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双村及水寨村党建宣传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双村及水寨村党建宣传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双村及水寨村党建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可移动文物/家具(文物),货物/物资/建筑建材/木材、板材/其他木材、板材,货物/物资/建筑建材/木材、板材/人造板表面装饰板

采购单位 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海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6: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6*****417
采购单位 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汤潇188*****00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城市长江路海墅逸城商铺S5-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先生176*****417

项目概况

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双村及水寨村党建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NXCG*******

项目名称: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双村及水寨村党建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双村及水寨村党建宣传材料采购项目,包含宣传展板、展示墙板等货物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相应供货能力,根据需求提供质优价廉的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供货完毕,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最多不超过预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费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至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四)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汤潇18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长江路海墅逸城商铺S5-3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176*****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  176*****4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建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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