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八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八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
预算金额:378.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8.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 预算 金额 (万元) | 实施 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 或服务要求 |
01 | 韧性城市 建设理论 与风险分析 | 1项 服务 | 136.79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贯彻落实市政府第40次市政府常务会要求,牵头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首都韧性城市概念和基本特性,分析城市本体情况,开展城市风险特征分析,构建首都重大风险灾害情景,提出韧性城市建设远景目标,完成规划编制和编制说明撰写,为指导各区、各部门在“十五五”规划中编制韧性城市建设专门章提供科技支撑。 |
02 | 首都社会 韧性与公民 防灾素养 | 1项 服务 | 96.00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1)设计问卷、收集并整理北京市民防灾知识素养、社区减灾能力的一手数据,分析市民防灾素养与社区韧性能力基础情况,为优化应急科普、提供首都社会韧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收集并整理巨灾应对、韧性建设的国内外实践案例,形成案例库,为探索适宜于首都北京的基层韧性治理体系、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灾后社会秩序保障模式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实践经验;(3)就首都社会韧性建设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规划措施和建议,供相关决策部门参考。 |
04 | 创新科技 驱动 智慧韧性 城市发展 | 1项 服务 | 84.00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智慧应急”的指示要求,举一反三,将韧性城市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科技赋能韧性城市建设。研制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通-导-遥”一体化技术体系,构建灵敏可靠的城市安全韧性智能感知体系建议。提出应用数字孪生、大数据、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创新技术提升韧性城市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指挥、灾害恢复重建等能力相关策略。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人才集聚高地,培育安全韧性科技产业,推进韧性城市高质量发展。 |
08 | 重大风险 灾害下首都公共卫生 应急能力 提升 | 1项 服务 | 61.89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基于北京市公共卫生现况,对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风险进行评估,梳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现状、构建巨灾情景,从而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监测、预警、救助等)与防疫设施布局体系优化,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撰写《北京市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对应部分初稿及编制说明,完成《重大风险灾害下首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专题研究报告。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各个标包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各个标包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70%;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不受影响。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承担的部分应达到上述比例。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⑦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26 至 2024-08-0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其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薛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海捷顺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3层303室
联系方式:雷琳、赵燕、薛琴,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琳、赵燕、薛琴
电 话: 010-********
标签: 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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