热源厂1座,包括5520块平板集热器(一期预估),须同步考虑二期三期平板集热器的用地、接口、管线回路、设备电缆线预留等,*****m3蓄热水池,供暖机房及配套电气工程,新增原有生物质锅炉房至新建热源厂之间的热力管道,以及原有生物质锅炉更换、换热分站、管道更新和改造。

2.4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8月18日开工,2025年2月4日完工,总工期17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其中:原有生物质锅炉更换、换热分站、管道更新和改造须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并能实现县城供暖。各工期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1)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维总承包方式,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本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参考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勘察(复勘)、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热源厂、热力管网、供暖末端、节能改造等)、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和配套附属工程等、原生物质锅炉更换、换热分站、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及改造,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控制和负责,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 具体详尽的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招标运维时间为1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其中供暖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2025年5月10日,暂定为3个月生物质锅炉供暖,5个月太阳能供暖,其余时间须对供暖管网及末端、供暖设备、生物质锅炉进行检修维护、保养等)。本项目须在2024年9月25日开始供暖,太阳能供暖热源厂建成之前须采用生物质锅炉系统进行供暖,本次招标运维时间结束后的运维由中标人与发包人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对设计的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供暖标准,满足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以上,并通过各专项验收。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在中国依法独立注册,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设计资质: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2021年度至 2023 年度投标人财务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网站截图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的企业查询截图) 。公示期内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1.5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中任职,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同时负责项目的总体联系、协调等工作。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相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19时00分至2024年07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提交,网址:ggzy.xizang.gov.c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其他

本项目开标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当日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开标,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国际总部城8栋1单元2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52*****6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中供暖 招标项目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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